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工作倫理的結論是:
無論你是主管或部屬,永遠要記得——
第一,要遵守職業道德,維護顧客的權益。
第二,要嚴守職位的分際,在什麼職位,做什麼主、説什麼話。
第三,要盡忠職守,維護工作崗位和工作夥伴的權益,千萬別吃裏扒外、通姦資敵。
唯有人人遵守工作的倫理,人際才能有共信,事業才能有共榮,社會才能有進步。
想想,如果你在朋友欠你小錢的時候,就趁他領年節獎金,暗示他還,甚至故意作個低姿勢,説自己出了點事,急需。
錢的數目少,拿出來輕鬆愉快,他當然會還。
如此,有借有還,朋友之間既有“通財之義”,也有“還錢之信”,永遠是好朋友,怎會淪落到避不見面的地步呢?
俗話説得好——“債多人不愁”。
債多而不愁的人,不是有能力還債,而是“一翻兩瞪眼”——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他由拉下臉來借錢,到拉下門來躲債,最後則是拉下自尊賴皮。
失敗到絕望的時候,就自暴自棄,這是人的天性。不論做生意、帶部屬、交朋友,希望能有群子之交,就要時時注意“怎麼維護對方的自尊”。
這世上無論進化或腐化,都是慢慢發生的。唯有建立制度、情理分明的人,能夠像設有紅綠燈和安全島的道路,不但走得快,而且少出事。
記住!農業時代,那種“一諾千金”的時代過去了,要做長久的朋友、長久的生意,你要有維護對方尊嚴的技巧,與絕不妥協的原則。
見獵心喜,卻又因為心喜過度,而喪失了原有的判斷力。這是每個人都有的毛病。
我們總是想別人沒自己聰明,而在下棋時,希望對方不要看出我們的弱點。如果對方真沒看出來,而走了另一步時,我們則暗自心喜。
豈知,如果對方是高手,他也可能正設下這個陷餅,讓我們把注意力放在上面,而忽略自己另一個更大的弱點。
我們更要了解一件事,就是人性。
既然有“以為小角落就比較安全的蚊子”,也就有“專在小角落下網的蜘蛛”。憑什麼只能你聰明,別人就不能對準你心理的弱點呢?
如果他是“三年不開張,開張吃三年”,好不容易有你這條肥蟲上網,就更會好好“吃”你了。
所以,你可以放心自己家門邊的小店,認定他比較便宜。(因為他今天騙了你,明天你再也不上門,甚至可以到四鄰去告他。)卻絕不可相信旅遊區,尤其是異國的商家,免得被他們“連肉帶骨”地吃掉。
人們失敗,常因為不能替對方想。
許多人寫信,不但龍飛鳳舞地簽名,而且龍飛鳳舞地寫地址,他以為自己滾瓜爛熟的地址,也應該是別人熟悉的東西,豈知可能因此,而接不到回信。
許多人在投稿時,也字跡潦草。當他寫一般文句的時候,上下文串起來,主編還能“猜”到,但是當他寫地名、人名或專有名詞的時候,難道還要忙碌的主編去翻百科全書嗎?…
他常因此被退稿。
我必須強調,這世界上有些人是開“合理標”,有些人是開“最低標”。
開“合理標”的人,先算好大約應該需要的工本費和利潤,來投標的人,要價過高,他固然不取。如果報價太低,他也不取。道理是——那麼低的價錢,不可能做得好。
至於開“最低標”的,則是只要東西看起來差不多,推算得便宜,就買誰的。豈知生意人,往往看準這一點,先以最低價,搶下這筆生意,再一步步要你追加預算。
“對不起!物價上漲了。”
“對不起!碰到流沙層了!”
“對不起,我這樣做,一定自己先倒,我做不下去了。”
碰到這種狀況,你是要拿“約”修理他,還是跟他妥協?何況許多民間的交易,像小郭的屋頂,根本沒有什麼“約”。
除了交易,人事也一樣。
從政的人常説,先不要考慮開出去的政見支票能不能兌現,而要知道,如果得不到政權,就連半個政見也無法兌現。
在人生的戰場上,無可否認的:
當兩個人戰鬥,只有一把槍,誰先搶到槍,就可以用槍把對方撂倒。
既然對方倒了,就不再有人和你爭;既然沒人跟你爭,就連指責你當初不擇手段“搶槍的聲音”,也不再會出現。
當你不會用人的時候,不但是用錯了人,而且會失去人。失去的那人,更可能成為你的敵人。
當你讓下面人搶位於的時候,他不但搶到自己的位於,而且可能搶到你身邊的位於。
進一步,他可以搶你的位子;退一步,他可能擋住你的視線,使你看不清週遭的情況。
看不清週遭是最危險的,當你總是跟某人合作,而不隨時出去了解市場和比價時,你很可能有一大發現,這老朋友算你的價錢,比別人都貴。
不是他漲了,是別人跌了。他卻因為你總是“照以前的方式”,而沒有主動通知你降價。
要糟的是,當你不去要求他,他也會在伺侯你的時候,因為缺乏跟外界的接觸,少了比較的機會,“你們”很可能一起老化、一起落伍。
此外,商人多半知道在老闆那種“吃不下,含在嘴裏也好”的道理。當你不夠靈活,不去監督的時候,他們就吃定你,綁定你,甚至在必要時——
犧牲你!
而且使你明明被犧牲了,還覺得他夠朋友。
情與法的關係非常微妙。法看來是硬的,情看來是軟的。但法是人定的,也由人執行。執行的人有情,這法就有了彈性。
更進一步説,當法愈嚴苛,愈不合人情的時候,那執行的人,就可能變得愈重要。
法,一定要合理,不合理的法要修,而不能用“人情的執行從寬”來補償。
因為在這執法從寬中,不但不能真正地“執法”,而且造成許多弊端。
同樣的道理,如果你發現別人要你簽不合理或你辦不到的約,你必須知道,從簽約的那一刻起,除非你夠大、夠硬,否則每一個攪局的小鬼,都可能處理你。
情與法的不夠分明,是我們社會的通病。
許多人在這當中得了好處,許多人被這樣吃死。
記住!
你可以要求修法,不可以故意違法。只有當“法”能公正、合理的時候;執法才可能嚴明、弊端才可能減少。
許多人,在人生地不熟的情況下,只因缺少這分機智,為保住“身外之物”而抵抗,結果造成悲劇。
不錯!東西是你的,他憑什麼要搶?你當然可以反抗。但你也要知道,當東西是你的,群眾是他的,而你勢單力孤的時候,東西也可以變成他的。
孔子説“危邦不入、亂邦不居”,“邦無道,危行言孫”,就是這個道理。
當你不小心進入“危邦”或“亂邦”,就必須認清情勢,明哲保身地想辦法“全身而退”。再在全身而退之後,想辦法“平反”。
記住!不要在必輸的情況下逞英雄,也不必在無理的環境中講理。
否則,你就永遠沒有講理的機會了。
我們要知道,賊也是人,也有自尊。他可以失手被捕,只怪自己“手藝”差。但是,當他發現上了你的鉤時,是他鬥智輸給你,他的面子就挂不住了。
你愈是弱小,贏了他,他愈覺得丟人,他愈可能對你不利。
所以,聰明人,除非有萬全的準備,即使發現了賊,也要按兵不動,甚至故意咳嗽兩聲,留上條路給賊出去,再看準了他,以後動手。
孫子兵法上説“圍師必闕”就是這個道理。把敵人圍住的時候,與其讓他作“困獸之鬥”,跟你正面拼命,不如留個缺口,讓他由那裏逃跑,在他落荒而逃的時候,從後面追擊。
想想!是正面與你拼命的敵人容易對付,還是正在逃跑的“背面露出來”的敵人容易對付?
當然是後者!
於是,你忍一時,仿佛為他留條生路,反而能自己不傷一卒,把他殲滅。
相反地,你也要知道——
如果有一天,你與別人爭鬥,人家故意閃開,可能正是等你把弱點露得更大些,好將你徹底摧毀。
那看來像“一念之仁’的,其實是“百謀之毒”。
所以,即使你在逃的時候,也應該有組織,有戒備地,以面對敵人的姿勢離開。
我們常批評人“不識相”。
“不識相”就是不懂得看面子,別人給臉的時候不要臉;別人給臺階的時候,又不順著臺階下。
同樣地,當別人要臉、要臺階的時候,你不給他,也是“不識相”,因為你造成彼此的尷尬。
要知道,每個“吹牛”都是一種謊言;每個魔術都是一種謊術;每個託詞,都是一種謊話。
這些“謊”,多半沒有惡意,而是為了表現,為了面子,你何必去戳穿呢?
他知道你有數,卻不去戳穿,一定心存感激。相反地,他希望找個藉口開脫,你硬是擋著不讓,他也一定加倍恨你。
成長,使人能看透謊言,看穿騙局。
成熟,也使人能知道什麼時候不戳穿謊言,什麼時候不戳穿騙局。
如同用兵,你只是留個缺口。
你可以追殺他,使他全部落網;也可以放他走,讓他感激你,成為未來的朋友。
避免正面的衝突,是處世的重要技巧。
世上的情形就這麼妙。你會發現人們似乎有一種特殊的第六感,把那些蛛絲馬跡設法聯想在一起,開始猜、開始問,並且由對方的反應中歸納,最後得到結論。
多殘酷啊!只是沒辦法,為了減少阻力和“對彼此的傷害”他不得不這麼做。換成你,你難道不會這麼做嗎?
現在,你就更可以了解,為什麼無論人事、政策、成交、邦交的消息,都不能提早走漏。而明明第二天就會發生的事、當事人還故作驚訝他説:
“不要胡説,完全不可能!”
你也必須由前面的故事和論述中,得到教訓——
即使你百分之百確定,也不能在言談或任何行動上表現出來,即使那“掩不住的喜色”,都不可有。否則,你就可能空歡喜一場。
相對地,如果你是得到消息的那個“關鍵人物”,你也最好別説。因為當你“愛現”的時候,也可能給自己找大了麻煩。
因此,如果你是小民,要知道那些自吹“有內線”的人,常是假的。你托他,不但可能吃虧,還可能把事情弄得更槽。
如果你是當權的長官,更要知道,每個在你身邊打聽消息的人,一轉身,就可以把小消息擴大,然後成為“買辦”,獲得利益,甚至使你背上黑鍋。
當然,在這世界上,哪個角落都有真通天的人。愈是“人治”的國家,這種人愈多;愈是“法治”的國家,這種人愈少。但即使在最法治的國家,消息的提早走漏,還是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結果。
人都有這個毛病——心裏藏不住話,尤其當自己對別人有恩的時候,更巴不得對方早早知道。許多人事、生意的消息,都是這樣提早曝光,結果壞了大事,或被人搶了功勞。
應該知道,如果發現你的公司或長官,已經主動考慮你希望卻沒説出的事,你千萬不可躁進,當你以為“開個口”,可能使事情發展得更快時,很可能反而失去將到手的東西。
如果你不希望看到下面人見風轉舵、一一離開的場面,就絕對不能早早讓下面的人,感覺到“風向變了”。
他們跟著你,你變了,是你對不起他們,是你令他們失望,在你已經失勢的時候,千萬不要給他們太多反彈的機會。
尤其是,當你在“想繼續”與“不想繼續”的時候,更不可以露出一點“倦勤”的樣子。否則,你不但不能光榮地“主動走下臺”.反而會變成難堪地“被逼下臺”。
這當中,有多大的差距啊!
我覺得有必要。我認為每個人,無論你是長官或部屬,政客或小民,都應該了解“不成熟的事不可説”的道理,許多人都由於不能做到這一點,不但壞了別人的好事,也壞了自己的好事。
在收藏界,這幾乎已經成了一種當然的道理——
由於你是新手,你理當繳學費,從“學習”中避免“上當”,也從“上當”之中“學習”。新手吃一次虧、學一次乖,漸漸變成老油條;又用老油條的本事把新手唬得一愣一愣。
大家為什麼都這樣作呢?道理很簡單。
你既然廢寢忘食沉迷其中,成為收藏家,成為“癡”.成為“癖”。
你當然愛那樣東西,愛得要死。
這世上最大的問題,往往出在愛上。
當你看上一塊王、一個瓷器、一張畫,舉世只有那一件,你愛得要死,還會讓給別人嗎?
一個人可以非常廉潔,絕不貪非分之財。但是當他愛物成癡的時候,看到那個物,就另當別論了。你絕不能用他“對錢”的態度,來推想他“對收藏”的態度。
因為錢隨時可以賺到,那稀世的收藏品,卻可遇而不可求。
如果你問我收藏東西最穩當的方法,我要建議:
一,你可以請行家介紹,或直接向他購買“雖是上等貨色,卻非他看得上限的精品”。既然他看不上限,就心中“無爭”,也就能客觀地為你著想。
二、如果你真打算收藏好東西,自己又不內行,你有兩條路可走。
去國際知名的拍賣場,買“見諸圖錄”,也就是知道以前由誰收藏過,而且印在收藏目錄的東西。
或先去寶石或古董鑒定班,好好學,學會之後,再自己出去,冷冷靜靜地買。
記住!這世界上,最難改變的是人性,最可能信任的是自己。
我説這許多,是告訴你什麼是人性,我也建議你:
如果介紹朋友到熟店去買東西(尤其是貴重的),應該當著朋友面,對店老闆説:“這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要任何好處,你把他當成我,儘量算便宜!”
而當你後來居然像前面故事中小英一樣,還是拿到回扣的時候,則應該還給朋友。
如果你是老闆,要常注意來往廠商與你職員的關係。公是公、私是私,逢年過節廠商送點小禮,是人之常情。你理當讓員工分享。
假使“他們”愈走愈近,你就要防止弊端。
如果你是職員。
我盼望你在這個濁世,作一濟清流。當來往的商家要給你“不合理”的優待時,你要知道,那是不當得的好處。
鄭重地告訴他,甚至在一開始為公家採購時,就對他説:“我不拿任何好處,既然我自己向你買東西,也不會要求特別的折扣。請你給我公司最便宜的價錢。”
你必因此獲得他的尊重,傳到你老闆的耳裏,你更能獲得重用。最要緊的是,由於你對道德的不妥協,使你能不遭受更大的誘惑。
我不是教你詐,是教你認清每個人,包括你自己的“人性”。
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在男女爭鬥的情況下,同情女性,也是人的天性。
人們會想,弱者明知打不過強者,為什麼會反撲?當然是被逼急了!被逼迫的人,理當獲得同情!
這就好比,當一隻小貓撲向大狗時,無論小貓是不是在撤野,總能得到喝彩。
同樣的道理,當比你弱小的人決定拼命,即使你的實力強得多,又有一百二十個道理支持你,也最好不要跟他正面衝突。
不錯!你很強,你是可以一刀砍下他的頭,而他頂多只能砍你一條腿。到頭來,你一定贏,他一定死。
問題是,你非但贏得不光榮,而且當你斷了一條腿之後,還能稱得上英雄嗎?
“別跟不要命的人鬥!”
當你發現對手,不惜犧牲他自己的生命、親人的生命,或”第二生命”,而與你週旋到底的時候,就算你有理,也最好避一避。
當你發現一個人愛你,超過愛他自己,甚至為你不惜犧牲自己親人的時候,也要好好想想,他會不會有一天犧牲你。
你愈是成功、強大、有錢、有名,愈要小心這些!
想來想去,我發現,其實世上許多人,都是這種不好不壞的人。當你不小心的時候,他們會佔你的便宜;當你跟他有了交情,他又可能對你付出。
我也發覺,在這瞬息萬變的時代,每個人似乎都成了旅客,當你有一點陌生、有一點外行,或不懂得工作倫理的時候,人們在指導你之前,可能先欺負你。
本書的目的,正為提供這種教訓——
當你工作時,哪些立場必須站穩?
當你有了人事的安排,為什麼不能提早透漏?
當你買東西比價時,為什麼應該要求合理價,而非最低價?
當你發現不利於自己的小徵象時,為什麼要早早反應?
當你有倦勤之意時,為什麼不能表現在外?
當你做了法官、醫生、老師、秘書、接待……你又有哪些工作上的禁忌?
雖然表面看,都是令人挫折的故事,或透漏了一些人間的詐術,但背面所要探討的,都是人與人的相處之道。
我要再一次強調,每個人都是“人”,都有著人性的貪婪、自私與溫情,如同前面談的那位司機和藝品店的老闆。我們永遠不能因為對方表現的良善,而忘記他也有人性的弱點。更不可由於他一時的卑劣,而否定他可愛的一面。
《我不是教你詐》,比起前一集,誠然是較深也較辣地。我衷心盼望每位讀者,能了解我寫作本書的目的——
我不是教你詐,是教你認清人性,不可因為他們的好,忘了他們的壞;不要因為他們的惡,忘了他們的善。
責編:楊育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