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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誕又莊嚴的復仇正劇——釋《鑄劍》
——第三部分:《鑄劍》的審美旨趣以及其他相關的問題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9日 16:54)

  《鑄劍》的第四節是最有趣的,它表現了魯迅獨特的審美旨趣。《鑄劍》1927年4月3日寫完的,但不能認為是預言幾天以後的四一二大屠殺。魯迅寫出這部富有原俠精神的作品不是偶然的,他從小就讀這方面的書,做不少俠肝義膽的事。他崇敬秋瑾等人,原俠精神和革命精神已經浸入了魯迅的靈魂。

  1.驚心動魄之後的鬧劇

  《鑄劍》不但寫出了發生在宮中的這場驚心動魄、既荒誕又莊嚴的復仇正劇,還寫了血仇得報以後宮廷內外延續下來的一場無可奈何的殯葬鬧劇,使小説節奏從連續搏鬥的緊張氣氛得到調節,轉向鬆弛,並在調侃嘲弄聲中作結,盡情盡興地表現了作者魯迅獨特的審美旨趣。

  小説第四節是整篇作品最有趣的部分。經過沸水中的長久撕咬,國王和黑色人、眉間尺的頭顱終於盡爛,只剩下三具顱骨和一堆毛髮。王后、眾妃、武士、老臣、侏儒、太監們為辨尋王頭,絞盡了腦汁,仍然徒勞無功。王公大臣們整夜討論的結果,只能將三個頭骨和王的身體放在金棺里落葬。任憑宮廷等級制度如何森嚴,防衛制度如何嚴密,眉間尺的大仇終究得報,至尊者終究難逃和反抗者同樣埋葬的命運。小説的末尾兩段以不動聲色的語調描述了出殯的場面並暗加嘲諷道:

  百姓都跪下去,祭桌便一列一列地在人叢中出現。幾個義民很忠憤,咽著淚,怕那兩個大逆不道的逆賊的魂靈,此時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禮,然而也無法可施。

  此後是王后和許多王妃的車。百姓看她們,她們也看百姓,但哭著。此後是大臣、太監、侏儒等輩,都裝著哀戚的顏色。只是百姓已經不看他們,連行列也擠得亂七八糟,不成樣子了。

  這個結尾真是魯迅式的,充滿了深長的調侃意味,既是對專制暴君的進一步的鞭笞和嘲弄,同時又包含著對宴之敖者乃至作者自身的清醒的自嘲。殘害百姓的專制暴君儘管已經在一場正義的復仇行動中喪命,但百姓們依舊木然地對著暴君的棺木跪拜不已;幾個“義民”更是“很忠憤,咽著淚,怕(黑色人、眉間尺)那兩個大逆不道的逆賊的魂靈,此時也和王一同享受祭禮”。有了這一筆,讀者才能真正懂得魯迅為什麼要説“群眾——尤其是中國的——永遠的戲劇的看客。”(《娜拉走後怎樣》)有了這一筆,讀者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為什麼不贊成乃至反感於眉間尺稱他為“義士”,才能真正理解黑色人何以要冷然、傲然地稱“仗義、同情”這些“先前曾經乾淨過”的東西,“現在都成了放鬼債的資本”。這裡劃分了站立的人和跪著的奴隸、獻媚的奴才的界限。

  2.魯迅“孤獨地面對著大海” 創作《鑄劍》

  《鑄劍》是什麼時候寫的呢?有人説是為了提倡向發動了“四一二”反革命政變的蔣介石復仇而寫的,這個説法難以成立。《鑄劍》末尾處,魯迅寫了八個字:“一九二六年十月作”。在1935年寫的《故事新編》序言裏,他也説:《鑄劍》是一九二六年秋天在廈門寫的,那時一個人住在大石屋裏邊,很孤獨地面對著大海寫的。更早的時候,1932年,魯迅也曾説過,《鑄劍》和《奔月》都寫在廈門。他寫完之後沒有寄出去,因為二六年秋天以後,魯迅的事情非常多,要忙著上課,忙著向廈門大學中文系交研究成果,即整理《古小説鉤沉》,又要完成《朝花夕拾》裏的幾篇散文,還通過多次書信往還決定要不要離開廈門到廣州中山大學去。然後,把那個學期打發完了之後,他帶著幾個學生搬家到了廣州,任中山大學教務主任兼文科主任。他那段時間是極度繁忙緊張的,沒有時間把作品改定寄出。魯迅的寫作習慣,按他給葉紫的一封信中説是:“立定格局之後,一直寫下去,不管修辭,也不要回頭看。等到寫成後,擱它幾天,然後再來復看,刪去若干,改換幾字。”他説的是他的創作經驗,寫作品是一口氣寫下來,不回頭,連修辭也暫不考慮。等寫成以後,擱幾天,冷靜下來,才修改。廈門寫作的作品,到廣州才定的稿子。1927年4月3日,他在日記裏面,記了五個字:“作《眉間赤》訖”,“訖”是“了結”的意思。《鑄劍》發表時題名《眉間尺》,收入《故事新編》時,才改為《鑄劍》,以便使《故事新編》裏作品的題目都統一成兩個字。1927年4月3日定稿,4日將作品寄出去,那時離“四一二”事變還有七八天,離廣州的“四一五”事變(廣州發生的反革命事件)還有十幾天,那麼魯迅能用《鑄劍》提倡向蔣介石復仇嗎?我想這是不可能的。這是有的學者牽強地想提高魯迅作品的思想性而作的生硬解釋,其實這會使作品的真正意義變味。魯迅能未卜先知八九天后的大屠殺嗎?不可能的。“一九二六年十月作”是魯迅註明的時間,是靠得住的。這位學者的不科學的説法,用意是為了防止把《鑄劍》看成武俠小説;如果把《鑄劍》當成武俠作品,好像是污辱了魯迅。他們認為武俠小説是不好的,是很惡劣的,是精神鴉片煙,於是便稱《鑄劍》為歷史小説。可孰不知歷史上有“頭顱相咬”的事實嗎?魯迅自己説過,《故事新編》是“神話、傳説及史實的演義”,這三者他是區分得很嚴格的,決不會把《鑄劍》看作什麼歷史小説。而且魯迅對武俠小説也有自己的看法,他寫出這樣一篇充滿原俠精神的作品,絕不是偶然的。他十二三歲的時候,已經讀過《劍俠傳圖》那樣一些書,也讀《吳越春秋》、《越絕書》等書,他曾經給自己起過一個號,叫做“戛劍生”,就是身佩寶劍,富有俠士氣質的人。按照記載,他小時候就做過許多俠肝義膽的事情,長大以後,因為崇敬故鄉有俠士氣的人,特意編了《會稽郡故書雜集》。對於秋瑾這樣的女俠,尤其是非常敬佩的。在早年的《中國地質略論》這篇文章裏,他正面肯定了豪俠之士,認為豪俠之士是一些愛國者,他熱情地説:“吾知豪俠之士,必有悢悢以思,奮袂而起者矣。”意思是,面對著中國被列強瓜分的局面,我相信那豪俠之士一定會起來行動的。在講自然科學的文章裏,都這麼寫,他的思想便可見一班。五四時期,他在《中國小説史略》裏面評價清代的俠義小説的時候,説過“俠義小説之在清,正接宋人話本正脈,固平民文學之歷七百餘年而再興者也。”五四時期,周作人曾把《七俠五義》、《水滸傳》、《西遊記》、《三國演義》、《聊齋志異》等都稱之為“非人文學”加以排斥,魯迅則在《中國小説史略》裏對《三俠五義》(即《七俠五義》),作了很有分析的肯定,雖然也有批評,如説俠客們老是當大官僚保鏢,但主要是肯定,從小説寫法到所體現的俠義精神等方面,他都是有所肯定的。《鑄劍》的主角宴之敖者,用的是魯迅自己用過的筆名。魯迅曾經在1924年編過一本美術方面的書,收集古代的磚瓦上的圖案,叫磚文雜集,用的筆名就是“宴之敖者”。而且這個宴之敖者生長在“汶汶鄉”,“汶汶”意為昏黑,昏暗不明,也就是説他生長在黑暗的世界裏,他是黑暗社會的憤世者,這個人物從外貌到氣質,都有點像魯迅。從這些方面可以看出,原俠精神和革命思想都融入了魯迅的靈魂。《故事新編》從創作方法上説是表現主義。所謂表現主義,是作者把自己在一個時期積蓄的內心體驗通過一種外在的形象,把它表現出來,表現的是作者自己的感情乃至人格,無論是《補天》還是《奔月》、《鑄劍》一直到《理水》、《非攻》、《出關》、《起死》,都是這樣的。詳細的解説可看我那篇《魯迅與表現主義》的文章。

  今天我們對《鑄劍》的有關問題,作了解釋和澄清,形成許多看法,供大家參考。就到這裡吧。(來源:中央編譯出版社)

責編:蔡麗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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