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早在2013年的時候,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已經非常明確網絡誹謗的一個非常明確的入罪標準。同一條誹謗信息被點擊、被瀏覽的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就可以判刑,更重要的是,同時轉發者也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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