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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四:公信力——互聯網發展的生命線 |
作者:CCTV.com專稿 發佈時間:
2003-7-18 15:48: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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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信息對媒體公信力的侵害
【嘉賓主持:劉笑盈】請問網友:你們認為什麼東東在破壞着網絡媒體的公信力? 【srilan】低級趣味東東的氾濫。 【等待冬天.】利益驅動是第一位的。 【隔壁那個王二】稀奇古怪(實則是格調低下)的"社會新聞"氾濫。 【特邀嘉賓:鄭保衛】破壞和影響網絡媒體公信力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一些方面:一是發佈虛假新聞和虛假廣告信息。二是發佈黃色新聞及各種不雅和有害信息。三是隨意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四是隨意發表有失公允,帶有明顯偏見的報道。 【特邀嘉賓:鄭保衛】再補充一點:要避免這些現象的發生,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網絡從業者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和職業責任心,要有對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要以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認真做好自己的工作。二是網絡從業者要加強自身的傳播業務和職業道德修養,熟練掌握新聞傳播和輿論導向的正確原則與方法,努力提高網絡傳播的業務能力和整體水平,防止違反傳播規範,導致傳播失誤的現象發生。 【特邀嘉賓:陳絢】網絡媒體的公信力也是通過編輯和網絡內容管理人員認真努力的工作、傳播真實和客觀的信息建立起來的。如果網絡傳播工作人員不負起這個責任,那就等於是自毀聲譽,如散佈一些未經核實的消息等做法是應避免的。 【隔壁那個王二】但是有一個問題。有一個故事説,老師不知道地上的痰是誰吐的,就決定,如果再發現痰跡,全班都去操場跑一圈。他以為這樣一來,學生之間會互相監督,但是結果是:全班每天都去跑一圈!因為任何一個吐的人都會想,反正有幾十人陪我跑,我只承擔了幾十分之一的後果。跟着跑的人覺得冤枉,乾脆也不吐白不吐。 這個故事的意思是説,發現一起假新聞,就要給予切實的懲處,而不能把負責歸結到整個網絡媒體上去。否則大家都會想,反正"破壞"的人不止我一個。懲處是比較困難的。我們現在評價網絡媒體的標準太單一了,只看點擊率。而造假新聞可以比切實的做真新聞帶來更多的點擊率。這是一個問題。 【漫游世界】假、醜、惡! 【yq117】究竟是誰破壞了網絡的公信力,網絡的公信力主要取決於網絡傳播信息的真實價值、社會價值、審美價值,這些價值的統一才能形成公信力! 【紅軍後代】假消息。 【等待冬天.】經常看到有假新聞的出現,有的還動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在對待假新聞報道上有怎麼的辦法了處理。是不是僅僅靠道德譴責是不夠的。也就是説公信力能起多大的作用? 【特邀嘉賓:鄭保衛】虛假新聞的出現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治方面的、經濟方面的一些客觀的原因,也有媒體和傳播者自身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方面的原因,所以分析虛假新聞應該從多方面來找原因。要解決虛假新聞問題也要靠多方面的力量,比如政治方面,只有全社會形成一種大家都來説老實話,辦老實事,做老實人的良好的社會氛圍,才能保證媒體和新聞從業者能夠準確地、真實地、全面地反映事物。經濟方面,如果媒體和新聞工作者只講經濟效益,只求經濟利潤,搞有償新聞,這種情況下,也會出現虛假新聞,因為很多有償新聞本身就是虛假新聞,這是指社會客觀方面的原因。大量的虛假新聞是由媒體和新聞工作者的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不端正造成的,我們講的道德規範主要是從這個方面來談,媒體和新聞工作者應該加強道德修養,端正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這樣才能保證新聞報道的真實、客觀、公正、全面,才能減少虛假新聞。
【嘉賓主持:劉笑盈】請問各位網友和兩位教授:如何看待網民的話語權,網絡實名制曾經引起爭議和轟動效應,能否談談你對這一問題的看法? 【紅軍後代】作家有筆名,網人有網名,如果需要可以公開。 【特邀嘉賓:鄭保衛】"話語權",指的是公民運用媒體對其關心的國家事務與社會事務,及各種社會現象提出建議和發表意見的權利。從廣義看,話語權是新聞自由權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屬於新聞自由權利中的"表達權"的一部分,是公民的一項不可讓與和剝奪的民主權利。
至於在網上發表的作品是否應當實行實名制,前一段曾經有過一些爭論。以我個人的觀點,要解決網上傳播中存在的利用匿名形式任意散佈謊言,製造恐慌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等一些不負責任的現象,關鍵不在於是否署名,和是署實名還是署筆名的問題,而在於如何提高網民的媒介素養和加強對網絡傳播的監管問題。一方面要通過各種手段幫助網民認識媒介作為社會公共信息傳媒和輿論手段的特殊功能和社會價值,認識正確行使話語權的原則和方法,從而增強社會責任感,自覺地維護國家安全與公眾利益,不做有損於國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權益的事情。另一方面則要加強對網絡傳播的監管力度,運用必要的法律手段規範網民的傳播行為,使之朝着規範化和有序化的方向發展。 【紅軍後代】為了防止謊言傳播,我國是應該在重要網站建立防偽實名有效措施,不讓別有用心者鑽空子。 【網絡主持人:曹雲霞】劉老師,您怎麼看? 【嘉賓主持:劉笑盈】網民具有話語權,這是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最大的不同,是一次對傳媒顛覆性的革命。自媒體産生以後,就出現了專業的媒介組織壟斷信息的大眾發佈權的歷史進程,這也是與韋伯所説的現代化就等於科層制和專業化的歷史趨勢。網絡打破了這一進程,表明了後現代時期的到來。實際上,網絡媒體之所以能在短時間內迅速崛起,原因之一就在於它使受眾有了與傳統的傳者同樣的大眾信息發佈權,受眾個體不僅能在網上發表言論,提供新聞線索,還能擁有自己傳播信息的載體。零點公司有調查表明,60%的網民在聊天室用過真名實姓,但40%從不用真名,60%在網上聊天時講真話。用假名不一定真講假話,用真名也不一定講真話。由於網絡的虛擬性、娛樂性是其根本特性之一,所以提倡網絡實名在理論上是虛妄的,在實踐上也是行不通的。這一問題討論一下尚可,對探討網絡特性有幫助,但提到立法的高度是很可笑的。對網絡自由不利。實際上根據著作權法,權力人有權署真名,有權署假名,也有權不署名。立法實名,是對著作權法的侵害。對於由於署名而引起的過度自由及社會危害,可以有道德自律、網絡管理、行政控制和法律規定來調節,與署名無關。 【漫游世界】在不損害社會公眾規則的前提下,你的話語權才能得到充分保障,否則你的話語權就要受到限制或制約。網絡實名與否,我看還是悉聽尊便,這也是話語權的一個內容吧。
【漫游世界】問版主一個問題吧,公信力是不是網絡媒體取信於公眾的深度和廣度呢? 【論壇版主:邱純】我個人部分同意你的説法,但是僅以"深度和廣度"來作為解讀公信力的指標,還不夠準確和清楚。等會兒我們來一起請教專家吧! 【嘉賓主持:劉笑盈】公信力的評價指標還沒有一個系統化的標準,特別是公信力本身在國內也是一個新的概念。在國外,比如説在美國,有對社會專業組織的信譽評價系統。但是在中國尚沒有專門的組織從事這樣的事情。
【yq117】《紐約時報》造假新聞事件披露後,總編輯和執行主任都辭職了,在我國出現的類似"水變油"、"下崗工人拾到百萬美金"、"中國移動在廣東開始單向收費"等未經證實的假新聞、失實新聞也時有發生。制假者和傳假者應承擔什麼責任先不予論説,老師們能不能先談談這些假新聞對社會的危害性? 【特邀嘉賓:陳絢】危害是很大的,這就直接導致公眾對媒體的不信任,這也是媒體的危機所在。
【嘉賓主持:劉笑盈】請問各位網友:6月初,北京的法院曾判處了幾個在非典時期在網上散佈謠言的案例,應該如何看待這類事件?能否從法律和媒體的角度談談? 【漫游世界】從法律的角度來説,這種謠言對社會公共關係構成妨礙;從媒體角度來看,媒體的公信力受損害。
責編:張青葉、邢立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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