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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生”的鞭炮禁放令((2003年02月11日 22時10分)) 

    “爆竹一聲辭舊,桃符萬象更新。”這是1000多年前五代十國就已經流傳的一副春聯。從那個時候起,燃放煙花爆竹就已經成為春節辭舊迎新的特有習俗。出於安全、環保等因素的考慮,前幾年很多城市都頒布了禁令,禁止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就連華人眾多的美國紐約市,也在1996年發佈了禁放令。發佈禁令容易,可是要真正改變千百年來根深蒂固的風俗卻很難,很多地方禁放幾年,逢年過節也沒能消除此起彼伏的鞭炮聲。於是,有的城市又選擇了開禁,而有的城市恰恰相反,不僅堅持禁放,而且還加大了懲處力度。我們記者春節期間選擇四個城市,展開了調查。

    今年春節之前,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大城市都再三嚴令,禁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並且還加大了懲處力度。北京規定,今年凡是違反規定燃花放炮,最高將被罰款500元人民幣,廣州更將私運煙花爆竹的罰款金額提高到2萬元。各地的一紙禁令能禁住春節放鞭放炮這一傳統習俗嗎?我們記者的調查首先從除夕之夜的北京開始。

    
北京武漢:禁放區裏爆竹聲聲


    除夕夜,記者來到北京市的一個住宅小區。這個小區是北京市公安局劃定的煙花爆竹禁放區。然而那時刻,記者卻可以很清楚地聽到,從窗外傳來響亮的燃放煙花爆竹的聲音。

    離開住戶之後,記者下樓在小區裏走了一圈兒。結果發現,樓前樓後,隨處可聞爆竹之聲,天上地下,滿眼都是硝煙瀰漫。保安告訴記者,這個小區被劃定為禁放區已有幾年。記者注意到,就在保安值班室的門口,張貼一份《北京市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和一份通知。通知指出:根據北京市有關規定,節日期間,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然而,就在這個小區裏,記者隨處都能看到這樣的場景。

    在小區裏的一段馬路上,時不時有汽車從正在燃放的煙花爆竹之間穿過;這裡是一塊草坪,記者看到,煙花正在枯草中間燃燒;而這個地方是停車場,也成了煙花爆竹的燃放地。記者所到之處,高高矮矮的樓房都被火光和硝煙所籠罩,而小區裏的不少住戶扶老攜幼傾家而出,或者燃放煙花爆竹,或者盡情觀賞。全然看不出這裡是煙花爆竹禁放區。就在這個夜晚,北京市其它禁放區域,也都能聽到爆竹燃放的聲音。而在千里之外的另一個禁放城市武漢,又是怎樣的情形呢?

    今年春節期間,記者在武漢市區看到,一到晚上,在一些居民區和馬路邊經常有人在燃放煙花爆竹。

    其實,湖北省武漢市禁放煙花爆竹已經進入第十個年頭。目前武漢市的7個中心城區已經全面禁放,部分郊區也開始禁放。然而,禁放區裏爆竹之聲依然不絕於耳。武漢市民對春節燃放煙花爆竹到底有何看法?記者採訪時聽到了這樣的回答。

    “炸鞭有一種氣氛。中國人過春節就是要熱熱鬧鬧、打鑼敲鼓,放鞭炮。”

    “我還是喜歡炸鞭,不過就是要注意一點安全。”

    在被調查的武漢市民中,大部分人希望春節期間鞭炮解禁或者部分解禁。南京市在春節前公佈了一份大型調查結果:有83%的市民希望取消禁放令,理由是燃放煙花爆竹是一種民俗年節傳統,更能增加節日的歡樂氣氛。

    每年春節,全國各地都有人被爆竹煙花炸傷、炸殘,火災火警也比平時增多。從環境保護和安全的角度考慮,城市禁放鞭炮值得肯定。但現在的實際情況是,人們一方面要滿足春節熱鬧喜慶的傳統心理,另一方面卻又在禁放後找不到煙花爆竹的替代品。因此,這幾年禁放令在很多城市,都會陷入一種尷尬境地。

    
煙花爆竹市場:暗流涌動


    北京市實行煙花爆竹禁放政策後,明令禁止在禁放區內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但一些屬於禁放區的小區依然爆竹連連,那麼,住戶們燃放的煙花爆竹是從哪購買的呢?

    一位住戶告知記者,他是在離小區不遠處的一個集貿市場——太平莊購買到了爆竹的。而根據《北京市非禁放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第十九條:集貿市場、節日售貨大棚、展覽展銷會、廟會等群眾聚集的場所,不準銷售煙花爆竹,禁止走街串巷銷售煙花爆竹。那麼,在昌平區太平莊集貿市場,是什麼人在銷售煙花爆竹呢?

    第二天,記者來到了這個市場。進入市場沒多遠,記者就看到一個非常醒目的橫幅。這裡是太平莊市場上的供銷社。一進店裏,記者就看到裏邊有一排貨架上全是煙花爆竹。售貨員説,他們是經政府批准的一個煙花爆竹銷售網點。

    售貨員:“我們是公安局批的,讓賣。”

    記者了解到,這家供銷社的確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允許銷售煙花爆竹的證照,是銷售煙花爆竹的正規渠道。店裏的一位顧客説,這裡的售價比遠郊非禁放區要高出30%左右。她在跟售貨員講價時被拒絕。

    “吉祥如意、歡樂今宵、五福臨門能便宜嗎?”

    “便宜不了!” 售貨員説,在北京市正規渠道只有供銷社獨家經營煙花爆竹,價高也不愁賣不出。然而,由於老百姓有購買低價煙花爆竹的需求,這就給了地下銷售市場留下了空間。記者離開供銷社走出30多米,就看到了一個賣年貨的攤位上擺放了一些煙花爆竹。記者稱爆竹品种太少不想買,於是攤販把記者領到了屋裏。

    記者被帶到了離攤位幾十米遠的一個小商店。一進商店,就看到櫃臺上擺滿了煙花爆竹。鞭炮、二踢腳、閃光雷、禮花彈,無所不有。看到顧客進門,店主很快從裏屋取出一包盤鞭。然而,記者接過盤鞭仔細一看,上邊沒有生産日期,也沒有生産廠家。

    記者:“這個沒有産地,會不會危險?”

    店主:“什麼危險?我們自己就放這個。”

    記者表示,買這種三無産品不放心。對方立即説,有正路貨。

    攤販:“像河北、河南的大禮紅、天津的鋼鞭,都是好的正路子貨。不好,我給你反映馬上退。”

    店主稱,他們的正路貨與供銷社同産地同品種,但便宜許多。他拿出一種手持小煙花做比較。這種煙花在對面的供銷社一元錢買兩支。

    店主:“我們家這種貨太多了。我們賣一元3根絕對不高。他們賣10000元的貨,在我這裡7000元就拿下。”

    這樣一算,這裡的煙花爆竹要比街對面供銷社便宜30%左右。那麼,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呢?

    店主:“它有允許賣鞭炮的牌子。”

    記者:“有牌子就貴?”

    店主:“對!它可以隨便賣。”

    店主所説的“牌子”就是由公安和工商部門頒發允許經營煙花爆竹的許可證和經營執照。店主説,供銷社有牌子,所以要價高;而他們沒牌子,只能偷著賣,所以便宜,但依然有錢可賺。春節這幾天就能賺好幾千。記者隨後調查了另外一些小攤販。他們的情況大體一樣,都是偷著賣,價格卻比供銷社便宜30%以上。與北京一樣,禁放城市武漢,也形成了一個地下煙花爆竹市場,但另有自己的特點。

    記者在武漢市區做了一番調查,主要街區沒有發現商店賣鞭炮。但在一輛出租車上,司機告訴記者,他知道一個地方,隨後將記者帶到農科院附近一個叫壕溝的村子。

    記者走進村裏一家小店,店主迅速從櫃台下面拿出一個水果箱放在了地上,裏面裝滿了各種各樣的煙花爆竹。

    “你這裡是不是禁鞭區呢?”

    “這個地方很夾生。你説禁呢,每年放(鞭)吼了;你説不禁呢,又不準擺(出來賣)。”

    在隨後幾天的調查中記者發現,武漢市煙花爆竹地下市場從近郊成放射狀形成了一個網絡。距離市區10多公里遠的石門峰是武漢市煙花爆竹的一個集散地。

    記者來到一個店舖,指著其中一種煙花問到:“這是多少響的?”

    店主:“1000。”

    “有其它的嗎?”

    “有。”

    據店主介紹,由於這裡交通方便,不到半個小時就可到達繁華鬧市區。記者在隨後的調查中也發現,除了石門峰,在距離市區更遠一些的郊縣,如:江夏、黃皮、菜甸等地還有更多的煙花爆竹批發點。武漢市政府從1994年開始實行禁放政策以來,儘管每年都嚴厲打擊煙花爆竹地下市場,但每到節日,煙花爆竹依然會無孔不入地滲透到市區。

    煙花爆竹可以算是一個利潤豐厚的傳統産業,每年我國向美國出口煙花一億兩千多萬美元。僅湖南瀏陽一地,以煙花爆竹製造為業的就有40萬人。由於禁放令並不能從根本上遏止社會需求,很多地區在禁放之後,煙花爆竹反而從公開市場轉向了地下非法生産和交易。在這種情況下,一部分城市從對煙花製品封堵嚴禁,轉向了有限度的開放。

    沒有了鞭炮聲的春節,似乎有些冷清。從1999年開始,陸續有一些城市在市民呼籲下,調整了當初的禁放令。成都和哈爾濱是兩個局部解除禁放令的城市。成都規定在二環線以外可以燃放。而哈爾濱則規定臘月二十三到正月十五這段時間,市區可放鞭放炮。今年春節,記者對這兩個開禁的城市也做了調查。

    
從禁放到限放


    和北京、武漢等地不同的是,哈爾濱、成都等一些城市,市區內禁放煙花爆竹的政策這些年已經有所鬆動,在經過各地方人大表決通過之後,春節期間對於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政策,由原來的全面禁止,調整為指定地點、指定時間的限制燃放。

    哈爾濱市民:“感覺不一樣,那氣氛也不一樣。這是完完全全的中國的傳統。就是這麼一個習慣,尤其是在北方,好像是一代一代遺留下來的。它好像是別的代替不了,應該是代替不了的。”

    記者在成都、哈爾濱兩個煙花爆竹限放城市了解到,春節期間,成都市規定,在遠離市中心的三環路周邊14個指定地點,市民可以限地燃放煙花爆竹;而哈爾濱市政府則嚴格劃定時間,規定只有在農曆臘月二十三零時到正月十五二十四點之間,燃放鞭炮才是合法的。

    從禁放到限放政策的調整,滿足了市民“過春節、放鞭炮”的願望,那麼限放新規定的效果如何呢?

    在成都市區春節禁放煙花爆竹之前,天府廣場曾經是除夕夜鞭炮聲最響亮的地方。然而今年除夕,當記者來到這裡時,卻只見到了川流不息的車流,廣場上幾乎沒有什麼人,整個廣場顯得比較安靜。市區內,傳統燈會成了重頭戲。在成都市區二環路以內,街上的店舖大都關著門,連行人都很少,既沒有人放鞭炮,也沒有人賣鞭炮。

    而快到除夕夜裏11點多,當記者趕到集中燃放點的時候,那裏鞭炮聲已經響成一片。

    記者:“會不會覺得打個車到這裡來放(鞭炮)不方便?”

    市民:“沒有這種感覺,反而覺得挺方便的。晚上順便出來看一看,覺得挺好的,更熱鬧了。大家可以聚在一起分享一下過節的快樂。”

    而在冰城哈爾濱,春節假期即將結束的時候,記者在市區的街頭仍然能夠看到興致勃勃燃放煙花爆竹的市民。

    市民:“過節是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但是安全也應該注意。有些鞭炮確實太大,有點不適應。”

    讓市民擔憂的是和這種喜慶氣氛不協調的,春節放鞭炮,引發傷亡事故的發生。在哈爾濱限放政策已經實行了四年,為了弄清限放煙花爆竹後,對於市民生命財産安全保障的效果如何,在2月8日假期結束的這一天,記者趕往哈爾濱市區主要醫院,調查了解春節期間的收治情況。

    李慶東(哈爾濱市第一工人醫院 主任):“應該説煙花爆竹傷人這個事件年年都有。今年從臘月二十三到現在,我們醫院接診了大概是十三四例。”

    據李主任介紹,像他們這種以社區服務為主要職能的醫院,每年春節期間收治的情況基本相近。雖然1999年解除禁放規定當年,市民燃放過多而造成受傷人數稍多,但限放四年總體情況基本一致。

    而在全市收治緊急病人比較集中的哈爾濱市急救中心,今年春節的收治數字,讓負責人少了些憂慮。

    李曉峰( 哈爾濱市第一醫院急救中心 主任):“去年我們有一個統計數字,由於燃放爆竹所導致的外傷統計總共39人。今年從三十到初七這七天的時間,我們共接治了由於燃放爆竹所導致的外傷19例。”

    煙花變得越來越美,除了生命安全,市民也更加關心在欣賞美的同時,不要讓自身的財産也化為灰燼。限時、限地的燃放,更有利於公安、消防部門的集中管理。記者在哈爾濱市人口較為密集城鄉結合部,記者在康安路上採訪時,遇見了正在值勤的幹警。

    李雲(哈爾濱市道裏區公安分局康安派出所 指導員):“康安地區一共有8700多戶人民群眾。大年三十到初七為止一共發生過5次火警,但是火災現象、人員傷亡沒有。”

    近年來,先後有一些城市又重新允許春節燃放煙花爆竹了,不過解禁的同時,很多地方都在煙花爆竹的燃放時間、地點或者銷售渠道、銷售品種上作出了嚴格限定,對違規銷售、燃放的行為提高了處罰力度。這些防範措施能減輕燃放時的安全隱患嗎?記者作了進一步的調查。

    
給燃放加上“雙保險”


    記者採訪了鞭炮銷售業主:“都是日雜公司進的(貨)嗎?”

    “是。”

    “都是的嗎?”

    “不是日雜公司進的(貨)敢賣嗎?”

    “ 你們天天都在查,還不被(沒)收了呀?哪個敢賣?”

    成都的商販看到了銷售煙花爆竹的利潤,也感受到了政府管理的嚴厲。因為除了限時、限地,對燃放煙花爆竹執行嚴格的規定,哈爾濱、成都等從禁放轉變為限放的城市,在春節鞭炮聲響起以前,就對煙花爆竹等産品的生産、採購和銷售實行了嚴格的監督控制。

    張漾( 哈爾濱市東萊派出所 所長):“今年正式的審批點在我們管內有兩家,允許銷售也有一些。其他的一些業戶沒有什麼手續的可能是去年銷售剩下的今年繼續賣,我們發現以後都做了及時的取締。”

    根據國家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等六部委1999年聯合簽發的《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煙花爆竹的銷售,必須有統一的進貨渠道。限放城市的煙花爆竹,都是由當地的公安部門及定點招標的公司企業,聯合監製、定點銷售的。銷售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保證每年一發的“三證”齊全,即銷售點的煙花爆竹臨時銷售許可證、煙花爆竹的臨時銷售人員證和産品的監督檢驗合格證。

    記者來到哈爾濱日雜總公司門前,哈爾濱實行鞭炮煙花限放以來,這是哈爾濱市區惟一指定的銷售煙花爆竹的企業。它不僅為哈爾濱的市民在春節期間提供了祥和愉快的氣氛,同時也給市民的燃放提供了安全的保障。

    走進哈爾濱日雜總公司的産品陳列室,記者看到,佔據展室近一半空間的是各種式樣的煙花爆竹的樣品。哈爾濱市從1999年開始實行春節期間煙花爆竹限時燃放的規定以來,每年市民合法採購的産品都出自這裡。日雜總公司的畢研龍副總經理向記者介紹,按照黑龍江省和哈爾濱市政府的規定,公司投放市場的煙花爆竹産品,由省公安廳定點招標,並且由公司和哈爾濱市公安局聯合監製,注有防偽標識,確保安全。同時,為商戶著想,減少春節過後的安全隱患。

    畢研龍( 哈爾濱市日用雜品總公司 副總經理):“我們採取的是免費代存的這個辦法。就是你社會上沒有賣掉的商品全部送到我們庫,我們免費代存。”

    記者:“就是説這1200家商戶剩下的,你們是免費代存?”

    畢研龍:“對!代存。也就是換句話説,一個也不留在社會上。這樣的話,主要是從安全角度出發,來年再銷售的時候再從我們庫裏提出去。”

    把住生産、進貨渠道的同時,針對煙花爆竹消費,時間集中,零售網點分散的特點。實行鞭炮限放的城市保障安全的另一項重要措施,就是加強公安、工商、消防聯合執法的力量、加大管理和打擊的力度。

    何建生( 成都市公安局副局長):“把原來散居在社會上經過公安機關批准的(鞭炮)銷售商也相對集中在這14個燃放點,集中銷售、集中燃放。當然,銷售區和燃放區是拉開了很大距離的。”

    春節前成都市公安局共收繳了各種成品、半成品爆竹19419餅,煙花256件,禮花750個,取締非法生産煙花窩點42個,刑事拘留3人、警告45人。

    《經濟半小時》記者:劉煜晨 李長松 殷莉 李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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