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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溝礦難:揭開被封堵的真相((2003年01月09日 22時11分)) 


    2002年屢屢出事的小煤窯把不絕於耳的爆炸聲一直傳到了2003年。1月2日,新年的第一個工作日,一次礦工家屬上訪才使得隱瞞不報的甘肅省白銀市小南溝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沒有被深埋地下。我們得到的最新消息,事故發生後一直潛逃的礦長張營現已被抓獲。《經濟半小時》記者現在正在白銀礦難事發地點。

    2002年12月22日晚上9點20分,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蘭州金城旅遊服務集團公司小南溝煤礦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故發生後,在井下11名礦工生死未卜、自己又無力搶險的情況下,礦主竟然放棄搶險,銷毀證據,並且想通過與遇難礦工家屬私了,隱瞞事故。1月2日,事故發生11天后,因為遇難礦工家屬上訪,這起事故的真相才得以披露。記者孟慶海現在已經到達小南溝煤礦,現在讓我們來看一下白銀礦難事故現場的情況。

    
事故能瞞得住嗎?


    1月7號,記者來到了12月22日發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的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小南溝煤礦,在主井井口,記者看搶險隊正在向井外排水。 在風井井口,搶險隊員正在檢測井下的瓦斯和一氧化碳濃度。

    搶險隊員:一氧化碳濃度0.12 %,超標了,正常不能超過0.0024%,不能下去。

    井下一氧化碳超標高達50倍,瓦斯超標2.6倍。同時搶險隊推測井下還有明火,很有可能會引起瓦斯二次爆炸,因此要下井搶險必須制定經過專家論證的搶險方案,目前方案還在制定中。

    記者:這11個人還有沒有生還的希望?

    搶險隊副大隊長 梁俊芳:絕對沒有,當時來還有可能,還存在這種可能。

    由於礦方隱瞞事故,搶險隊在1月2號事故發生後11天才趕到現場,錯過了最佳的搶險時機。李生昌是這次爆炸事故的四名倖存礦工之一。他告訴記者,12月22號晚上事故發生後,礦方為隱瞞事故沒有按照規定將事故上報,而是自己組織搶險。他先後兩次下井參加搶險,但是兩次搶險都失敗了。

    倖存礦工 李生昌:瓦斯爆炸,濃度大,人進不去,沒有請搶險隊來。

    就這樣,12月25號,礦方放棄了搶險,在採取拆除設備、銷毀瓦斯記錄等手段的同時,開始處理善後工作,進一步隱瞞事故真相。在一二二二事故遇難家屬接待點,記者見到了遇難礦工家屬冉軍斌,他的弟弟冉新斌在這次事故中遇難。

    遇難礦工家屬 冉軍斌:達成協定,不讓告官,不要跟人説,不要透露出去。

    記者:然後給你們每個人多少錢?

    冉軍斌:給我們5萬6千元。

    大部分遇難者家屬接受了這份協議,獲得3.6萬元到5.6萬元不等的賠償。但是遇難礦工家屬劉永龍1月2號的上訪打破了礦主隱瞞事故真相的幻想。

    遇難者家屬 劉永龍:我感覺這樣處理我有點不服,他死得太可憐了。死了壓在下面,他們出了這麼點錢。

    劉永龍的上訪立即引起了當地政府的高度重視,當天事故就被上報到了甘肅省委、省政府。1月3號,省一二二二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就進駐平川,並且很快查清了礦方隱瞞事故的真相。

    一二二二事故調查組組長 張家漁:事故發生以後,礦主張營向他的控股公司蘭州金城旅遊公司的領導彙報以後,金城旅遊公司的領導和礦主張營開會,集體研究,預謀隱瞞事故不報,私下了結。

    會後,金城旅遊服務(集團)不僅派人連夜趕往小南溝煤礦幫助處理事故,還向小南溝煤礦提供了43萬元善後現金。事情敗露後,礦主張營、副礦長張霆外逃,參與私下處理遇難者善後的小南溝煤礦生産副礦長和蘭州金城旅遊服務(集團)公司的涉案人員已經被刑事拘留。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根據我們得到的最新消息,潛逃在外的小南溝煤礦礦長張營已經在1月8日被陜西警方抓獲,目前正被押解回甘肅。和其他頻頻發生瓦斯爆炸事故的小煤礦一樣,張營開的這個礦也是一家無證生産的小煤礦。

    
白銀礦難的背後


    按照全國鄉鎮煤礦停産整頓和復産驗收的要求,鄉鎮煤礦必須同時持有採礦許可證、煤炭生産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書,才允許生産。但是小南溝煤礦在沒有取得四證的情況下,一直在強行生産。

    白銀市平川區煤炭管理站站長呂佐順:今年以來給它下了6份(停産令),這是我們這裡下的,省上還下了3份。

    但是被拘押在平川看守所的小南溝煤礦生産副礦長田永蜂則告訴記者,礦上根本沒把停産令當回事。

    小南溝煤礦生産副礦長田永蜂:怕自己罰款,礦長叫生産就生産。

    在拒不執行停産令的小南溝煤礦面前,管理部門沒有再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平川區煤炭監察局局長 王俊英 :可以再進一步採取的行動就是停電,再一個就是可以吊銷一切的證件,那麼我們為什麼沒有這樣做?那就是我們在管理上執法力度不足。

    去年11月1號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21條明確規定:生産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但是,小南溝煤礦的礦工大都沒有經過培訓。

    倖存礦工 李生昌:沒有培訓過。

    在採訪中記者還了解到,白銀市平川區現有的42座小煤窯雖然都通過了省市鄉村四級驗收,但都還處於領證階段,和小南溝煤礦一樣違法生産的情況並不少見。目前,平川區正在全力進行清查。

    甘肅省白銀市平川區區委副書記 杜世潤:一家一家的檢查落實措施,目前我們的要求是不正規的就停下來,一家都不允許開業,一直達到安全標準四證齊全。

    相比廣西南丹、山西繁峙這些死亡幾十乃至上百人的特大礦難,甘肅白銀礦難死亡人數沒那麼多。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頒布實施才兩個多月,竟然又發生這樣一起典型的隱瞞不報,性質惡劣的責任事故,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小煤窯始終關而不絕?

    目前,小南溝煤礦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聯合調查組已經展開工作。初步認定,採用落後方法掠奪式採煤,安全管理混亂,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和要求冒險生産是誘發事故的直接原因。為什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已經實施後,仍發生這樣的特大事故?我們採訪了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監察專員尉茂河。

    
連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監察專員尉茂河


    記者:尉專員,你好,現在礦難已經是發生了18天了,現在井下還有11名礦工,他們還有生還的希望嗎?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監察專員 尉茂河:應該説,從現在的井下的狀況來看,希望不大,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希望了。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發生事故的時候是瓦斯爆炸,瓦斯發生爆炸以後,造成大面積塌方,井下也缺氧窒息,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時隔這麼長時間,生存的希望是很渺茫的。

    記者:那麼根據目前的調查,礦方當時拆掉了風機。那麼據你的分析,他們為什麼要拆掉風機呢?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監察專員 尉茂河:與他們具體的策劃要隱瞞事故是直接有關係的,井下遇難礦工一開始就隱瞞事故,不打算再繼續搶救了,所以給家屬私自做好工作,賠償三萬到五萬塊錢,這是違法行為,是不能夠容許的,也是非常令人憤慨的。事後礦主有逃逸,使搶救後續工作無法進行。

    記者:那麼礦方撤掉風機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安全監察專員 尉茂河:井下發生事故以後,最關鍵的問題,井下一旦有存活的可能性,全靠新鮮風的供應,撤掉風機以後,井下就無法通風。

    (《經濟半小時》記者孟慶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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