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披露活力城市評價標準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04日 09:05
由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推出的“中國十大最具經濟活力城市”評選正在緊張的進行,從最初的280個地級市到選出20個提名城市,再到最終確立10個為“中國最具經濟活力的城市”,這一系列評選是怎樣完成的,依據的又是哪些標準?今天,活動組委會有關專家披露了這次評選的標準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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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朗輝是國家統計局城市調查總隊隊長,也是本次城市中國專家評委會的成員。據他介紹,對活力城市最主要的評選標準包括12項客觀指標和12項主觀指標,其中客觀指標的選取直接出自城市調查總隊。
國家統計局城市調查總隊總隊長黃朗輝:設置的評價指標一定要反映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既有經濟指標、又有社會指標、還有可持續發展的指標。
在這一原則指導下,城調隊從國家統計局關於城市的兩百多項指標裏選出了12項,包括:
經濟類當年人均GDP及三年平均增長率,當年人均財政收入及三年平均增長率,當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及三年平均增長率,當年規模企業利潤總額及三年平均增長率,當年工業企業數量及增長率,當年出口額當年實際利用外資率,社會類暫住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科教文衛事業費在GDP中所佔比例三年平均增長率,當年社會保障率可持續類當年三廢達標率人均綠地面積。其中對經濟指標的選取特別兼顧到公平原則。
國家統計局城市調查總隊總隊長黃朗輝:由於城市的規模大小是不一樣的,所以在評價指標裏頭就不能夠把那些經濟實力雖然不是很強,但是發展活力非常強的城市把它評掉了,所以我們設計這個指標的時候主要是考慮人均指標而不是光看總量指標。
而主觀方面的12項指標則包括:城市的開放程度城市的富裕程度城市未來的成長空間城市的知名度,美譽度,城市在區域或某些經濟領域有中心地位城市在發展經濟方面的做法具有引導和示範作用,城市特色鮮明程度生活環境舒適程度保護與發展協調程度,城市對人才的吸引力城市發展戰略的前瞻性和科學性城市資源的可持續性。
組委會把對候選城市的評價分為四等,每個層次對應不同的分值,由來自各界的近百位專家學者依據這些指標進行評價,這樣,最終也能依據量化的結果進行評選。
國家統計局城市調查總隊總隊長黃朗輝:這些指標有很多是感性方面的指標,是人們通過調研、考察、旅遊或者看一些資料得到的感覺,一些真實感受,這些東西目前在統計指標裏還很難得到統計指標的支持,所以説為了全面的反映一個城市的活力,那麼我們考慮必須要把客觀指標和主觀指標要結合起來。
目前,評選工作已基本結束,最終入選“中國最具經濟活力城市”的十大城市,將在11月6號中央電視臺經濟頻道的頒獎晚會上一一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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