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熱點變遷系列報道之四)修憲:印證經濟生活新變化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08日 22:17
這次修憲,將是我國現行憲法自1982年實施以來的第四次修正。讓我們和著名憲法學專家許崇德先生一起,回顧一下這四次修憲都是什麼時候進行的,修正的內容又都是什麼。
CCTV.com - ERROR
對不起,可能是網絡原因或無此頁面,請稍後嘗試。
本頁面3秒之後將帶您回到央視網首頁。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許崇德:這部憲法在1982年通過的時候,它是一部非常好的憲法,但是這部憲法畢竟反映了80年代初期的中國的情況,那麼由於我們國家的發展非常的迅速,所以到了每一個必要的階段,憲法就必須要進行修改。
許崇德認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不會輕易修改。這幾次修正,都是因為經濟生活中出現了一些令人矚目的變化和亟待解決的問題。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許崇德:我們修正案,四次修正,涉及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各個方面,牽涉到全國人民的生活,也關係到國家的發展。我們現在主要搞的是經濟體制改革,所以憲法的修正,也往往側重在經濟方面。
現行憲法的歷次修改:
時間:1988年4月12日
修正條數:2條
修正內容:增加“私營經濟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的補充”等;
時間:1993年3月29日
修正條數:9條
修正內容:確認“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
時間:1999年3月15日
修正條數:6條
修正內容:非公經濟成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等;
時間:2004年3月
擬修正條數:14條
擬修正內容:“私有財産不受侵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