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三:《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
央視國際 2004年03月15日 19:37
王小丫:今晚第三次權威發佈——《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有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新聞發言人劉兆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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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兆彬:我宣佈: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製定發佈的關於《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可以登陸質檢總局網www.aqsiq.gov.cn 、中國汽車召回網站www.qiche365.org.cn進行查詢)於今天正式頒布,並於200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
王小丫:您能不能解釋一下什麼是缺陷汽車産品,什麼是召回?
劉兆彬:缺陷汽車産品是指:由於設計、製造等方面的原因而在某一批次、型號或類別的汽車産品中普通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險的汽車産品。召回是指按照規定程序,由缺陷汽車産品製造商(包括進口商),採用修理、更換、收回等方式消除其産品可能引起人身傷害、財産損失的缺陷的過程。
王小丫:如果消費者發現自己的車存在缺陷,能不能主動向廠家直接提出要求,請求召回?消費者具體應該怎麼辦?
劉兆彬:按照規定,消費者有權向主管部門、有關製造商、銷售商、租賃商或進口商投訴或者反映汽車産品存在的缺陷,並可向主管部門提出開展缺陷産品召回的相關調查的建議。另一方面,消費者也應當積極配合廠商進行缺陷車産品召回。
王小丫:我們如何來保障汽車召回制度的實施?對於明知有缺陷、隱瞞不報的汽車製造商,我們的主管部門有什麼措施嗎?
劉兆彬:對於明知有缺陷或隱瞞不報的汽車製造商,主管部門除責令其召回外,還要向社會公佈曝光,並依情節輕重處以相應數額的罰款。規定有明確的法律責任以保證這項制度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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