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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卡收費,“卡 ”在太原((2002年09月04日 22時0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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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注意到沒有,如果你用銀行卡到另外一個城市存取現金的話,它會收你一定比例的手續費,不管哪家銀行都是這樣,而且這樣的規定也都寫進了各家銀行銀行卡的申請説明裏面。但在山西太原,當地物價局認定,建設銀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向龍卡客戶異地存取款收取手續費的行為屬於非法收費,並且向建行發出了一紙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要對該行罰款63萬元人民幣。《經濟半小時》記者到太原進行了調查。由此進入討論區》
儘管在7月9日建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就已接到了物價部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但記者在太原了解到的最新情況卻是,被認為是非法收費的龍卡異地存取款手續費目前還在照常收取。
建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副行長謝紅梅告訴記者:現在還在收。
對於物價部門的處罰,建行并州支行有着不同的意見。副行長謝紅梅介紹,對異地存取款收取手續費的依據來自於中國建設銀行總行發佈的《龍卡章程》,而建行在有關文件中稱,這一章程得到了中國人民銀行的同意。
建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副行長謝紅梅:如果是按照我們現在的建設銀行章程,我覺得應該是合法的。按照物價法來説是不合法的。
但太原市物價局認為,這個問題不可能同時出現兩個正確的答案。依據國家計委在2001年8月對銀行卡異地存取款收取手續費所做的明確規定,未經國家計委、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對銀行卡異地存取款業務收取手續費屬於擅自設立收費項目、制定收費標準的行為,應予以糾正。
太原市物價所經營服務性收費檢查科科長王建華:國家計委是一個對於價格和收費的立法的主體機關,所以作為建行認為它們在央行備案,這個我們也不好考證,因為這是央行它們銀行系統的事情,我們去的是國家計委落實,到目前為止就是對我們處理這個情況沒有、不存在有這個國家計委認可和人民銀行共同聯合認可的事實。
根據相關的執法程序,物價部門在下發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7個工作日內,應做出正式的處罰決定,但至今近兩個月過去了,這一決定遲遲未能出臺。對此,太原市物價所經營服務性收費檢查科科長王建華向記者做出解釋。
王建華:對價格政策這方面比較淡化,認為它們不存在價格問題,所以這個思想工作、法制的溝通教育這方面延續的時間很長。
建行太原市并州支行副行長謝紅梅告訴記者:對我們同業來説,就是各個行都在收取這項手續費,然後我們在執行過程中也感覺到它是合理的。
銀行卡異地存取款要收取手續費,在全國可以説是非常普遍,而且時間也很長了。為什麼太原市的物價部門要偏偏對建行進行處罰呢?而且從處罰事先告知書下發到現在,快兩個月了,為何處罰一直沒有落實?《經濟半小時》聯絡到太原市物價局局長毛志鳴,對他進行了採訪。
主持人:現在銀行卡的異地收費在全國都是非常普遍的做法,那麼這次物價部門對這種收費方式進行處罰的話,依據是什麼呢?
毛志鳴:我們太原市物價局是根據國家價格法和國家計委的11號令等有關的規定對銀行進行查處的,他們一直有疑義,可能托了很多關係吧,像我受到了很多方面的壓力和朋友的説情,應該説也是處理最難的一件。
主持人:但是你的決心依然沒有動搖。
毛志鳴:對於這種處罰其實對我們講是司空見慣的,每天有大量的處罰要進行。但是銀行業不同,銀行業它對這問題認識有疑義,所以我們尊重它的意見,讓它多方面收集有關證據和有關材料。
主持人:我們也了解到在近兩個月的時間當中,建行和你們是一直在進行溝通和交流,給你們一些陳述意見。那麼您覺得在他們提出的這些陳述意見當中,有多少是合理的、合法的,你們覺得是可接受的?
毛志鳴:對他們的陳述,有一部分理由它認為是有成本的支出,對於這些我們準備通情達理地考慮。如果它不能儘快的提供合理的證據和成本條件的話,我們將不再等待了,不再給他這麼長時間,因此提供不出來。我們將儘快加大處罰力度。
主持人:現在是對建行發了這個行政告知書,今後這樣的範圍會不會擴大?會不會也給其他的銀行也發類似的行政告知書?
毛志鳴:根據我們現在的工作安排,還會進行這項工作。如果國家沒有明確的通知或者是規定停止的話,我們將繼續檢查下去。
物價局曾經對建行太原市河西支行的賬目進行過調查。這家銀行2001年1月到2002年4月期間,為銀行卡異地存取款支出成本38萬6千9百元,收取手續費40萬8千元。這筆手續費,在銀行業界也被稱為中間業務收費,在國際上,銀行中間業務收費佔到銀行收益的50%至70%;我國銀行在這個方面的業務剛剛起步,只佔到7%-8%。但太原物價部門這紙處罰決定讓中間業務收費這件事情變得複雜起來,建設銀行如何面對這個處罰?《經濟半小時》對建行山西分行個人銀行部副總經理劉昱星先生進行了採訪。
主持人:現在銀行對這個事情的態度是怎麼樣的?
劉昱星:銀行卡異地收費業務,我們建設銀行是根據人民銀行有關法律規定,和建設銀行總行的有關規定執行收費標準的,我們認為異地卡的交易手續費的收取是很合理的。
主持人:您覺得物價部門該罰你們嗎?
劉昱星:這個是他們的意見了。
主持人:但是從您的理解您覺得呢?
劉昱星:我覺得這些問題應該和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不要輕易地罰款。
主持人:你們這個銀行異地業務的收費一定要被取消的話,對你們銀行來説會意味着什麼?
劉昱星:我們現在這項業務就是如果説我們的投入産出縮小的話,因此停辦這項業務,會對客戶或者社會帶來許多不利的影響。因為開發和運營這個我們銀行卡異地交易業務,這項業務是具有建設成本和運營成本,銀行作為企業是講求效益的,各家銀行都在收費,如果説這個收費業務被制止以後,有可能對我們的國有銀行的市場的競爭方面,還有改善金融環境方面,帶來不利的影響。
主持人:那麼您希望這件事情將來會怎麼樣來處理,會有一個什麼樣的結局呢?
劉昱星:我們希望通過這個事情,能夠引起業內人士和我們有關部門的考慮和深思,更能考慮到金融行業的特殊性,積極地扶持中級業務的發展,使得我們國有商業銀行業務能得以健康的發展。
《經濟半小時》的記者今天通過電話與有關部門又進行了聯絡,得知國家計委、中國人民銀行對《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管理辦法》已經形成初步意見,這一新的規定有望在近期出臺。銀行卡異地存取款收取手續費是否合理,在這份文件中將找到最終的答案。(《經濟半小時》記者張凱華編輯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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