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來保障記者的權益?

[中國吉祥0]誰來保障記者的權益?該怎樣保障記者的權益?如何讓記者的權益,包括:生命安全不受到傷害和損失?
[特邀嘉賓:展 江]保護記者權益的應該是司法部門和記者職業組織,前者運用法律後者運用行業的力量,來給有關方面傳遞信息,施加壓力,同時,也可以通過媒體形成一種輿論,但是,我前面講了,中國在這方面有很多事情要做,記者被打,或者説記者權益被剝奪,往往對方都是強勢,我們看到這時記者就變成弱勢群體。依法治國,落實憲法,我覺得應該體現在我們的新聞法制更加健全,新聞道德準則更有可操作性,新聞職業組織他的活動,他的職能更加正常化,這幾個環節共同構築了一條維護記者權益的鏈條。
[楊過110]那麼記者應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大眼睛貓咪]即使記者在新聞採訪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阻撓,也不意味着記者任何時候都是百分之百正確的。禹建強老師,就算超過半數的記者在新聞採訪中遭遇過不同程度的阻撓,那麼有沒有可能,這些記者在新聞採訪中有過偏袒一方,接受賄賂等影響新聞公正的事情呢?我就見過很多記者等新聞從業人員以批評報道為要挾來勒索人的事情。
[嘉賓主持:禹建強]不可否認,有償新聞現象確實存在。但像你説的以批評報道為要挾,強迫一些廠商做廣告,多是廣告員所為,即使少數不良媒體要求記者拉廣告,相信這些媒體多是弱勢的,在傳媒競爭中,必遭淘汰。
[大眼睛貓咪]呵呵,我同意您的觀點,但是我們這裡的一個單位確實被媒體的記者勒索過,而且是強勢的。
[漫游世界]不同記者面對同一新聞事實也可以作出不同的判斷,這事實是客觀真實,那麼這種判斷的正確與否又有什麼標準呢?
[特邀嘉賓:展 江]我們可以借鑒一些國外的新聞操作,他們是強調狹義的記者是報道者,只負責信息的採集,而不去做價值判斷,也就是説不發表意見,實行新聞、事實和新聞意見分離,那麼在這種情況之下,記者的主要精力就放在採集一個新聞事件所涉及的各個方面的信息,最後形成一種比較平衡的報道,比如説,某一個弱勢群體受到傷害,我們當然要採訪受害者,聽他的陳述,看他所提供的證據,但是這不夠,我們所假定的傷害的主體要盡可能採訪到,讓他們發表意見,如果他們拒絕發表,應該把他們拒絕發表的事實告訴新聞的受眾,有可能的話,還要採訪相對比較中立的第三方,這樣一種比較平衡,比較多元的信息採集,就會離事實真相比較近,我想,不同的記者按照這種理念去操作,他最後他的報道是比較接近的,所以,這位網友説的判斷我不知道是否指的是他最後要得出結論,還是要他要做一個價值判斷,也就是他要表態,我個人認為記者是不適合表態的。他如果説根據所掌握的事實進行邏輯推理,推導出某些結論出來,這在一定程度之內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謹慎。
[趙飛燕1]記者的權益保障和職業操守要説這個問題我們還得從根本上説,記者想報道什麼並不是他們一定能報道的,所以記者本身就是在一個框架中他並不是無所不能,我看了前面的貼子説某記者因為刊登了對廣告客戶不利的消息被開除感到痛心啊!
[特邀嘉賓:展 江]所以,説回來還是一個憲法權利的問題,憲法35條告訴我們,公民有言論、出版自由,那麼作為法人的媒體,和作為公民的記者,也應該有這種權利,問題是要把這種憲法權利落實,而不是像某些笑話所説的,“憲法頂個球”。學習憲法、落實憲法是非常好的口號,所以,無論是新聞法或輿論監督法,至少要有一部專門的法律來向新聞界授權,同時,也對新聞記者的行為做出某些限制,讓社會趨利避害。
[嘉賓主持:禹建強]不少媒體的骨幹記者、甚至中層都編外人員,他們發揮的作用很大,卻受到不公平的待遇,比如,缺少四險一金等基本保障,或者在職務晉陞時受歧視,請問嘉賓,遭到這種情況,記者應該怎麼辦?
[特邀嘉賓:展 江]我説過,中國處在轉型期,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也意味着媒體體制的改革,我們知道,雖然計劃經濟現在正在被突破,但是計劃經濟的某些東西還是讓人感到留念的,比如説編制、戶口、公費醫療,現在媒體紛紛定位為事業單位,實行企業化運作,整個國家又在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包括事業單位實行招聘制,結果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新人就是被招聘的人,也就是説的“漂一族”,過去的待遇他們享受不到,所以有人説,這樣的人是新聞民工,我在一篇文章裏面説,他們是亞民工,因為據説現在有一些媒體欠薪嚴重,我們只聽説民工討薪,雖然他們很艱難,但是得到了社會很多方面的支持,可是記者去討薪還沒聽説過,大家會不會支持呢,也很難講,這個問題怎麼看?我覺得一方面招聘的新聞記者至少應該得到基本工資、基本獎金、包括醫療保險和其他有關保險的這樣的待遇,他也確實也不能享受過去那種戶口和舊的制度的保障,但是必須讓他們作為一個需要高度精神勞動的職業者應該有的保護,不應該為了生活無着而煩惱,當然,還有另外一面,就是有一些記者從業不久,身價倍增,積累了很多財富,雖然人數不多,卻是一種壞榜樣,也就是説通過不正當的手段去發財了,但是,回過頭來説一句,就是因為現在這種靈活的招聘制度,打破了門第、戶口、學校等限制,提供了一些過去外地的學生,外地的人才享受不到的機會,所以總體來説,我們呼籲新聞單位不要歧視更年輕,做的實際工作更多,付出更大的招聘記者。
[雙料候風散]和蚌相爭漁翁得利,記者就是漁翁,在報道事件和報道利害關係相鄰者之間得利,記者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特邀嘉賓:展 江]有一半的道理,記者確實有不怎麼樣的,有的還特別讓人感到厭惡,但是我想,一概而論都是有問題的,有操守的記者和拼命利用職業沽名釣譽的記者同時存在,而中國目前似乎對於後者的限制太少,他們容易在短期之內積累財富甚至發財,有操守的記者往往處處碰壁,結果他們的職業追求受到了打擊,遭到了挫折,甚至放棄了新聞職業,但是還是有更多的人堅守在這個崗位上,所以,這位網友一棍子打下去,打了一些應該打的不良記者,可能更多也打了一些有追求,有理想的,本身道德品行端正的好記者。
[Super-Star51]“現在中國的不少媒體,基本上3年所有的記者全部翻新,管理人員對記者沒有多少感情”。這樣的機制對記者行業發展有利嗎?
[特邀嘉賓:張 積]在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時期,人員的工作變動頻繁,這應該説是正常的。因為每個個體都在追求自己的更理想的發展前景,但是就一個行業來講,如果沒有一支穩定的隊伍,那麼事業的發展也是很難實現的,那麼要穩定記者隊伍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其中各個媒體領導對員工的關懷是非常重要的,這是隊伍凝聚的重要的力量。
[散文家1]權益保障和職業操守是相輔相成的,我們應該首先保證記者的基本要求,記者才能好好報道他該報道的事情,專家説是不是?
[特邀嘉賓:展 江]是的,媒體和記者開展工作沒有法律和法規所保障的空間是不可想象的,在這方面,我們國家依法治國已經取得了很大的進步,各種法規陸續出臺,我們也希望有關方面在考慮《新聞法》或《輿論監督法》提上立法的議事日程,真正使憲法第35條所規定的出版自由落到實處,也讓中國的新聞界在國內和國外逐步具有競爭力和公信力。
[雙料候風散]記者是一個弱式群體,在中國一般是弱式群體才有節日,像現在只有38婦女節而沒有“男節”,兩位嘉賓是否同意我的觀點?
[特邀嘉賓:張 積]恐怕不能這麼看。設立記者節對記者來説是激勵自己提高職業道德,把新聞工作做到更好,對社會來説讓人們更關注記者、更關注新聞事業。現在一方面有很多記者在執業的時候遭的毆打,人身安全受到威脅,記者日益成為風險很大的職業;另一方面也要看到記者還是擁有着很大的社會資源,也有極少數記者利用手中掌握的媒體的權利謀取私利,甚至進行惡意的要挾,所以恐怕還不能籠統的説記者是一個弱勢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