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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尉華:不給企圖逃債的人留空子(圖)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7日 23:04)


  從今年1月1號開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産的規定》,開始實行。這個規定保護了購房人居住權,受到大多數買房人的歡迎,但銀行擔心放出的貸款風險可能因此會增加。作為商業銀行總行行長中唯一的一個全國人大代表,馬蔚華這次帶來了一個議案。

  馬蔚華:司法解釋本身是好的,但是不要在司法解釋裏給那些企圖逃債的人留有空子,司法解釋需要進一步明確,明確既保護人權、生存權,業保護商業銀行的債權。

  據了解,目前我國房貸已經超過1.7萬億元,但不良貸款率僅有0.12%,屬於銀行質量最好的資産。馬蔚華表示,司法解釋規定,貸款人和他的家屬生活所必須的居住房屋,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這使得銀行擔心,條款被一些惡意逃債的人利用。於是,不少銀行最近把房貸首付比例由20%提高到了30%,甚至50%。一些銀行甚至表示,沒有第二套住房證明,就不會放款。

  馬蔚華:他要求你有兩套住房,他把這個對象就轉向比較富有的人群了,這樣本來需要住房的很誠信的公民,也受到危及。

  對此,馬蔚華認為應對司法解釋進行增補。對欠款人的居住權以一定的現金折算體現。另外,對欠款人撫養的家屬等進行明確。從而消除商業銀行的擔心,促進我國剛剛興起的信貸消費。

責編:靖海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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