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市場回顧(2003.08.29)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29日 20:26
ST寧窖:投資者為公司違規買單
主持人:本週,有關個股的行情變化已經讓投資者沒有太多的興趣,因為股指的連續下跌讓大家無所適從,但是一些公司出現的令人瞠目的表現卻吸引了大家關注的目光,ST寧窖年報的巨虧以及暴露出來的公司無視投資者利益的種種表現,讓它成為本週最受關注的個股。
本週三, *ST寧窖2002年年報終於登臺亮相,比證監會規定的披露期限足足晚了近四個月,令人震驚的是,公司2002年虧損6.8億元,而公司聘請的北京中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ST寧窖巨虧,一方面是由於公司所屬的老窖酒廠和銷售總公司處於不正常經營狀態,其餘下屬單位處於停業狀態導致的銷售收入大幅減少。同時,管理費用的突增,尤其是寧城集團的4.95億元欠款全額計提壞賬準備,並核銷了4700萬元無形資産,使公司的虧損急劇放大。根據本欄目記者的調查,自去年11月,ST寧窖大股東寧城縣政府與北京鵬泰投資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後,雙方對於ST寧窖財務數據的真實性一直存在爭議。按照協議,股權轉讓將以ST寧窖2002年年報所披露的每股凈資産作為轉讓價格,這就是ST寧窖2002年年報遲遲無法披露的真正原因,因為重組雙方都希望得到一個有利於自己的轉讓價格。由於*ST寧窖的2003年一季度報告和半年度報告都沒有按時披露,根據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ST寧窖的股票將從9月1日起無限期停牌。
主持人:無疑ST寧窖是再次成為市場上損害消費者權益的一個代表,那麼為什麼在監管部門一些政策法規出臺的情況下,這種行為屢禁不止,那麼現在上市公司又有哪些方式在無形和有形地來侵犯中小投資者的權益呢?我們請兩位嘉賓進行討論,今天來到演播室的嘉賓,一位是我們特約的財經評論員李幛喆,另外一位是國信證券的王維慶。 那麼我想我們來梳理一下現在市場上有哪些來侵害中小投資者的權益的方式?
李幛喆:我覺得主要是有三種,一個就是我們經常碰到的叫做操縱股價,不管是中科創業,還是銀廣夏,是比較典型的。第二個就是內部交易,經常體現在關聯交易方面。第三個就是虛假稱述,那麼這個虛假稱述目前來看是主要的一個東西,因為2002年大概有900多起虛假稱述,那麼900多起這個概念是什麼概念呢?就是我們1千多個上市公司,不是説看到每個上市公司都有一起,但是起碼你看到這個比例1000比900。
大慶聯誼民事賠償案:法律為投資者保駕
主持人: ST寧窖晚發年報帶來的市場風險目前還是由投資者在承擔,相關的法律和法規還有待進一步的完善,不過值得欣慰的是,本週,大慶聯誼證券民事賠償案重新開庭,這使我們看到,法律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確實在逐步完善。
8月25日,大慶聯誼虛假陳述侵權賠償糾紛案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再次開庭,這也是最高法院頒布最新司法解釋後,國內第一次開庭審理的證券民事賠償集團訴訟案件。原告代理律師郭鋒代理109名投資者分五組進行庭審,訴訟標的303萬元。在法庭上,對於大慶聯誼從1994年起三年虛增利潤16176萬元,欺騙上市給投資者帶來的損失等相關證據,控辯雙方進行了指證。爭論的焦點主要圍繞誰是責任人,因果關係如何確定,揭露日如何確定等三方面展開。作為第二被告的申銀萬國證券公司也對自己提供虛假上市文件的指控進行了抗辯。今年9月,由宣偉華律師代理的投資者狀告大慶聯誼案將如期開庭。
自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後,全國各地針對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高管的民事索賠的訴訟已多達幾十例。
投資者維權:現實與理想的差距
主持人:大慶聯誼的虛假稱述受到了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那麼相關的法律訴訟也正在進行,現在沒有最終的結果,不過我們可以看到投資者是有法可依,有門可入,而ST寧窖出現的這些行為,目前在市場上還沒有受到相關的處罰,那麼這些行為應該怎麼來處理,怎麼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的權益,我想今天我們重點來討論投資者權益保護的問題,我想首先在報紙上我看到有這樣兩個提法,原來一直提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後來這個提法不見了,改成要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權益,首先我想王維慶你給解釋一下這兩個概念之間,它到底有什麼樣的區別?使它的這種提法發生了一種改變?
王維慶:我理解可能是因為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可能會給投資者一個誤導,因為本身證券市場有一些固有的風險,如果出現了一些問題,要保護中小投資者。如果從利益的角度來講,可能我覺得會給中小的投資者産生一些誤導。
主持人:是不是説我這個買賣股票賠錢了,按照這個要求你要保護我,你要賠我這個錢?
王維慶:我覺得可能在這方面有一些誤導,所以我覺得利益應該講的是口語,我覺得權益從法律的和行政的規範的角度來講,我覺得可能更貼切一點。
主持人:那麼李幛喆你注意到這個變化了嗎?
李幛喆:應該講是有這一點,過去我們老是強調投資者的利益。我們注意到年初,尚福林主席在佈置證券工作的時候,他講到保護投資者是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他講保護投資者他既沒有提到利益也沒提到權益,那就説明什麼呢,説明利益跟權益在當時來看是有一定的爭論的。那麼現在來看跟王維慶講的意思差不多,就是權益可能更寬泛一些,這是從正面來理解,可能對我們投資者保護,今後範圍更大更安全,不僅僅是保護我們的某一些利益,同時要保證我們應該享有一定的權益,比如説知情權對吧,剛才説了內部交易,這些我們要了解它,這個名詞上的變化説明了我們今後保護的範圍要擴大。
主持人:那麼現在就是説有哪些制度或者是有一些法律能對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也好權益也好起到一定的作用?
王維慶:其實我覺得從法規的角度來講,我覺得從本身信息披露的角度和對於上市公司高官的監管,或者重組的收購的過程,我覺得應該規範比較全了,我覺得出現類似這樣的問題,我覺得還是一個監管的處罰的力度,執行的力度,我覺得如果重點來處罰的話,那麼我覺得可能出現這種案例的情況會很少。
主持人:有沒有一些相關的例子來説明呢?
李幛喆:比如説剛才提到的ST寧窖遲遲公佈年報,去年還有一個ST東源,半年報到今年的二月份才公佈。時間更長,比這個有過之而無不及,那麼像這種情況怎麼辦?交易所就對它進行兩個月的停牌處理,像ST東源停牌處理的時間就更長,所以像這種兩個月的停牌處理,本身就是保護投資者的一個辦法。
主持人:但是這裡面有一個問題就是説這次在本週召開的證券法的座談會上,尚福林主席也強調加強對中小投資者的法律保護,從法律上解決大股東各種的手段,侵害中小投資者的利益的這個問題,剛才王維慶提了,相關的法規制度是很完善的,但是還有的公司有法不依,屢禁不止出現這種行為?
王維慶:我還是覺得停牌還是損害到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沒法再交易了,那麼股票本身最重要的是一個流通性。
主持人:這就産生了了一個問題?
王維慶:對,沒交易的話,你怎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呀,那我覺得更重要的是對於上市公司這種鉅額的借款,我覺得應該用法規來規範,關鍵是一個執行問題。
主持人:還是執行問題,那麼出現這種障礙的原因主要有哪些呢?
李幛喆:我覺得因為股票它本身是一個充滿風險的市場,那麼這種風險體現了它是一個動態的過程,所以制定法律要求這個事禁止的話,它法律的條文的規定就比較好規定。比如説股票買賣問題,今天買了明天賣了,你今天買了後天又賣了,它法律就沒有辦法來界定你到底是什麼時候對你實行了侵害,比如説那個鄭百文,它為什麼要停牌呢?就是因為過戶問題它無法解決,它必須要停牌,這就是一個法律的最好的注解。第二個我覺得我們有些規定可以具體細化一些,或者是有利於我們投資者的保護,比如説這個新股配售問題,你中小投資者可以不受市值的限制,跟證券投資基金一樣,我覺得這種措施是保護我們投資者權益一個最好的辦法。
主持人:按照兩位的看法,在法律方麵條文是比較完善的,就看你的執行,那麼有些地方可能細化的比較完善一些。那麼投資者自己是不是也要做一些工作,簡單地看兩位有什麼樣的看法?
李幛喆:我覺得這個東西還是一句話就是見好就收,因為入市有風險。
主持人:對市場的看法,見好就收,王維慶呢?
王維慶:我覺得有兩方面,一個投資者的水平要提高,另外還是要靠仲介機構和這種自律和監管層的強大的這種監管。
主持人:投資者權益保護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也是證券市場參與各方都很關注的問題,從嘉賓的分析和討論中,我們不難得出結論,真正做好投資者權益保護,一方面需要相關法規進一步得到完善,另一方面需要投資者自己提高對市場的風險認識和防範水平,提高專業的操作水平,這樣才能真正做到標本兼治。
券商關注板塊
主持人:就下周證券市場的熱點板塊,《中國證券》欄目對國泰君安、 海通證券、 銀河證券 、湘財證券等30家券商的研究機構進行了調查。那麼在上周的調查中排名第二的次新股板塊本週躍居第一位,而上周第一位的超跌板塊本週退居第二位,此外具有實質性重組題材的板塊,以及前期較為活躍的科技股板塊也受到了部分券商的關注。下面我們看一下具體的調查結果。
海通證券、光大證券等11家券商認為,次新股板塊可能會比較活躍,佔調查總數的37%;國泰君安證券、廣發證券等7家券商認為,超跌板塊可能會有所反彈,佔調查總數的23%;銀河證券、湘財證券等5家券商認為,近期可以適當關注具有實質性重組題材的板塊,佔調查總數的17%;而北京證券、漢唐證券等5家券商認為,科技股板塊可能會再度表現,佔調查總數的17%;其餘券商的觀點則各不相同(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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