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選擇與環境依賴(個人作品)
管理的複雜性在於,它是科學與藝術的混合體。從方法論上來説,科學應該是一系列可以被重復證明的規律,上升到哲學層次,它最終將被證偽;而藝術則更多地來自創造者的內心衝動。把這兩個極端融合在一起,管理理論——不論來自純粹的邏輯推演還是實踐經驗的系統化歸納——如“叢林”般發展起來後,遭到了無數抨擊。抨擊的核心可以歸結為,在管理理論中被推崇的制度安排在實踐中無法應用,甚至實踐的結果與預期大相徑庭。
直到20世紀90年代,人們才逐漸理解,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必須要與實際情況相匹配,才能顯現出效果。 這種匹配的要求被席酉民教授概括為,“管理的環境依賴性”。這説明,世界上根本就沒有一套能夠被視為“標準”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一切要以制度與環境的匹配程度來評判。達爾文的進化論告訴我們,物種本無優劣之分,只有自然選擇之別。同樣,管理制度也沒有絕對的是非對錯,能夠適應具體環境的制度就是好制度。再進一步説,制度的出現和演化都是環境選擇的結果。
這裡所講的“環境”,包括自然地理、風俗習慣、人民受教育程度、利益集團的權力分配狀態(或稱初始制度安排),競爭者策略等等。習慣上,人們還喜歡把環境分為“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然而,內外的邊界,要由研究對象的大小而定。如果對像是一個國家或相對獨立的地區,則上述因素中除“競爭者策略”外,其餘部分就構成了“內部環境”;如果對象為一家企業或一個社會機構,那麼上述因素就是“外部環境”中的內容,相應地,該組織的內部環境仍可以用“成員受教育程度、核心競爭力(多為技術和文化範疇)、組織內閣利益集團的權力分配現狀”來表徵。多説一點,利益集團的出現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然,再優秀的組織內部都會有利益集團的存在。傑克 韋爾奇在其自傳中就多次提到,在GE內部,各事業部、部門之間都有明顯的“自己人”與“外部人”的態度傾向,在GE選擇新的CEO的時候,這種傾向表現為負責各事業部和各地區的副總裁、董事們之間的一種政治鬥爭。
如今,我們要理解各種制度出現(被環境選擇)的原因,是相當困難的。這一點連制度經濟學的大師級人物,如科斯、諾斯、青木昌彥等都坦白承認。為什麼人們選擇了這一種制度而不是另一種?這是個非常難以回答的問題——因為涉及到的影響因素非常之多,而實際的案例研究成果又非常匱乏。道格拉斯 諾斯在幾年前曾經想編輯一本關於新制度經濟學的經驗研究的書,結果發現他很難找到足夠的案例研究可供使用,最後只能作罷。
人類社會越向前發展,社會關係越複雜。當人們為了節約交易成本發明了通訊工具時,卻沒想到反而加劇了彼此關係的複雜程度。哈佛大學的約翰 科特教授曾經比較過期業的經理人員在20世紀60年代和80年代分別需要處理的信息量,發現20年間其幾乎是在成幾何級數增長。伴隨著爆炸式增長的信息量,對制度選擇這樣的難題,任何人想要給出一個簡單明了的答案都是不可能的。
回到本文的主旨。如果我們回溯到制度出現的初始狀態,要理解制度與環境之間的關係就會容易很多。很明顯,環境中與“人”有關的因素的影響力相對較弱——組織結構簡單、文化穿承的時間短暫、技術水平低下。更為重要的是,在(由人構成的)社會組織的功能沒有發展到足以突破當地自然條件的約束時,人類社會的制度選擇很大程度上是自然環境規定的必然。自然條件的約束就像是一個系統的“輸入變量”,直接影響到系統內部的結構設置,進而影響系統的功能。其後一切的“社會發展”,風俗習慣(或稱文化)也好,路徑依賴也罷,均是由於這一初始狀態的制度安排埋下的種子。此後綿延千百年,種瓜得瓜,種豆得豆般地,我們獲得了今天的現狀。
哈羅德 德姆賽茨明確指出,“非制度因素在發展的初始階段的重要性要高於在後期階段的重要性。在經濟發展的後期階段,産生了眾多的上下層制度安排一引導經濟發展。而經濟發展的初始階段由於缺乏這些安排,是的資源稟賦的作用突出。”在哈羅德 德姆賽茨那裏,“初始階段”是指“人類脫離原始狀態開始發展的最初階段”,而“資源稟賦”是指“土地、森林、氣候等自然條件。
早期的農業活動為何只出現在西南亞(地中海東部新月形地區)和東亞(中國東部),並使這兩個地處呈現出獨特的農耕文明,進而傳承千年,形成具有農業文明特點的國家?因為幾千年前,只有在這兩個地區,既存在營養豐富,容易種植的野草、種子和水果;又存在各種耿夠提供事物的動物,如羊和豬;以及其它的一些天生易於馴養,並能夠從是繁重體力勞動的動物,如馬和牛。
即便是在近代,這種影響力仍然有突出的個案。斯坦利 L 恩格爾曼等學者曾經對新大陸經濟中的不平等制度和不同增長途徑做出過深入的比較研究。他們發現,同樣是在美洲大陸,地處北美的美國、加拿大比南美國各國有更快的經濟增長,而這兩個國家的社會經濟體系也有利於刺激經濟增長。然而從歷史上看,歐洲殖民者首先登上的卻是南美大陸,南美的經濟發展要早于北美。什麼原因導致了今天的局面呢?根源就在於自然稟賦的不同。西印度群島與南美的氣候和土壤十分適宜生産甘蔗和其它高價製作物,其特徵是廣泛的規模經濟和大量使用奴隸。而南美當地大量的土著保障了奴隸的供給。而北美地區不具備這些自然條件,土著人口也不如南美多。北美的主要經濟作物是穀物和乾草,這種作物規模經濟不明顯,再加上北美的歐洲移民較多(因為南美對後來的移民而言已經沒有發展空間了),平等的社會制度在産權平等、身份平等的條件下容易産生。此後數百年,平等與自由成了北美制度體系的標誌。而南美的資源始終帶有少數社會精英控制的特徵,“因為政府政策和其他制度通常趨向於加強導致該政策和制度的因素”。在選舉權和市民眾受教育的資源的分配上,當時的政府很容易做到這一點。
反觀中國。中國自秦以來,“統一為常情,分裂為變態(縱使長期分裂,人心仍趨向統一,即使是流亡的朝廷,仍一統一為職志),這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參見黃仁宇《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為什麼會這樣?因為春秋戰國時期,大小諸侯國均在黃河流域建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前文已述)。因為當時黃河經常發洪水,在彼此的競爭中,法家的代表人物管子主張“善為國者,必先除其五害”,“除五害之説,以水為始”(《管子 度地》)。客觀上,奴隸主貴族們“壅防百川,各以其利”(《漢書 溝恤志》)。為防止黃河氾濫,各國徑自築堤,客觀上妨害的鄰國的安全,所以孟子才有了“以鄰為壑”的説法。在研究了大量的史料後,黃先生斷言“足見光是治水一事,中國之中央集權,已無法避免……而且大國控制資源愈多,對賑災恤臨更有效……是以有自然的因素支持兼併”。事實上,在秦統一中國的前後三十年,都江堰、鄭國渠、靈渠這些著名的水利工程相繼建成。
以上這些案例足以説明,初始階段的自然稟賦,決定了人類社會的初始制度安排。這些制度安排一旦確定下來,便會在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發生深遠的影響,並且在一代又一代人的身上延續下去。如今各國之間的差異通常被學者們追究到文化層面,並以此作為“挖掘”出的深層的理由,遵循的就是本文的邏輯。
最近幾年,現代企業制度化的浪潮席捲中國大陸,來自西方的價值觀對本土文化也産生了一定衝擊。這種“舶來”的制度安排能否真正有效,更要看實施企業的具體環境了,這方面的案例、報道非常多,筆者不再贅述了。至於文化衝擊,美國著名的文化學者弗朗西斯 福山曾經有過評論。他認為,以亞洲四小龍為代表的整個東、南亞地區雖然在經濟領域大量效倣西方,但是人們內心深處的文化觀念卻沒有發生改變,“看一看這些國家裏孩子對父輩的態度。社會價值觀中善、惡、是、非的標準就明白了。”
所以,制度的安排對環境的依賴性相當強,一種制度在一種環境下更夠刺激經濟增長,推動事業的發展,在另一種環境下可能完全不行,環境對制度的選擇發揮著強大的作用。而目前我們每個人身處的紛繁複雜的“具體環境”的成因,也就就源於我們腳下的這片土地。(本文最初發表于《中國工商》2004年第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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