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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市長”覆滅記》(2001年05月19日)
   不久前《經濟半小時》記者陳大會來到了吉林省南部的一個小城市梅河口市,你要想在地圖上找這個地方是很困難的。不過在去年7月份,公安部的一紙加緊通緝令讓這個地方一夜成名。這是A級通緝令,懸賞五萬元的通緝令。它説明在逃犯涉及的案情是嚴重的,對社會危害程度是重大的。他在當地是個婦孺皆知的人,名叫田波,很多人管他叫梅河口市的“黑市長”,其實這個人的真實身份是個體戶。

  田波只是個小老闆,經營運輸、煤礦、五金和藥廠,但他的名氣和實力在梅河口市實在不小,當地媒體在採訪上級公安局領導的時候,這位官員坦誠相告。通化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潘學章説:“甚至有的小孩哭的時候,跟他一説田波來了,小孩嚇得都不敢哭。你要在梅河口這地方提市長、副市長是誰,人們不一定能叫上名來,一提田波沒有人不知道的。”

  記者在路過收費站的時候問收費站工作人員,這位田大人交不交過路錢。得到的回答是:“不交,這附近都知道他的車,不光咱梅河知道。”陳大會再到街上去問普通百姓知道不知道田波這個人,得到的回答是:“田波那權力大,市長辦不了的事他能辦得了,沒人敢惹他的。”

  田波被人叫做“黑市長”決不僅僅是叫叫而已,他用了十年的時間,組成了一個80多人的團夥。這些人在一起是一切行動聽指揮,而且有著比較嚴明的組織紀律。比如説,他和另外一個團夥在這裡發生槍戰,戰前要有動員會,而戰後又有總結會。如果你想洗手不幹的話,等待你的就會是流血。

  一個叫屈年紅的同案犯就曾打算離開田波的組織,但他被田波手下的人給捅了,順田波者昌逆田波者亡。可以説他想辦啥事就能辦啥事,他想打誰就打誰,打完人沒有敢報案的。田波為了霸佔某人的生意,指使手下用刀挑斷了那人手腳上的大筋,使他成了廢人。有人恨田波,但也有人愛他。記者聽到一位官員在錄音中説:“當時我們有些公務人員覺得,如果能跟田波吃上一頓飯或者見上一次面,很榮耀,回來可以向同事進行炫耀。所以他出沒的地方排場很大,基本上是耀武揚威。”田波曾出錢邀請兩位政府要員去日本遊玩,其中就有一位是市人大主任。用老百姓的話説田波就相當於市委書記這個級別了。

  時間到了1999年的9月份,公安部門經過三個多月的核查,開始了大規模的搜捕行動。到11月份,田波被輯拿歸案。但説出來大家可能不會相信,就在110的辦公室裏,在眾多荷槍實彈的警衛眼皮底下,田波一邊打著電話,一邊從這裡走出去了,他就這樣逃走了。兩年過去了,今年二月,吉林省公安廳打黑大隊終於把這個公安部的A級通緝犯抓捕歸案,公捕大會那天,梅河口市萬人空巷。幾天后,這個新聞和其他各省的打黑除惡消息就上了新聞聯播。4月21日,吉林警方一舉破獲了以田波、於氏三兄弟為首的有黑社會性質的惡勢力團夥。

  讓我們看看田波都做了些什麼。

  為了使自己具備更雄厚的經濟實力,田波于90年代中期開始在經濟領域大做文章。在短短幾年的時間裏,他先後開辦了興寶煤礦、站前五金公司,承包了梅河制藥廠和一些工程項目,初步估算,其固定資産達到1000余萬元。那麼,他是憑藉什麼來賺取到如此多的錢財呢?

  首先,是強佔土地。這個梅河口市郊的煤礦,是田波于1997年2月,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開辦的,共佔用農民耕地約25畝。在其開辦煤礦的幾年時間裏,應交款28萬多元,而田波只付了1萬多元的現金和價值3萬多元的煤炭。沒辦法,當地村委會只能用村民的提留款來替田波還錢。

  這是田波房産中的一處,總面積大概2600多平方米,建樓時,應交給建設局的配套費和測量費,總計33萬多元,而田波分文未交。並且,他還在1997年將其中一棟樓以高於市價一倍的價格作為抵押,在銀行非法貸款240萬元,這筆錢也至今未還。

  田波暴富的另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偷稅、逃稅。從1993年到1999年,7年裏,他共欠稅款200多萬元,同樣也是沒交一分錢。另外,他還欠梅河煤礦電費22萬多元,欠原梅河口市農電局電費2萬7千多元。7年裏,田波欠梅河口市國稅局、建設局、土地局等各部門的錢款,總共400多萬元。

  在採訪中,我們還發現了這樣一個情況,田波在梅河口市雖然只是一個個體戶,可是他卻具有不同於一般人的社會背景。

  他的父親曾任梅河口市的前身海龍縣的副縣長;二哥任市國稅局副局長;大姐夫任市勞動局局長;二姐夫任市組織部副部長;另外,田波的大哥、堂哥、大姐和二姐也分別在市地稅局、市檢察院、市物價局和市人事局工作。

  (關係網名單:)

  父親

  原海龍縣副縣長

  大哥

  梅河口市地稅局紅梅鎮分局局長

  二哥

  梅河口市國稅局副局長

  堂哥

  梅河口市檢察院幹部

  大姐

  梅河口市物價局幹部

  大姐夫

  梅河口市勞動局局長

  二姐

  梅河口市人事局工資科科長

  二姐夫

  梅河口市組織部副部長

  前不久記者陳大會採訪了田波,被重兵看押的田波是在看守所裏接受採訪的,地點在遙遠的中朝邊境附近。

  田波(以下簡稱“田”):被捕那天,不少老頭、老太太都跟我打招呼。

  陳大會(以下簡稱“陳”):你是不是一個好人?

  田:我認為我是一個好人,但我説我全好那也不可能,因為打架了。

  陳:你是公安部門通緝的A級逃犯,但你還説你是一個好人。

  田:我辦什麼事都不違背自己的良心。

  陳:你良心的標準是什麼?

  田:我良心的標準就是一般我不欺負人,並且我打架都是我有理的情況下我才打。

  陳:是不是有這樣一種可能,你自己的標準和社會上的標準不一樣?

  田:那有可能。

  陳:好壞的標準不一樣?

  田;那有可能。

  陳:你有沒有危害社會?

  田:危害社會,打架的事能算吧。

  陳:你有沒有危害經濟秩序?

  田:逃稅的事兒我估計有,但我搞不清現在到底有多少。

  陳:你有沒有左右政府?

  田:沒有。

  陳:官員都很怕你。

  田;沒有怕我的。

  陳;他們為什麼要這麼説呢?

  田:那我不知道。

  陳:你是不是江湖上的老大?

  田:都説我是老大,這事確實有人這麼説,並且有不少人管我叫老大。這事我承認。

  陳:你靠什麼當老大?

  田:我不靠什麼,就靠朋友關係好。

  隨後陳大會又採訪了吉林省梅河口市國稅局局長徐剛

  陳大會(以下簡稱“陳”):田波一共偷逃稅款多少錢?

  徐剛(以下簡稱“徐”):這個不太清楚,是通過報紙看到才知道有200多萬。

  陳:您作為局長,您調查田波偷逃稅款的總額一共有多少?

  徐:具體情況我不太知道,具體數目我不太清楚。

  陳:您是國稅局長,怎麼會對這個數字不太清楚呢?

  徐:你説不清楚本身就是不對的,是不是?

  陳:您能告訴我為什麼您不知道這個結果嗎?

  徐:他企業的申報都有,就是沒有申報款額。

  陳:就是沒有繳稅?

  徐:最後的結果就是他申報的基本就是零。

  陳:你們國稅局有沒有查過田波的帳?

  徐:查過。

  陳:他該繳稅麼?

  徐:從帳面上沒有發現問題?

  陳:沒有發現問題?

  徐:對。

  陳:不該繳稅?

  徐:對。

  陳:後來怎麼又出來偷逃200多萬的稅呢?

  徐:他還是弄虛作假了唄。從帳面上看,他是不用納稅,進項抵出項抵平。實質上他的進項是要大的,比現有帳面上進項要大。

  陳:就是説這個結果最後是公安局查出來的。

  徐:對。

  陳:為什麼稅務局查不出來呢?

  徐:稅務局這段時間對他查得不夠。

  陳:為什麼力度不夠?

  徐:松于管理吧。

  陳:為什麼對他松于管理呢?

  徐:具體原因我還不太清楚。

  陳:總得有一個原因吧?

  徐:這個原因我説不清楚。他這戶企業並不是……

  陳:他這戶比較特殊是吧?

  徐:不能説是特殊,要是按照法律,哪個特殊都是不好的,都應該進行檢查的。

  陳:這個事情已經過去這麼長時間了,你有沒有分析出來一個原因,為什麼我們對他疏于管理呢?

  徐:他這戶企業因疏于管理,事出了之後,自己也想過這個問題。這麼長時間沒有檢查,這是有問題的。就是在內部管理上也是有問題的。按照我們的檢查職責,應該是每年對所有納稅戶要檢查到80%以上。

  陳:如果每一戶都偷逃200多萬的話……

  徐:那還了得,那就不用幹這行了,那就失職了,

  陳:田波的哥哥在這兒幹什麼職務?

  徐:副局長。

  陳:副局長?他偷逃稅款和他哥哥有關係嗎?

  徐:現在不太清楚,我不太清楚,看報紙説好像是吧。

  陳:這200多萬怎麼辦呢?就偷逃了,沒有了?

  徐:那可不能不了了之吧。

  陳:怎麼辦?

  徐:最後的結果還是要按照程序走唄,還是要補稅罰款,按照程序走唄。

  接下來接受採訪的是吉林省梅河口市供電公司黨委書記陳淑范

  陳大會(以下簡稱“大會”):田波一共欠你們多少錢?

  陳淑范(以下簡稱“陳”):兩萬多塊錢。

  大會:多長時間?

  陳:兩年多吧。我們找他要過,但是找不著人。要他也不給。

  大會:在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辦呢?

  陳:我們應該邀請公安部門協助我們處理這件事。

  大會:邀請了嗎?

  陳:沒邀請。

  大會:為什麼?

  陳:因為田波在社會上各方面勢力比較大,所以我們覺得邀請公安部門處理這件事,也不會得到什麼更好的效果。

  大會:如果邀請的話也不會有一個好的結果?

  陳:不一定有什麼好的效果,這是我們分析的。我本身作為局長來講,我也擔心我的部下因為一點點電費而挨打,將來花的錢和我的這點電費是不成比例的。

  大會:就是一直沒有到其它任何部門反映過這個情況?陳:沒有。

  第三位接受陳大會採訪的是剛剛上任的吉林省梅河口市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宏仁。

  張宏仁(以下簡稱“張”):過去任免某一個幹部,可能領導研究完了,他卻認為不合適。

  陳大會(以下簡稱“陳”):誰認為不合適?

  張:田波認為不合適,他可能要從中進行干預。

  陳:結果會怎麼樣?

  張:結果就有變化。

  陳:按照他的意見辦?

  張:按照他的意見辦。

  陳:你們政府在開會、在決議,他怎麼會知道呢?

  張:現在看來就是我們的一些公務人員,存在一些跑風漏氣的問題。

  陳:要通知他,要向他彙報?

  張:他就得到消息了。

  陳:他一般會對哪些部門的幹部任免比較看重?

  張:一般應該是比較要害的部門。

  陳:比如説呢?

  張:象人事、物資部門,佔有人、權、物這樣的部門。

  陳:田波有沒有到你們這兒的會議室來開過會?

  張:沒有。

  陳:但是他可以左右你們的決議?

  張:這種現象有,個別現象。

  陳:其他的領導不反對嗎?比如説都同意,大家都舉手。

  張:這種現象不是明擺在會上,可能在個別醞釀當中。做個別人的工作,然後促成事實的發生。他做這種事情不可能拿到桌面上來。

  陳:都是悄悄進行的?

  張:悄悄進行的。

  陳:你們原來那位副市長副書記為什麼會被抓起來?

  張:主要涉嫌經濟犯罪。

  陳:和田波有關係?錢在這其中有多重要呢?

  張:涉及到領導的經濟犯罪,他主要還是從這兒突破的。

  陳:他不是靠打打殺殺?

  張:這就不是打打殺殺,滲透性就體現在這兒。

  陳:主要靠金錢?

  張:後來他到哪兒去辦手續都比較容易了。

  陳:暢通無阻。

  張:基本上暢通無阻。不管符不符合規定,都可以一路綠燈。

  陳:能不能説他已經控制了這些部門?

  張:現在談不上控制,起碼這些部門懾于他的淫威不得不辦。

  陳:我知道現在有兩個人被抓起來,一個副市長,一個副書記,除此以處還有誰?

  張:沒涉及到其他人。

  陳:也就是説,過去一個副市長、一個副書記再加上一個田波,就能把局面弄成這樣?

  張:現在就是一個副市長和一個副書記再加一個田波。

  陳:主要還是田波這個團夥?

  張:主要還是田波這個團夥。

  陳:這個事情影響是非常惡劣的,您覺得這個主要責任還是在田波這個團夥?

  張:在田波這個團夥。

  陳:而不是這些領導?

  張:領導對這個團夥打擊不力肯定是要負責任的。

  陳:負什麼樣的責任?

  張:就是對這個問題認識不夠、打擊不力。

  陳:認識不夠、打擊不力要負什麼樣的責任呢?

  張:就應該負領導責任。

  陳:我們能夠看到的是他們還在這兒工作。

  張:對。

  陳:黨紀、政紀還沒有處分?

  張:還沒有。

  在調查採訪中有一件事給記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吉林省公安廳打黑支隊的公安幹警們英勇無比,生擒了A級逃犯,讓記者覺得痛快淋漓。打黑除惡鬥爭還在繼續,清除黑惡勢力對市場經濟秩序的干擾仍在進行。請繼續關注《經濟半小時》對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的連續報道。(《經濟半小時》記者陳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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