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留學頻道 > 2004年教育部留學預警 > 正文

警惕互聯網上非法留學仲介活動
——留學預警【2004】1號(總第14期)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8日 09:31)

  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 2004年1月9日

  近來,發現一些機構通過在國際互聯網上發佈虛假廣告信息,從事非法留學仲介活動,欺騙擬出國留學的學生及家長。根據我國目前的相關法律法規,發佈有關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廣告,必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申請發佈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廣告時,應提交申請書、《營業執照》、國務院教育主管部門核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機構資格認定證明、經省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備案蓋章的仲介服務機構與境外高等院校及教育機構簽訂的關於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合作協議(中文譯本)、廣告樣件、確認該廣告真實性及合法性的其他證明文件等。委託廣告公司代理的,還要出示該公司的《營業執照》及仲介服務機構的委託書。

  但是,一些機構往往採取躲避行政部門監管的方法,在國際互聯網上大肆做虛假宣傳,以價格低、項目好為誘餌,通過在網上公佈賬戶等方式,騙取學生及家長高額學費和仲介服務費。實際上,他們向學生所介紹的多是一些資質較差、簽證難以通過、純粹以盈利為目的的學校,有的學校甚至根本就不存在。學生及家長髮現上當受騙後,根本無法索賠,損失很大。在這些機構中,有的是註冊地在國外的商業機構,有的是國內的非法仲介機構,有的是在國外的留學生或當地華人組織的鬆散機構,個別的只是個人註冊的網站,極少數獲得留學仲介資格認定的合法留學仲介機構也在從事這種活動。對此,教育部有關負責人提醒辦理出國留學的人員,不要輕信通過國際互聯網發佈的各種留學廣告信息。建議通過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www.jsj.edu.cn),或諮詢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和外國駐華使館等正規渠道,查詢和了解合法的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機構名單、國外學校辦學資質情況及其它相關留學信息。

責編:張娜  來源:

本篇文章共有 1 頁,當前為第 1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