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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尚頻道 > 三八特別節目---名女人的時尚生活 > 首頁 > 正文

  

《天足運動》

  50年前,中國婦女纏足的行為基本上消失了,到目前為止,中國還有多少小腳女人,沒有人統計過,據最保守的估計也有一百萬人,她們大多是八十歲左右的老年婦女。

  89歲的老人張淑賢,8歲被母親纏足,19歲嫁入丈夫家開始做飯,因為小腳不能下蹲,每次做飯時只好跪著,至今已經跪了七十年。

  纏足的風俗在中國歷史上歷時多年,蔓延極廣。當時地不分東西南北,人不分貧富貴賤,婦女纏過的畸型小腳被美化為“三寸金蓮”,受到人們的廣泛讚美。這樣的一種風俗曾對於中國歷史、中國社會産生過重大的影響。

  據專家考證,纏足最早只是宮廷中的一種舞蹈裝束,相傳在一千多年前的五代時期,南唐後主李煜為了尋歡作樂,設計了一套舞蹈服裝,跳舞者用白綢裹腳,向上彎曲成新月狀,在金蓮上舞蹈,這種舞粧居然成為一種時尚,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慢慢地,纏腳就成了女人高雅身份的一個標誌,到宋代以後,下層婦女也開始纏足,這樣,纏足就成了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

  女子的腳要纏成什麼樣子才算是美呢?有人總結出:瘦、小、尖、彎、香、軟、正節字訣。清代文人方絢甚至寫了一本名叫《香蓮品藻》的書,專門來描述和品評小腳。他認為小腳有五個式樣,一是蓮瓣,二是新月,三是和方,四是竹萌,五是菱角。可見到了清代,愛好小腳的人已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

  上海人楊韶榮用了二十年的時間,收藏了七百多雙古代的鞋子。在他收藏的這些鞋子中,有一雙鞋叫做杯鞋。

  山東《大眾日報》的攝影記者李楠在山東濱州採訪時認識了老人趙吉英,並拍下趙吉英老人的一雙小腳。老人在很小的時候,母親就去世了,是她自己把自己的腳纏得特別小,不僅如此,她還把女兒的腳也給纏小了。

  其實早在纏足剛剛興起的宋朝,就有人對纏足提出了質疑,宋人車若水在他的《腳氣集》中説:婦人纏足不知始於何時,小兒四五歲,無罪無辜,而使她受無限之苦,纏得小了,不知有什麼用處。

  如果一個社會把畸型、變態的東西變成一種美,並且把它公認為一種美的規範,人人都認為不這樣不美的時候,這個文化就牢固了。

  明朝大同,宣府被説成是美人産地,只是因為那裏的小腳出名,清朝末年,湖南桃花江被稱為美人窩,後人還給譜成歌曲,也是因為那個地方的婦女腳纏得出名。

  滿清貴族入關後,嚴禁漢族婦女纏足,康熙三年,四位輔政大臣下禁令,康熙元年以後所生女子纏足違法,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議處,平民百姓則重打四十大板。但是,如此嚴厲的懲罰,在漢族士大夫與社會民情的堅決抵制下,禁止纏足令仍然沒有執行,一方面是傳統“理”的觀念和習俗對此禁領的堅決抵制;另一方面是裹足對滿清貴族的統治沒有壞處,君主專制之下的皇帝一言九鼎,但在纏足這個問題上卻失掉了往日的權威。

  纏足能夠延習千年的重要原因還有一個就是婚姻,婚姻的好壞取決於腳的大小,實際上女人一生的意義都在這雙腳上。

  “五四”前後,被人戲稱為“性學博士”的張競生也分析到:因為三寸金蓮難於行走,走動時著力處全在臀部,運動久了,兩條大腿就發達,大腿發達了,生殖系統也隨這而發達。

  據這本中國婦女纏足史料的《採菲錄》中記載,到了纏足鼎盛時期,全國很多地方居然出現了評選最佳小腳的“賽腳會”。

  “賽腳會”最出名的是山西大同,大同有十二大寺廟,12年中每個寺廟承辦一次賽腳會,參賽的婦女來到會場,站在臺階上,將腳露出來,由小腳專家評論,經過幾次選拔之後,最後決出前三名,第一句稱“王”,第二名稱“霸”,第三名稱“後”。

  在雲南省道海縣也出現過類似賽腳會的洗足大會。

  纏足的歷史開始於五代時期,至今已近千年,放足的歷史開始於清朝末年,至今也有一百多年了,曾經遍及天下的小腳,如今已經成了歷史的陳跡,今天的人們,又有誰再關注她們呢。

  當代作家馮驥才在八十年代開始關注纏足婦女,他在1984年創作的小説《三寸金蓮》曾經轟動一時,現在這篇小説被譯成多種文字,在世界上許多地方發行。

  山東大眾日報社的攝影記者李楠用了十年的時間,跑了很多地方拍攝纏過足的婦女,他想用他的相機把這件發生了一千年的事情的最後幾頁記錄下來。1998年12月,李楠的這組照片獲得了國際民俗首屆人類貢獻獎。

  傳説清朝的北洋大臣李鴻章,有一次出訪國外,參觀盲童學校,盲童久聞中國有三寸金蓮這種事,於是趁李鴻章走近之際,蹲下身去摸他的腳。李鴻章當然不是小腳,但國外一個盲童都知道中國人是纏足的,並且在他的腦子裏,中國人不分男女,都是三寸金蓮。由此可見,中國人的小腳習俗的廣泛影響。

  西方婦女對束縛不很理解,但她們也曾經有過束縛自己身體的時候。有一次清代學者辜鴻銘在公園喝茶,一個英國記者問他,中國婦女纏足,以一百磅的體重集中在一雙小腳上,是否違背人體的生理?辜鴻銘答道,英國人在十七到十八世紀,女性有纏腰之風,把腰身裹得像蜂腰一樣,這對生理是否會發生畸型。外國記者無言,於是走了。

  西方婦女畢竟比中國婦女覺醒的早,當她們穿著這樣的衣服鍛鍊自己身體的時候,大多數中國婦女還在那裏認真的裹著自己的腳。

  中國第一個反纏足的組織是由廈門倫頓傳教會約翰邁克高望牧師建立的。當邁克高望牧師開始進行反纏足時,他發現了困難的所在,中國人的保守性,使他毫無收穫,於是他想到設立一個組織。

  1874年,他在廈門召開一個反纏足會議,參加者有60多名婦女,大部分為下層的勞動婦女。他們決定設立一個反纏足的團體,命名為“天足會”,入會的婦女不得纏足。

  在《穿藍色長袍的國度》的書中,立德夫人專門寫了一章反對裹足之行,書中她這樣寫到:如果你還記得小時候第一次踏進冰冷的海水時的感覺,那麼你就能體會到我現在動身去中國南方宣傳反對裹足時的心情。對那裏我十分陌生,而裹足是中國最古老、最根深蒂固的風俗之一。

  嚴格説來,立德夫人在中國南方的勸説活動,並不能與實際放足人數來判斷其是否成功,因其勸説而放足的婦女非常有限,但重要的是,她將不纏足的種子傳播于中國各地。許多人,尤其是知識分子,對於接受天足的新觀念,但是卻缺乏力行的勇氣。不過立德夫人深信,畢竟種子已經撒入泥土,只要待其成熟,天足之事必能風行。

  就在同時,中國的早期維新派,也已經關注婦女問題。他們主張男女並重,反對把婦女當作玩好之物。維新派認識到,形體上的解放,是婦女解放的先決條件之一。

  早在1883年,維新派的代表康有為,就在老家廣州南海,聯合一些開明鄉紳,創立不纏足會。他也以身做則,他的妻子和女兒都不纏足。

  1896年,康有為、康廣仁又在廣州成立粵中不纏足會,提倡婦女不纏足。成立之初,會員便達上萬人。

  與康有為齊名的另一位,著名維新派領袖梁啟超,也積極從事反對纏足的活動。1897年6月30日,他在上海成立了不纏足總會。總會成立後,海內轟動。

  這就是不纏足總會的集會盛況。不纏足總會的章程寫了這樣幾點:凡入會人所生女子不得纏足;凡入會人所生男子不得娶纏足之女;凡入會人所生女子,已經裹足者,如在八歲以下,須一律放解。

  以慈禧太后為首的清朝統治者,鎮壓了康、梁的維新變法運動,但之後不久,他們樹起了康、梁等人提倡的反對纏足的大旗。1901年,慈禧太后下達了勸禁纏足的禦旨,緊接著各地官吏紛紛響應。

  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以孫中山為首的南京臨時政府,申明禁止婦女纏足。同年3月13日發佈了,令內務部通知各省勸禁纏足文。文中稱,當此除舊布新之際,此等惡俗必須首先革除掉,以培養國人的體質。這個命令通電全國,各省依此勸禁,如果有故意不服從的人,對其家屬以重金處罰。

  辛亥革命以後,婦女們除了在衣服鞋帽和髮型上追求新穎外,也將纏過的小腳放大,以配合新的鞋。西方婦女的裝扮,在無形中也産生了影響力。風際開通之初,裹腳已經落伍,代之而起的是天足。然而這種情形僅限于城市,或交通發達的地區。若大的一個中國,尤其是偏遠地區,婦女纏足現象仍然普遍存在,怎麼可能在一夜間就改變掉這個千年留傳下來的習俗呢。。

  清末民初,中國兩億男性同胞在很短的幾年內全部剪掉了長辮子,將延續268年的清代髮式,統一改成世界通行的近代男發,然而禁止婦女纏足卻用了近半個世紀的時間。

  就在中國婦女還在為解放自己雙腳而鬥爭的時候,英、美等西方國家的婦女已經進入了參政、議政的行列。1920年,美國婦女獲得了選舉權。1928年,英國婦女獲得了與男子同等的政治權利,並且婦女在為男女同工同酬做著努力。

  1939年8月,陜甘寧邊區政府發佈禁止婦女纏足條例,規定18歲以下婦女一律禁止纏足;40歲以下婦女,纏足者立即放足;40歲以上婦女纏足的,勸令解放,不加強制。並且派出了大批婦女幹部去做説服工作。

  1950年7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政府政務員下達了關於禁止婦女纏足的命令,命令中説:查我們尚有一部分婦女仍存在有纏足的現象,這是封建社會對婦女的壓迫,且有害於婦女健康,妨礙婦女參加生産,必須加以禁止。

  在這之後,大多數年輕女子纏足現象開始絕跡,中老年婦女也紛紛放足,扔掉了裹腳布,纏足終於消失。一個時代結束了,但是問題並沒有得到完全的解決。民間有個故事,説的是民國一個縣長,命婦女放腳,婦女掏出麻花放在桌上説,請看這個麻花,縣長要是能把它們解放了,使它伸直,恢復到從前沒有炸的樣子,而且保證它絲毫無損,我們馬上尊令放腳

  1958年,農村中95%的適齡婦女,全部走出家門參加勞動。她們的生産方式,從家裏的鍋臺轉入田間,和男人幹著同樣的工作。

  由於婦女生産方式的改變,使纏足婦女真正意識到,時代給她們帶來了什麼?時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樣。實際上,中國婦女一千多年的纏足史,應該是在50年代末期才被徹底的禁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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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程振宏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