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外地民工”張學友的微型歌舞劇演出
—— 吳祚來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07日 10:46)
12月25日,是張學友《雪狼湖》在京演出的第二場,因為友人有事不能去觀看,我只好與妻子驅車去“友情”欣賞了。
説實在的,我有些害怕聽名人演唱會,記得十年前也是受朋友之邀到首體觀看四大天王之一的某位香港藝人演唱會,我們看到一半就一起開溜了,看看當時票面上印的數百元一張的票值數字,感到既對不起友人的這筆“鉅款”,也對不起那位傾情演出的香港藝人,我們開溜的根本原因是:我們無法與那些如癡似狂的歌迷們融為一體,不能為“歌王”癡,為歌王狂,我們在那裏就像上級派來的“監察”一樣,冷冷靜靜的融不到現場熱烈無比的氛圍之中,所以,只好中場休息時溜之大吉。
25日是北京第二場雪後的第二天,霧氣沉重,為防堵車,我們幾乎提前一個半小時從惠新北裏(經貿大學北)出發,走中軸路上北二環,一路儘管沒有“死堵”,但蝸牛一般的速度讓我們覺得不可思議,因為是星期天啊!車至首都體育館(白石橋)時,離開演也就一刻鐘了,路邊有不少交警維持秩序,還有交警在忙不疊地給路邊隨意停車的車輛貼罰單(每單罰款應為200元,扣3分,看樣子,學友迷們票價無形中又上漲了許多)。遺憾的是:演出票上沒有替觀眾著想,沒有提示大家應該如何行車、停車,而新聞媒體所有報道中也沒有提及首體周邊停車之難!只是票務中心在製作防偽票時的獨具匠心讓所有觀眾驚嘆不已:每張票內均附貼一枚一角錢面值人民幣,人民幣上的編號與入場票編號相一致,也就是説,你要造偽票你得收集到足夠量的嶄新的一角錢人民幣並將號碼打印在票面與人民幣上號碼一致,才有可能混入場內!這樣,大面積造票幾乎無法實現!
在首體周邊入口處,幾乎都有警察把守,汽車無法靠邊,其實靠邊了也沒有停車處了,直到駛到首體後面那條小河北沿,才有穿著交通協管之類標誌的數名工作人員把你引到河沿縱深處。車行五百米之內路邊停滿了來看演出的小車,嚴格來説,這裡根本不是停車場,一些樹叢間、屋舍旁只要能將車挪移進去,均有駕車高手將車插停其中。我的車在更遠的地方停妥後,收費員走了過來(穿著制服,看似規範)“20元”,天!這簡直是搶劫,看場演出不過三小時,在這非停車場停車居然收費20元,周邊倘若停放一千輛,他們就可無投入地收取2萬元停車費!而且這項收費不是一年一次兩次,而是百次以上!如此計算起來他們收入沒準比一般演出公司還高呢!
二
我的坐位是40排17號,坐定一看,真是壯觀,偌大一個體育場(可能能容納1萬人)幾乎坐滿,坐在看臺上為普通觀眾,票價為180元、380元、580元,而坐在賽場中央的六個方陣為VIP(貴賓),票價為880元、1280元及至2280元,貴賓觀眾應該有1000人吧,按人均1000元出票計算,可收取100萬元,而看臺觀眾票按400元/人均計,應收萬元,如果在京四場演出都達到這樣觀眾數,演出收入達到1800萬元以上!
這是張學友的成功,是劇本與劇組的成功、是策劃與運作的成功,也是媒體呼應、炒作的成功,以上四個方面缺一不可。然而,《雪狼湖》作為演出的歌舞藝術品,在觀眾心目中真的一如媒體所説的那樣九成觀眾認為十分滿意(有點説相聲的語言風格)、許多觀眾(模糊語言)被劇情與演出感動的淚眼迷離!
而我看的卻是什麼呢?
首先是舞臺左右兩側各懸挂一幅巨大幕帷,這幕帷估計能遮住近千人對舞臺的全面觀看,有十幾分鐘張學友就在那黑色的幕帷後面歌唱,幸好我不是迷星族,否則眼淚真的會被急出來,看來,兩側幕帷是為中央看區的VIP(貴賓會員)設置的,使他們對舞臺有一個整體感,以避免使演出舞臺與兩側觀眾一體化。
其次是:你如果不購買10元一本的劇情介紹,你永遠不會知道“雪狼湖”是上面下的什麼“雪”,住著哪條“狼”。因為,你聽不懂張學友在唱些什麼,而有限的對白也是粵港化語言,如果説能聽懂,也就是一個模糊的“大概”。我特地詢問我身邊一個二十多歲的小姐:你能聽懂臺詞嗎?她説:有一些能聽懂。我身前身邊的十多位觀眾看完上半場後,下半場不知去了哪,如果是撤場,可能與他們年齡有關,似乎都過了追星族年齡,又聽不懂劇情,只好回家了。
憑著我專業的文學藝術“修養”和有限的能聽懂的臺詞,我大致了解了劇情:一位給有錢人做園丁的外來民工“狼”(張學友)與這個大家族的小姐(“雪”)戀愛上了,而一位公子哥也同時愛上了“雪”,最終一場陰謀讓“外來民工”張學友鋃鐺入獄,“雪”嫁給了公子哥遠走維也納……劇情並不複雜,總覺得感人之“深”一如當年瓊瑤大嬸的小説。聽説這是學友的創意,一位歌星能創意接近專業寫手瓊瑤,已屬不易。
就這樣的劇情已使偉大的首都眾多觀眾淚眼迷離,也許首都年青觀眾情感豐富,也許是被學友聲情並茂的歌聲感染、打動的!(也有可能是媒體誤把個別當眾多了)。
再次,在體育場中看歌舞劇(言情類)也許是我們中國人一大發明,從四十排遠眺舞臺,幾十個演員就像矮人國中的小矮人一樣,蹦蹦跳跳,整個一個“微縮景觀”,就像在二十層高樓上俯視幾個孩子遊戲一樣,這樣的視覺誤差怎麼可能會産生理想的欣賞效果呢?難怪許多觀眾手持望遠鏡去觀看,望遠鏡也許能清晰領略明星風采,它能總體欣賞舞臺劇之美嗎?
在首體看這種演出,就像在巨大的大鐵鍋裏煮一隻鮮美的小蝦,把音響調得震天價響、把舞臺弄得美輪美奐,這也就等於加了更多的味精、辣椒,每個人都分到一杯湯時,這杯湯裏似乎有蝦味,似乎又沒有!許多人之所以感動,也許是:這是一隻真正的美味蝦!我們一同看到了烹蝦煮湯的整個過程,這個真實與過程可以讓我們感動、呼喊、尖叫,並留待將來永遠回味!
這裡最重要的就是音響,在體育館的巨大空間裏聽音樂,本身就是極具嘲諷意味,它要使每個角落裏的人都能聽見,而它的屋頂、屋壁又並不是為音樂效果而設置的,在這裡聽音樂其實是看熱鬧、感受氣氛!聽説雪狼湖曾在新加坡演出數十場,新加坡人也是在這樣的體育館中看演出嗎?如果是:全新加坡男女老少肯定都看過了,因為幾十個首體幾乎可以盛下整個新加坡市民!如果不是在大體育館演出,那麼策劃人為什麼不善待一些我們首都廣大的“學友迷”呢?看看他們的癡迷、狂熱、獻給他們這樣一杯“湯”是不是有些殘酷,審美意義上的殘酷!
體育館是一個巨大的空間(相對於舞臺劇而言),而觀看舞臺劇則需要相對獨立的、可以“造夢”的“劇場空間”,例如北展劇場、人藝劇場,甚至人民大會堂的效果也應該較之體育場館更強。
體育館的不完美還體現在它的“空間破損”,七八個出口一律閃亮著出入口的亮燈指示牌,門口洞開,隨時可以看到公安人員、勤雜人員或觀眾出入、遊走,這是有關安全部門的強制要求,因為體育館容人量巨大,一旦發生不測,便於觀眾逃亡救生。
這樣,我們欣賞舞劇的心情無法平靜、無法獨立面對可以共同造夢的劇情,廣大的觀眾都成為旁觀者,我們與其説是在感受劇情,不如説是在感受劇場,因為劇場裏的廣大追星族要看到的是他們的“天王”他們的“音樂教主”(“音樂神”),他們的狂熱與環境無關,在廣場、在沙漠、在孤島上只要他們的音樂之神在,他們就可以伏地拜倒、喃喃陶醉。説真的,我真想也能沉浸進去,感受他們的真誠與快樂,然而,不能。因為我是來看音樂舞劇的,不是來追星的。
回想起我十年之前在中央戲劇學院劇場觀看《想變成人的貓》,儘管演出者多為中戲學生,但無論舞美、劇情、表演、劇場都非常到位,讓我著實享受到一場音樂劇的美妙和巨大感染力。現在回味起來,仍不變心生感動與留戀。
回家路上,我與妻子開玩笑:“外地民工張學友給有錢人裝修別墅,居然被大小姐看上了,看樣子學友兄的歌聲太動人了。”妻子説:“他可不是外來民工!”張學友不是外來民工又是什麼呢?外來是無疑的,他不是北京市民,至於“民工”,我認為民工包括“農民之工”與“市民之工”,“工者,靠勞動為食者也”,他的勞動就是他的傾情歌唱,就是他的真誠勞作,他不靠國家供養,完全靠市場的效應來獲取報酬。所以,我仍固執地認為,我看到的是一場外來民工張學友的微型歌舞演出。
責編:程振宏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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