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加強立法監督構建“和諧社會”(圖)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04日 22:11)
在今年的兩會上,“和諧社會”毫無疑問是最受關注的詞彙之一,在今天召開的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姜恩柱説,全國人大將加強立法監督,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
記者李德:構建和諧社會是去年以來我國在改革開放方面提出的又一項嶄新的任務,今天,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言人姜恩柱首次從國家立法的角度對構建和諧社會的具體內容進行了公開的説明。
十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新聞發言人 姜恩柱:我們所説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就是民主法制、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
姜恩柱表示,民主法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前提和基礎,因此十屆全國人大將努力在任期內基本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使我國政治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都做到有法可依;同時會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保證憲法和法律的有效實施;督促有關部門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保持社會的安定有序、和諧穩定。
據了解,“和諧社會”並非本次兩會才提出。
2002年11月,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我們要在本世紀頭二十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
2004年9月,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又把“提高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能力”作為黨執政能力的一個重要方面明確提出。
2004年11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提到2005年經濟工作主要任務時再次明確:“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責編:劉瓊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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