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別合法留學仲介
央視國際 2003年09月27日 13:50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國際交流處,是上海對留學仲介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督的3家政府機構之一,據該機構的張滄海老師介紹,國家對自費留學仲介是有相應管理法規的。根據法規,合法的仲介服務機構必須獲得由中國教育部、公安部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頒發的“自費出國留學仲介服務機構資格認證書”。
據《解放日報》消息,國家法規明確規定,獲得資格認定的仲介機構不得異地經營,也不得以承包、轉包等形式委託其他機構或個人開展仲介服務業務。如果有機構自稱是合法機構的分支機構、合作夥伴、分公司等,你必須看是否與合法機構符合“四合一”原則,即辦公地點一致、名稱一致、協議方一致、財務一致。如果以上有哪條與獲得認證的機構不符合,那麼都是不合法的。
此外,一些所謂“移民仲介機構”代辦留學業務的,嚴格意義上説,也是非法。因為,首先目前中國並沒有開放“移民仲介”服務領域;其次,國家規定只要從事留學仲介服務,就必須經過專業認證。
至於一些認證以外的機構打著諮詢的牌子,到校園裏舉行所謂免費諮詢更是違法行為。因為,首先法規明文規定,仲介服務機構不得到學校開展任何形式的自費留學招生諮詢活動;其次,只要從事留學諮詢,就涉及了留學服務的範圍,就必須經過認證才有資格進行。
最後,法規還規定,境外機構、外資企業、合資企業目前沒有從事留學服務的權利。所以,那些所謂“總部在某國”的諮詢公司,若從事留學業務,也是非法的。
仲介服務的業務範圍一般包括:相關的信息和法律諮詢、代辦入學申請、提供簽證服務、進行出國前的培訓等。但仲介提供的服務內容仍然有所差別,比如,有些仲介代辦赴前往國留學學校要求預交的學費和醫療保險費,而有些則不提供相關服務。
另外,即使在合法留學仲介服務機構中,收費標準也不統一。最高可達2萬元,而最低只有9000元。據張老師介紹,之所以在費用上難以統一,是因為仲介服務畢竟是商業行為,因此根據不同的標準,收費自然不同。張老師認為,在市場規律的作用下,不久應該可以達到一個相對統一的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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