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修改行政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1日 23:27
一些代表紛紛就進一步完善我國法律體系,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建議,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目前已經缺乏操作性,應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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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分別是1990年和1991年頒布實施的。丁鑫發認為,經過了十幾年後,這兩部法律目前已經缺乏操作性。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現在實際上,瀆職的、侵權的這些案件比較多,特別是受賄都是,侵權案件比較多,其中一個主要的原因就是法律規定的太原則,不具體,這樣就會導致腐敗,就會出現這樣那樣一些問題。
丁鑫發提供了一組數據,這幾年,檢察機關認為法院判決有誤,而提起的抗訴,平均每年達1萬多件,一半以上再審改判。在今天的高法的工作報告中也提到,去年一年全國各級法院一共依法糾正判決5805件。
在丁鑫發本次人大會議上關於修改法律的提案中,涉及了檢察院抗訴範圍,檢查監督方式和完善抗訴再審級別等六個方面的內容。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丁鑫發:這兩部法律的修改,我認為是很必要的,修改以後,檢察機關的監督的職能、範圍、方式、方法、要求,更具體,更明確。能夠更好地履行法律監督的職責,發揮法律監督的作用,提高法律監督的權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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