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法》破解國企管理難題--專訪《國有資産法》起草小組組長劉儀舜
央視國際 2003年05月28日 10:15
4月7日,國家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而與此同時,也有消息説《國有資産法》有望在年底推出。《國有資産法》將對國資管理體制進行法律上的規範,是新國資管理體制運行的法律依據,那麼新的國資委將根據什麼樣的原則管理國有資産呢?在新的國有資産管理格局下,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和重組又會有那些變化呢?近日本欄目記者姜英秋專訪了《國有資産法》起草小組組長劉儀舜。
國有資産法的起草工作開始於1993年,歷經十年的波折,有望在今年年底出臺。十年間,劉儀舜一直擔任國資法起草小組的組長。
劉儀舜:我從八屆人大到九屆,做《國有資産法》起草工作到今年應該是十年,這部法律為什麼用了這麼長時間才剛剛成形?《國有資産法》的目標是一個有限的目標,就是解決國有資産有人負責的問題,這個問題一句話是很簡單的,但要做到這一點是很難的。
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十萬多億規模龐大的國有資産,但至今仍沒有一部法律作為管理和經營的規範,這也直接導致了投資管理的無序和近年來愈演愈烈的資産流失。
記者:在經濟學界有一種説法,就是説國有資産流失非常嚴重,有一種説法是每天流失一個億,從八十年代到一九九六年已經流失了六千億之多。
劉儀舜:這個數字很難説得清楚,流失嚴重是肯定的。
記者:關於國有資産的退出有一種説法叫“蘋果論”,打一個比方,一個老太太買了一堆蘋果,由於這老太會過日子,總是先吃壞的蘋果,結果到最後總是吃不到新鮮的蘋果,總是在吃壞蘋果,我想它的意思是國有資産應該在最佳時機拿到它的回報,或者説變現,您怎麼看待“蘋果論”?
劉儀舜:我在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文章,認為國有資産應該撿好的現賣,對這樣的説法我覺得是應該考慮的,我們説結構調整的方法很多,出資人要想辦法把爛蘋果趕快處理掉,把沒有完全壞了的修理一下,讓好的不至於爛掉,還有最好的蘋果,這是我生財之道呀,我要靠這個好的賺錢去呀,怎麼能把最好的先賣掉呢?最好的先賣掉了,後面的全爛光了,意思是國有資産不要了,那應該撿好的先賣。
記者:您對“蘋果論”是不贊同的?
劉儀舜:我不是這樣想的。
記者:這個“蘋果論”實際上隱含著一個前提,就是國企很難搞好,在此前提下應該撿好的先賣,還是撿壞的先賣?
劉儀舜:國有企業不大容易搞好,它是一個很大的難題,不等於國有企業就搞不好,不等於國有企業就沒法搞了,必須把它處理乾淨,不是這樣,就是因為我們認為國有企業只要産權制度搞好,找到出資人代表,出資人制度建立起來,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和私營企業和合資外資是一樣有生命力呀。過去是中央政府統一管理,現在是分三級政府代表國家來管理國有資産,這樣還是一種分級管理,堅持國家所有的前提之下,中央繼續保持立法權和終極所有權,但每一級政府都有非常明確的産權,所以就是國家所有,分級産權,分級管理,中央管理好中央直屬的企業。
記者:國資委直屬的企業大概有一百八十多家?
劉儀舜:對,一百八十一家。
記者:那全國國有企業有多少家?
劉儀舜:這個數據很難統計,原來我們重點統計的國有企業有三十萬零五千家,還有集體企業是三十七萬家,經過這些年的抓大放小結構調整,大概現在我們重點統計的是十七萬多家,政府要按照政資分開政企分開責權利相統一的原管理機構,政府的責任,通過政資分開,橫向把它分開,出來一個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你來負責國有資産所有者和老闆的責任,再授權控股公司去經營,這樣的話要形成一套制度,不是靠某一個人,而是靠一套制度,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跟控股公司,控股公司對國家對政府是資本運營者,它對企業是投資者,是老闆責任,它和國有資産管理部門應該有契約,有合同,我授權你多少資産經營,每年應增值多少,你要完成這個任務,完不成任務就要考慮你能不能做這件事。
記者:就是説政府的代表和資本的代表應該是兩個人,不能是一個人。
劉儀舜:有人問我,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控股公司和企業這樣三個層次的國有資産體制,是不是就是正確的,能不能不要控股公司,我就是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去管企業,直接到企業,我説這個不是人為的,不是主觀臆想的,是經過實踐的。如果從理論上總結的話,我覺得就是中央講的那句話,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一個是政資分開,一個是政企分開,有了這兩個法寶,國有資産的管理才能搞好,國有産權制度才能創新。國資委是政資分開的産物,控股公司是政企分開的産物。政府的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跟企業之間,需要有這麼一個資本運營的仲介組織。
中國擁有世界上規模最為龐大的國有資産,原有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要求,推出新的管理思路,新的規範法規已經勢在必行。按照制定中的國有資産管理法,國有資産管理將按照這樣的方法進行,先是設立國資委,作為國有資産的出資人,這一點至關重要,因為這就等於為一家企業找到了老闆,解決了國有企業誰都可以管又都不負責任的根本問題。然後國資委管理下面的國有控股公司,國有控股公司基本上是從事資本運作,最後國有控股公司再去履行管理企業的職能,而企業則完全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去經營。國有企業管理是非常複雜的問題,即使在新法律出臺之後也仍然還有很多具體問題有待解決,如資産重組、國有股權轉讓等,我們接著再看記者的採訪。
記者:過去的廠長和現在的國有資産的出資人,所得的報酬應該和他所從事的工作是成比例的,我打個比方,齊魯石化是國家特大型企業,它的老總我採訪過,他和我説,我的月工資只在兩千塊左右,年薪應該在兩萬多塊錢,我説按這個廠子的規模,你年薪拿兩百萬左右可能比較成比例,就是説,你指望一個月薪拿兩千元的人管理兩百億的資産……
劉儀舜:這個不行。所以在國有資産經營公司裏面和下面一級級公司裏面,它公司的獎勵政策應該和業績挂鉤的,比如説我們深圳有經驗,深圳取消了級別,過去的廠長都有正廳級呀副局級等這樣的級別,深圳沒有,它變成了ABC三類,你今年和國資委簽訂的合同完成了你是一類,你今年完不成的變成二類,工資獎勵都變了,都是挂鉤的,而且現在我們的廠長經理拿一百萬工資的人大有人在。還有深圳,深圳開始國有資産很少的,它原來是一個鎮,開始的時候大概就一個多億吧,凈資産可能是幾千萬,後來發展到六十七個億國有資産,也有好多上市公司。它有六十七億的時候每年上交利潤四個億,這個時候市領導市委決定成立一個投資管理公司,把六十七個億交給他管理,四個億的利潤留下,不再交財政,留給它發展,當時財政有意見,覺得利潤沒有了。
記者:國家的企業賺了錢不交國家?
劉儀舜:不交給它,但它自己滾動以後,實踐的結果,它每年資本金以百分之三十六的速度遞增,到前年年底統計,它已經變成了一千五百億了。
記者:您説它這種高速發展,和管理方法得當有關,另一方面是不是和新興城市、新涉足的産業有關?
劉儀舜:當然也有關係,它市場經濟發展得好,民營企業發展得快,外資投資比較多,對呀,這個是對的,但是你要知道,我們談的是國有資本,在這樣的市場經濟裏面本來沒有什麼國有資本,它為什麼能發展這麼快?發展這麼大?這是個奇跡呀!這是個奇跡,這個地方證明了,國有資産不是搞不好,比如説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原儀錶電訊局改制的公司,它當時接收的時候總資産二十六個億,凈資産大概只有九個億,它都是小企業,街道廠很多,組織這麼一個控股公司,剛開始它工人是十七萬,經過幾年調整後剩下四萬人,十七萬人變成四萬人,那麼多公司變成七大公司,這四萬人百分之八十還是新招聘的,它現在有四個上市公司,還有證券公司,逐步介入了資本運營。
記者:在實行新的國有資産管理辦法之後,資産重組的效率過去很低,必須要上報中央,上報財政部,那麼歸地方管理之後,地方有了相當大的權力,這個重組的效率會提高麼?
劉儀舜:應該可以。為了提高管理效率,分級管理的好處就是不要什麼事都請示中央,因為地方政府代表國家來管理這一塊,只要符合國家法律的它都有決策權。
記者:不必經過那麼繁雜的程序,比如説地方一家企業要把國有股權轉讓給哪怕一家民營企業,一定要上報財政部,財政部可能在考察半年之後才下一個文件給它,這樣那邊要先股權託管。
劉儀舜:因為這次我剛聽説,國資委管理中央直屬企業,同時對地方國有資産管理機構有指導作用,是指導作用不是權力機構,管到底,還不是這樣?地方成立國資委以後應當同中央國資委有一樣的權利。
記者:在新的國有資産法裏面,對國有産權的交易,包括對國有股權的定價,在這方面有什麼規定麼?
劉儀舜:這是個市場行為,因為在産權管理方面有很多內容,比如説評估,要賣的話要進行評估,評估有一套法律規定,不能作假,評估要負無限責任,法律有規定,要評估就要負無限責任,出了問題法律要追究責任的,這是法律範圍內的東西,對不對,買賣的話就有很多程序,首先要評估,完了還要審計部門來審計,它這個評估是否真實,完了才能定價,這個定價也可高於評估價,一塊錢賣一塊五,價賣呀,這些東西都是市場行為。
記者:您做了十年國資法起草小組的組長,總的感想是什麼?
劉儀舜:我覺得我們從事的這麼一件事是非常重要的,非常有意義的,消耗十年是很長的時間,但是看到我們國家國有資産管理的實踐和進程我是很欣慰的。
就像國有資産法起草小組組長劉儀舜説的那樣,國有企業難搞不等於搞不好,關鍵是解決出資人缺位、産權明晰和權責利結合問題,相信在新的國有資産管理思路和法規之下,國有控股公司能夠徹底改變計劃經濟遺留的弊端,對國有控股公司佔絕對多數的證券市場來説,只有這樣才能使得這個市場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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