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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黑窯臥底記者陳祖強》(2001年04月07日)
  河南鄭州有個《東方家庭報》,不久前,報社派出了一名記者假扮成民工到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的一家窯廠臥底。在經過4天常人無法想象的折磨後,這名暗訪的記者和其它21名窯廠工人被市勞動局和公安局解救了出來。昨天,這位記者陳祖強接受了我們記者的獨家專訪。

  記者—— 陳大會(以下稱“記者”)

  陳祖強 ——《東方家庭報》記者(以下簡稱“陳”)

  記者:你在去這個窯場臥底之前,寫過一份遺書,我現在能把它念一下嗎?

  陳:可以。

  記者:因為這次風險比較大,情況難以預料。根據實際情況,現在向報社提出一些要求:如果這一次致傷或者致殘,希望報社能夠給予(我的家人)最低的生活保障,在這次暗訪當中萬一發生意外……希望報社能給我的家人補償。窯場裏面有這麼大的風險,你和你的報社早就知道,是吧?

  陳:不僅是我們,包括這個省會的其它媒體,比如省河南商報、大河報、城市早報等省會的主流媒體,都曾經對這種事做過報道。

  記者:多久以前報道過?

  陳:我記得好像是在1997年的時候

  記者:報社把你派到窯場採取這種冒着生命危險的辦法去臥底,真正目的是什麼?

  陳:希望引起政府部門的關注。

  記者:我聽説你到那個窯場臥底之後,你就不能再用自己的名字了,有一個代號,是吧?

  陳:都叫代號。

  記者:叫什麼(代號)呢?

  陳:比如説該我開始拉磚了,然後就喊8號,那我8號就必須得到。

  記者:就在叫你的時候,有點像在叫犯人。

  陳:對,就是這樣。

  記者:窯場裏面還有哪些規定?

  陳:老闆跟我説,第一個月扣你300元錢,這沒有原因,大家進來第一個月都是要扣的,沒有理由。

  記者:沒有理由?

  陳:或者説車子翻了,翻了一車就要扣我們三車的工錢,這樣的話,算到月底有的時候我們幹的還要倒貼老闆的錢。

  記者:在這個窯場,你看到有多少打手?

  陳:有六七個。

  記者:這些打手都是幹什麼的呢?

  陳:主要是維護窯場的秩序吧。另外一方面……

  記者:維護窯場的什麼秩序?

  陳:比如説有民工幹活慢了,肯定上來就是兩腳;另外一個怕民工逃跑,做監視工作。

  記者:我們外人進到這個窯場裏邊,能發現他是個打手嗎?

  陳:如果注意的話,他們肯定也是區別於我們的,腳上穿的都是皮鞋。也可能作為打我們的時候的一個工具吧!

  記者:這些打手用什麼打你們?

  陳:一般有的時候使棍,有的時候使拳,還有的時候使腳,這是我親眼看到的:稍微慢了一個節拍,然後監工上去不由分説,把他按在地上掂起磚頭就砸,砸完了人以後,那個民工還得繼續幹活,不能吭、也不能叫。

  記者:用磚頭打?

  陳:就是用幹磚坯。

  記者:你看到的所有的工人,他們對打手打人有什麼反應?

  陳:沒有什麼反應,非常麻木,主要還是怕打到自己吧!

  記者:不管這個打手,是打別人還是打自己,他們都很麻木嗎?

  陳:啊 ?對!都是這樣,如果別人挨打了,其他人有的時候可能會看他笑話,有的時候如果看打得厲害了,那大家看都不敢看。

  記者:你當了四天的窯場工人,跟我們説説你的工作量好嗎?

  陳:一般一天要拉80車,這一車是160塊水磚坯,一塊重14公斤。算下來的話,這一天我們要拉4.8萬公斤水磚坯。

  記者:你在那拉這些磚,一天能拉多少塊?

  陳:12000塊,也就是合4. 8萬公斤。

  記者:一車能掙多少錢?

  陳:按照老闆説一車是兩毛七。

  記者:你這些工錢什麼時候能拿到呢?

  陳:聽那個窯場裏面的民工説,大家誰都沒有見到錢。不過老闆告訴我們每個月都要發的。

  記者:但是工人拿不到錢?

  陳:我進去以後,知道有人都幹完兩三個月,最後誰也沒拿到錢。

  記者:你們每天吃什麼?

  陳:我們早上吃麵糊湯跟饅頭,中午是湯麵條,晚上跟早上差不多。從一些地方弄來一些很黃的爛菜葉,一看就能看出來,扔到鍋裏面煮一煮。廚師高興的時候,還會在上面撒一些不知名的油花,聞起來會香一些,然後再大把大把地撒一些鹽,這樣味也出來了。撒鹽的目的,廚師説大家會吃得少一些。

  記者:那裏的那些工人天天都吃這個嗎?

  陳:都是這樣,就這樣的飯,大家還搶着吃,怕吃不上。

  記者:我這次去你們那個窯場的窯爐裏面去看,發現很多窯爐的墻壁上都是很大的裂縫,很多磚都已經掉下來了。但是有很多工人還在裏面燒磚,如果一旦塌爐的話,所有的工人都會被活埋。

  陳:那肯定。

  記者:這些工人不知道他們這個工作場所有多危險嗎?

  陳:他們知道。

  記者:知道?

  陳:大家都知道!

  記者:都看得見裂縫和磚塊?

  陳:在那很明顯,一看就能看到。但是沒有辦法。

  記者:什麼叫沒有辦法?

  陳:就是説你肯定跑不出來,你必須在那幹。

  記者:你必須得在那個窯爐裏幹?

  陳:對!老闆指定你在那幹,你就得在那幹,你就沒這資格討價還價。

  記者:如果一旦窯爐塌了,人活埋在裏面怎麼辦?

  陳:那埋了就埋了,如果老闆不往外透露,外界一點消息都不會知道,包括這些民工的家人以及他們的親屬,誰都不會知道,因為他們跟外界一點聯絡都沒有,我們都跑不了。

  記者:誰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據你所知有沒有什麼部門,對這些危險生産的環境進行過檢查?

  陳:好象沒有聽説過。

  記者:你臥底的那個窯場的工人裏面,有孩子還有殘疾人,是嗎?

  陳:有兩個是不滿16歲的童工,還有三四位聾啞人。

  記者:那些孩子有多大?

  陳:他們是兩個都不滿16歲。

  記者:那兩個孩子每天也要拉12000塊磚?

  陳:對!

  記者:我聽説你曾經打算過逃跑?

  陳:因為我在裏面,實在受不了了,太苦了、太累了,這就不是人過的生活,從3月19日八點半,我就開始等我們的人過來救我,我自己特別地傷心,我心裏面一直在想,是不是報社又改變了救我的計劃,如果我們人不來的話,我肯定當時下午我就得跑,跑不成的話,無非就是讓他們打一頓,或者我領着民工一塊跑,我們人多,也不用考慮那麼多了,打就打了,要打的話,雙方一塊打,到這地步,想不了那麼多了。

  記者:我不太明白,所有的這些窯場的工人,在過去就沒有想過集體的反抗、集體逃亡嗎?

  陳:從來都沒有想過,可以説大家都沒有這個膽子,因為有先例,逃出去的後來被抓回來了。

  記者:窯場裏的工人跑又跑不了,呆又不是人呆的地方,該怎麼辦呢?

  陳:大家只能等。

  記者:等什麼呢?

  陳:等有關的部門來解救我們。

  記者:在什麼情況下,這些人有可能會被解救出去?

  陳:如果我們中的一員,能逃離出來,他還戀着我們的話,他會到執法部門去投訴,告訴他們窯場是黑窯場,還有那麼一批受難的民工在裏面。

  記者:我這次去你那個臥底的窯場看過,發現它離公路非常地近,離市區也不遠。但是我特別不明白,工商局給它發了一個執照,它是個合法的窯場,它為什麼能在光天化日之下拐賣工人 、打罵工人,然後非法拘禁、超時勞動強迫勞動、雇用童工和殘疾人,還不發工錢?

  陳:那一句話吧,地方上的保護主意以及私已主義。

  記者:你為什麼説是地方保護主義呢?

  陳:我們報紙報道以後,引起了政府有關部門的重視。他們告訴我們,立即讓它停業,結果實際情況卻恰恰相反,咱們重新到窯場看的時候,它仍在營業,根本就沒有停。以及後來政府部門通知要去檢查的時候,我們記者發現窯場民工居然在列隊歡迎我們。

  記者:就是那個窯場,知道你們要去查?

  陳:應該那麼講吧,我們的攝影記者到窯場以後,摸了摸它那個出磚的磚機,還有溫度。

  記者:你的意思就是説,沒有當地政府,沒有有關的地方去通知它,它不可能這樣做。

  陳:那最起碼應該是知道這次行動的人會通知它。

  和這位記者相反,我們也記住了另一個人説的話,他是鄭州市二七區侯寨鄉的一位副鄉長。他説,之所以管不了這些窯場,是因為鄉政府沒有強行執法的權利。不知道在他眼裏,政府的職責是什麼? (《經濟半小時》記者陳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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