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旺達大屠殺10周年紀念日 劫後十年和解路
央視國際 (2004年04月07日 08:05)
人民日報消息:4月7日,是非洲中部“千丘之國”盧旺達的特殊日子——大屠殺10周年紀念日。10年來,為治愈歷史創傷、彌合部族裂痕、防止悲劇重演,盧旺達政府致力於胡圖和圖西兩族間的和解及國家重建,逐步恢復穩定與發展,主要採取了如下方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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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憲以杜絕部族主義,維護民族團結。為從根本上保證全民團結,盧旺達修改了憲法,將反對部族主義、分裂主義寫入憲法,這就從法律上剷除了部族主義的生存土壤。同時,取消身份證中“部族”一項,以防刺激狹隘的部族認同、引起部族隔閡,以利緩和部族矛盾。
2001年,盧旺達國民議會還通過新國歌、國旗和國徽法案,新國歌、國旗和國徽的啟用表明政府和人民開創新時代、團結向前看的希望和決心。新國旗由藍、黃、綠三色組成,右上方是光芒四射的太陽。藍色象徵着和平與安寧,太陽及其光芒寓意團結、透明度和掃除愚昧,黃色代表全國人民齊心協力發展經濟,綠色表示繁榮和希望。新國徽上用民族語言書寫着“團結、勞動、愛國”的格言。新國歌《美麗的盧旺達》歌頌祖國美麗和人民團結,號召人民緬懷同胞、熱愛祖國、不斷前進。
二、發展經濟,縮小貧富差別,鞏固民族團結。盧旺達屬世界最不發達國家,大屠殺造成的空前浩劫和巨大災難,無疑使國家經濟雪上加霜。大批勞動力喪失,國民經濟瀕臨崩潰,國家財政幾近枯竭。新政府成立後,採取發行新幣、貨幣貶值、改革稅收制度、推行私有化等一系列恢復經濟的措施。至1999年,宏觀經濟狀況轉好,國民經濟基本恢復到1990年戰前的水平。同時,國家在爭取外援、吸引外資和減免債務方面取得重大進展,又通過優先發展減貧項目,使貧富差別進一步縮小。近年來,經濟增長率達到6%。國家重建和經濟發展取得的成效,進一步鞏固了民族團結,穩定了國家政局。
三、發揮民間傳統司法的調解作用,加快民族團結進程。1999年8月,盧旺達司法部長穆奇約宣佈:為加速審判大屠殺關押的12.5萬名罪犯,國家準備儘快啟用“民間傳統司法”。大屠殺的實質是部族清洗,其特點是全國範圍內大規模的犯罪,參與者眾,受害者多,損失巨大,付出的代價非常慘重。導致大屠殺發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法分子逍遙法外是其中之一。為修補四分五裂的社會,在弄清歷史真相的基礎上實現部族和解,根除過去犯罪分子逍遙法外的舊傳統非常必要與迫切。為此,必須逮捕、起訴、審判一切違法者和悲劇製造者,懲辦真正的罪人,走司法公正之路。由於參與大屠殺的犯罪分子人數眾多,現代司法制度難以在短時間內對所有罪犯進行審判,民間傳統司法卻有助於迎接這一挑戰。其特點是:既懲辦罪犯,更要重視和解、諒解,實現部族和睦相處;以廣大民眾為基礎,要求人人參與,在大庭廣眾之下,同犯罪分子進行面對面的溫和鬥爭;在弄清歷史真相的基礎上,通過數目龐大的審判員加速審判程序,使受害人得到應有的物質和精神賠償,使犯罪分子得到應有的懲罰,有罪服罪,無罪釋放。這一傳統做法被形象地稱之為“大樹下的民主與審判”,其宗旨是“公正、和解”。
民間傳統司法是盧旺達特有的司法實踐,經過試驗後即將開始正式實施。民間司法將在短短幾年內,完成對所有參與大屠殺犯罪分子的審判工作,而如果運用正常的司法程序和體制,將需要近200年的時間。由此可見,民間司法是審判人數眾多的大屠殺罪犯的切實可行的做法,必將加速盧旺達的民族和解與國家重建進程。
責編:常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