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生的招收和選拔政策與往年大體相同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27日 09:54)
國防生的招收和選拔政策與往年大體相同
——總政治部有關部門負責人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4月26日電(記者 孫彥新、王東明)針對近日下發的2005年國防生的招收和選拔計劃,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部門負責人接受記者專訪,對有關政策進行了解釋。
問:報考國防生有哪些基本條件?
答:招生對象須具備: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普通中學應屆高中畢業生,達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區的錄取分數線;思想品德優良,志願從事國防事業,畢業後服從組織分配;年齡在20周歲以下(截至當年8月31日);身體健康,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
問:國防生以什麼方式錄取?
答:國防生錄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負責,採取遠程網上錄取。政審、面試和體檢均合格的考生,且成績達到報考院校招生專業在招生地區的錄取提檔分數線,依照考生分數的高低順序,按招生計劃數120%的數量投檔,由招生院校擇優錄取。生源不足時,從服從調劑的合格考生中調劑錄取。
問:填報國防生志願是否影響其他志願的錄取?
答:填報國防生志願,但不具備國防生條件或未被錄取為國防生的考生,不影響其他志願的正常錄取。
問:什麼條件的考生可優先錄取?
答:獲地區(市)以上的三好學生、學生幹部、黨員和特長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符合國家規定的保送生條件的應屆高中畢業生,按照國家招收保送生的辦法,政審、面試和體檢合格後,可免試保送為國防生。
問:未被錄取為國防生的考生,是否還有機會成為國防生?
答:軍隊每年還將從與軍隊簽訂依託培養協議的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中選拔一定數量的國防生。具備國防生報考條件的考生,如考取了與軍隊簽約的普通高校,仍有機會成為國防生。
問:從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國防生有哪些規定?
答:從普通高校在校大學生中選拔國防生以部隊急需的理工類專業學生為主,選拔對象應是參加全國高校統一招生考試被錄取,或符合保送條件被保送入學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本科生一般從二年級學生開始選拔,研究生一般從一年級選拔。在高校享受其他定向專業等義務性獎學金的學生不能參加選拔。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拔黨員、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特長生,以及畢業後志願到邊遠艱苦地區和基層部隊工作的學生。
問:國防生畢業時如何分配?
答:國防生畢業時經院校和選培辦綜合考評合格者,按照《國防生協議書》定向分配到軍隊工作,主要補充到部隊專業技術崗位,部分符合指揮幹部基本要求的,可補充到指揮崗位任職。
問:國防生畢業後如何確定職級待遇?
答:國防生畢業後分配到部隊任現役軍官或文職幹部,家屬享受軍屬待遇。在首次定職定評授軍銜、評任專業技術職務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與同期入軍校學習的畢業學員相同。入伍時間從批准之日算起。(完)
責編:蘭華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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