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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半小時 貫徹安全生産法--我們在行動》:貴州探訪“獨眼井”((2002年12月21日 22時0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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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煤礦上有一個稱呼叫“獨眼井”,它是非法小煤窯生産的一種形式。“獨眼井”只有一個洞口出入,沒有必備的通風洞口和設施,很容易聚集瓦斯,引起爆炸,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國家有關部門多次明令禁止這種小煤窯的開採,並對非法生産的小煤窯實行了炸毀和強制關閉。但在利益的驅使下,一些地方的小煤窯屢禁不止。我們的記者在貴州進行了採訪。
2002年11月4日下午四時,貴州省畢節市海子街鎮十三畝村村民呂紹興在當地的村民呂友文私自開設的小煤窯挖煤時,鐵鍬撞在煤層上産生火花,引起聚集在煤窯中的瓦斯爆炸,呂紹興在井下當場死亡。
礦主哥哥呂敬文:我就聽到“啪”的一聲,就看到在洞口這裡的氣流把周圍竹林這些全部都吹散起來。我們曉得井裏面絕對出事了,我就看到我弟弟在這裡,就跑進去了。我父親他也不懂這些搶救知識,他就聽到有人講煤窯出事了,他就跟到井下。
事故發生後,因為沒有任何搶救設備和方案,盲目救人,礦主呂友文和他的父親呂開武在井下再也沒能夠出來。
礦主哥哥呂敬文:鎮裏把風袋、油全部都拿來,重新接氣進去,我父親我兄弟和剛才那個呂紹興他們已經死了。
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次瓦斯爆炸事故?
畢節市煤炭局副局長蔣家龍:因為是一個獨眼井,老闆為了節約成本減少開資,沒有向井下通風,那麼就造成井下瓦斯和有害氣體聚集。
挖煤的村民呂紹興當場被炸死應該説是一個悲劇,而礦主和村民缺乏必要的煤炭生産的安全和搶救知識,使這場悲劇擴大,發生了本不應發生的第二次事故。
記者:當時你認為他們能不能出來?
礦主哥哥呂敬文:我認為他們能出來,因為我不懂。
畢節市煤炭局副局長蔣家龍:由於在井下,爆炸以後産生的廢氣、一氧化碳聚集造成了將搶救的煤老闆及其父親的死亡。
據了解,貴州省的煤炭資源非常豐富,許多煤炭埋藏淺,一些當地居民憑藉一把鐵鍬,一隻籮筐就可以開個小煤窯,進行煤炭生産。
納雍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周志祥:像這個地方,往下挖個四五米就見煤了,而且農民在取這個煤的時候,所費的勞力和投資也不大,一般隨便用些簡單的工具就可以挖出煤來了。
在納雍縣的張家鎮普西村的石板溝記者看到,這個小煤窯新挖出的煤炭和從洞裏運煤的竹筐都還原封不動地堆放在這裡,小煤窯的洞口以及洞外運煤的通道已經被新土掩埋,顯然這裡也是剛剛被炸封。在這個小煤窯的周圍不遠處,還散落著許多早已廢棄和新開挖的小煤窯。在這條河溝的兩旁不到300米的距離內,竟達十處之多。
從偏遠的畢節納雍縣出發,記者驅車500多公里,來到了黔南州荔波縣的茂蘭礦區,在距離礦區運煤公路不遠處的一座山坡上,三個在這裡轉悠的人引起了記者的注意,為了探個究竟,記者隨即來到了山上。由於發現有人上來,三個人早已不見了蹤影,現場留下這筐剛挖出的煤炭和一些沒有來得及帶走的工具。
從留下的電線和新加工的棍棒可以看出,剛才的人是在設法給這些小煤窯通電和進行洞體固定,以便晚上開採。據介紹,小煤窯的開採者就是利用這些木棍,將礦井進行簡易的支撐,由一人或兩人下到井裏,用鎬頭等原始工具挖掘煤炭,然後用這樣的竹筐把煤炭從井底拖出,沿著山體的煤道,將煤炭運到山下。因為這樣的礦井只有一個洞口,人們又稱它為獨眼井。
那邊三個人跑掉了,而這裡正在洞裏挖煤的人,由於沒有發現記者的到來給堵了個正著。在這裡,記者發現,用來從井裏將煤筐拉到地面的井繩已經放到了井底,挖煤人用的筐子、水盆、水瓶、外衣,都還存放在洞口,顯然挖煤者還在礦井裏面沒有出來。
也許是自知違法,任怎樣招呼,井底下的人始終不願上來。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從井里拉上來的煤筐裏竟然裝滿了還沒有來得及運上來的煤炭。
據了解,這樣的獨眼井由於只有一個洞口,沒有必要的通風的出口,很容易聚集瓦斯,引發井裏的瓦斯爆炸,造成井下的人員傷亡,給煤炭生産帶來巨大的安全隱患。
納雍縣安委辦主任韓烘強:因為這種採礦的人,他都是我們農村比較強壯的勞動力,那麼一旦發生事故以後,我們本來農村就要脫貧的,家庭馬上失去了一個強勞動力,他這個家庭就會更困難,丟下的老婆兒女這方面給社會增加了負擔。
按照國家煤礦安全規程,礦井必須採用機械通風,並且還要有一套備用通風設施。非法小煤窯因為沒有這些必備的設施,沒有任何安全可言。那麼,一些規模稍大的礦井的安全設施又怎樣呢?記者進行了進一步的調查。
在這個井口記者沒有看到有通風設施。
記者:你們有通風機嗎?
礦工:底下有通風機。
按照這個工人的説法,記者又找到了下面的一個井口,同樣還是沒有通風設備。
記者:是不是這個口與那個口通風啊?
礦工:可能是吧,我也不懂,我是打工的。
記者:你現在還沒有搞機械通風。
煤礦負責人:還沒通。
為了搞好安全生産,促進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國務院曾多次下發通知,取締非法小煤窯,許多地方也採取了嚴厲的措施,堅決予以關閉。
貴州省荔波縣副縣長潘永會:我們在取締工作中打擊的力度非常之大,我們行政上的、經濟上的、法律上的手段都用了。
執法部門關閉的態度很堅決,採取的措施也很嚴厲,那麼為什麼在一些地方,小煤窯屢禁不止呢?
礦主:説實話就是窮啊。
荔波縣煤炭局局長劉盛彪:從技術角度的要求來説,我們是要按照國家經貿委安委辦頒布的小煤礦安全生産基本條件來要求它進行整改,達到條件就向上面發證機關積極爭取頒發4證,達不到條件就關閉。
非法小煤窯生産一直是煤炭安全生産的一大隱患,在貴州採訪時,我們記者還了解到,僅荔波縣從1997年到2001年5年間就取締了非法小煤窯1000多個。由於利益驅動,一些礦主仍然視生命財産安全而不顧,暗中非法開採。因此,對這些地方來説,取締非法小煤窯,任務還很艱巨。
(《經濟半小時》記者胡長春編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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