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部長:義務教育學校禁收“贊助費”
央視國際 2003年08月18日 09:15
新華網北京8月16日電(記者 李術峰)秋季開學在即,教育部部長周濟近日強調,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義向學生家長收取與招生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共建費”。“擇校”與“贊助費”令許多學生家長苦不堪言。在蘇北某市機關工作的孫女士,近來為小學畢業的女兒“擇校”而疲於奔命,當她向一所有名的中學初中部繳納了兩萬元“擇校”的“贊助費”後,女兒才得以成為這所名牌中學的學生。
周濟嚴厲指責教育亂收費現象,認為這會傷害青少年學生的幼小心靈,不利於他們健康成長。
他要求,除了必須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農村小學和初中全面實行“一費制”,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三限”政策外,其他各級各類教育也要堅決治理亂收費。
高等學校招收的定向生、特長生、預科生、專升本學生,獨立學院、網絡學院、軟體學院和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收的學生,除按國家和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普通高校不得將國家下達的計劃內招生指標轉到獨立學院,變相高收費;不得借獨立學院之名搞“校中校”,搞所謂的“新機制”,變相“雙軌”收費;不得假借中外合作辦學名義,變相提高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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