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高考志願分兩次填報 填報具體時間確定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28日 14:51)
現代快報小消息:今年江蘇省普通高校填報志願分兩次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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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於6月28日至7月2日進行。具體安排是:6月28日-29日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誌願(包括軍隊院校和招收國防生的地方院校)、公安院校(含部分武警、司法院校)、航海院校、其他院校;體育、藝術類提前錄取的統招及藝術類民辦本科院校誌願。6月28日-7月2日填報普通類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院校誌願。填報志願期間,考生上交志願表(卡)的具體時間和地點以報名地招生辦公室的規定為準。考生對所填志願必須按有關招生辦公室規定的程序由本人親筆予以簽字確認,如未按規定程序簽字確認,或由於考生本人填報志願失誤而對錄取造成影響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第二次填報高考志願於7月28日至30日進行,考生填報普通類民辦本科院校、體育、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普通類第一、二批高職(專科)院校誌願。
填報志願教你兩招
為了擴大考生的選擇範圍,今年各批院校的第四志願設置為平行院校誌願,考生在第四志願中最多可填報10所平行院校誌願。錄取時省招辦將首先按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再根據考生所填報的若干所平行院校誌願進行投檔。考生此處所填報的若干所院校均為平行關係,只要有一所院校符合投檔要求並被投出,即視為該考生已獲得了第四志願的投檔機會。因此考生選擇院校時,應充分考慮所填高校招收第四志願考生的可能性,使所填的平行院校誌願更具針對性。
如何填報服從志願
高校對考生提出選考科目要求的,即表示該校只錄取符合其選考科目要求的考生。如高校線上生源不足,需錄取填報“服從其他院校”志願和“服從其他專業”志願的考生時,部分高校有可能降低或取消原來對考生提出的選考科目的要求,錄取選考其他科目的考生,具體的高校及專業,可以詳見有關高校的招生章程。
如何科學填報志願
考生選報高校和專業志願時,應根據高校或專業對考生的選考科目要求,是否在第一批本科省控線上錄取未達到學校投檔線的單科優秀考生和本人的體檢結論等情況,科學填報高考志願,避免因本人選考科目、單科考試成績和身體狀況不符合高校錄取要求,而造成所填報的志願無效。
除自主選拔錄取院校外,高校在本校招生計劃數的120%%以內提出調檔比例,省招辦按考生5門科目總分(含政策性加分)投檔,高校按招生章程中確定的並已向社會公佈的錄取規則及選考科目要求,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並負責對未錄取考生的解釋及其他遺留問題的處理。(快報記者 彭亞平 黃艷)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