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全文
五、軍隊建設
人民解放軍按照政治合格、軍事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保障有力的總要求,緊緊圍繞打得贏、不變質兩個歷史性課題,加強全面建設,努力建成一支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的人民軍隊。
●軍事訓練
人民解放軍適應現代戰爭特點,以提高高技術條件下防衛作戰能力為主要目標,不斷加強和改進軍事訓練。
近兩年來,人民解放軍加快實現由傳統練兵方式向科技練兵的轉變,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組織實施軍事訓練。
2000年10月,總參謀部在北京附近地區組織了一次高科技軍事大演兵,應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偵察傳感技術、電子對抗技術、倣真模擬技術等高新技術手段,演練和檢驗新的作戰思想、武器裝備和訓練方法,交流了全軍部隊科技練兵的最新成果。
根據新一代作戰條令,人民解放軍突出了對聯合作戰問題的研究和演練。各軍區、軍兵種組織的年度例行性演習均把聯合作戰作為重要課題。2001年春夏季節,南京、廣州軍區部隊分別組織了以聯合登陸作戰為背景的實兵演習,演練了諸軍兵種聯合登陸作戰的協同方法,總結了聯合訓練、陸軍部隊兩棲訓練、國防後備力量快速動員訓練等方面的一整套訓練、保障和管理經驗。總部機關還相繼組織了聯合戰役通訊指揮研練、登陸和山地作戰訓練以及聯合突防戰法研討,並探索了網電一體戰的特點和作戰樣式。
人民解放軍施行新一代軍事訓練法規,加強正規化訓練。在廣泛吸取全軍訓練改革成果和科技練兵經驗的基礎上,總參謀部修改和調整了全軍軍事訓練內容體系,於2001年7月頒佈了《軍事訓練與考核大綱》,並於2001年9月在華北某集團軍組織了全軍新訓練大綱集訓。2002年9月,中央軍委頒佈了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事訓練條例》,更為全面系統地規範了軍事訓練的組織領導與管理。
人民解放軍繼續深化院校改革。根據“規模化辦校、現代化教學、正規化管理、社會化保障”的總體思路,進一步完善了新型院校體系,並建立起與軍事、科技、教育發展相適應的教學體系。近年來,在完成對18所院校、60個學科和31個實驗室重點建設任務的基礎上,啟動了“軍隊院校重點建設工程”,對67個學科專業領域、178個學科專業領域點實施重點建設,58個學科專業已進入國家級重點學科。總部頒發了全軍院校第一部專業目錄,初步構建起新的學科專業體系。全軍院校以教學內容為重點深化教學改革,制定新一代教學大綱,實施重點教材建設工程,完善教學工作評價制度。同時,加強教學的信息化、網絡化建設,初步建成全軍教學科研信息網絡化平台,形成了擁有近10萬個信息站點的全軍院校軍事訓練信息網絡。
●政治工作
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工作是中國共産黨在軍隊中的思想工作和組織工作,是實現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鞏固和提高部隊戰鬥力的根本保證,是人民解放軍的生命線。
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工作,貫徹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以思想政治教育為中心環節,實行官兵一致、軍民一致、瓦解敵軍的原則,實行政治民主、經濟民主、軍事民主的制度,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軍隊政治工作實行黨委(支部)制度、政治首長制度和政治機關制度。黨委(支部)制度規定,軍隊團級以上部隊和單位設立黨的委員會,營和相當於營的單位設立黨的基層委員會,連和相當於連的單位設立黨的支部。
黨的各級委員會(支部)是各該單位統一領導和團結的核心。黨委(支部)統一的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是黨對軍隊領導的根本制度。政治首長制度規定,軍隊團級以上部隊和單位設立政治委員,營設立政治教導員,連設立政治指導員;政治委員、政治教導員、政治指導員與同級軍事主官同為所在單位的首長,在同級黨委(支部)
的領導下,對所屬單位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政治委員、政治教導員、政治指導員是黨委、支部日常工作的組織者,是政治工作的領導者。政治機關制度規定,軍隊團級以上部隊和單位設立政治部(處),全軍設總政治部;政治機關是所屬部隊和單位政治工作的領導機關,負責管理黨的工作,組織進行政治工作。
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工作堅持與時俱進、開拓創新,適應國際局勢和軍事領域的深刻變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努力為打贏未來高技術戰爭提供強大的精神動力,為保持人民軍隊的性質、本色和作風提供可靠的政治保證。近些年來,中共中央頒佈了新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中央軍委頒佈了《軍隊基層建設綱要》,總政治部制定了《關於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軍隊思想政治建設若干問題的決定》和《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軍隊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見》。人民解放軍積極學習和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組織官兵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國家憲法法律和科學文化知識,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革命英雄主義教育,團以上單位設立軍史館,連隊設立榮譽室。頒發軍人道德規範,組織創作軍人道德組歌,建設全軍宣傳文化信息網,完善軍營文化設施,連隊建立俱樂部,駐地集中的團以上單位建立文化活動中心。開展心理教育和法律諮詢工作,建立以旅團政治機關和基層政治幹部為主、政治工作系統和相關專業系統相結合的心理教育、法律諮詢工作機制。
●後勤保障
人民解放軍積極改革後勤體制和制度,構建現代後勤保障體系,不斷提高後勤保障能力。
實行聯勤保障,是軍隊後勤保障體制的一次重大改革。
聯勤保障體制以軍區為基礎,採取區域保障與建制保障相結合、通用保障與專用保障相結合的方式。通用物資供應和通用勤務保障由軍區統一組織,專用物資供應和專用勤務保障由軍兵種按建制系統組織實施。總後勤部主管全軍的聯勤工作,軍區聯勤部主管戰區內的聯勤工作,聯勤分部主要負責組織實施保障區域內諸軍兵種部隊的通用保障。
經過兩年多的改革實踐,聯勤保障逐步規範,保障效益明顯提高,開始向三軍一體、軍民兼容、平戰結合的方向發展。
為精幹後勤保障機構和提高國防費的使用效益,人民解放軍在非作戰部隊的軍以上機關和駐大中城市的軍隊院校、醫院等單位,推行了後勤保障社會化改革。經過近三年的努力,後勤保障社會化改革在飲食保障、商業服務、營房保障和職工管理制度改革等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並在生活用車、油料保障、服裝貨幣化供應等方面進行了嘗試。目前,全軍已有1500多個食堂交給地方服務保障機構承辦,1000多個軍人服務社納入社會商業體系,1800多個營院不同程度實行了物業管理,近300個保障性企業和農場移交國家和地方,共減少企事業單位職工30多萬人。為推進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改革和確保改革健康發展,2002年9月,國務院、中央軍委發出《關於推進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有關問題的通知》;10月,中央軍委批轉了《總後勤部關於實行軍隊後勤保障社會化若干問題的意見》。
2001年3月,軍隊開始對預算編制制度進行改革。
借鑒國際上通行的預算方法,全面改革軍隊預算編制形式、方法和內容,重點推行零基預算等方法,以充分發揮預算的宏觀調控作用,逐步建立起財權財力集中、軍費分配科學、項目具體透明、監督制約嚴密的預算新模式。
2002年1月,軍隊全面推行採購制度改革,實行以集中採購和招標採購為主,建立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的分段管理運行機制。對批量大、價值高、通用性強的物資,主要依託物資採購機構進行集中採購。對一次性採購金額達到50萬元以上的大宗物資和投資在200萬元以上的新建、擴建或裝修改造工程,實行招標採購。
人民解放軍軍官住房保障制度,目前採取軍隊保障與社會保障相結合、公寓住房與自有住房相結合、實物供應與貨幣分配相結合的辦法。不同職級、不同類別的軍官,實行相應的住房保障。在職軍官主要住用公寓房。離退休軍官主要是購買現有住房或經濟適用住房。轉業復員幹部和士官住房主要是採取領取住房補貼,納入社會保障系統加以解決。
人民解放軍不斷加強後勤裝備建設,提高後勤保障手段的現代化水平。2001年,軍隊進行了後勤裝備成建制、成系統形成綜合保障能力的配套試驗,發展了海上傷員快速救治、岸灘保障、野戰機場保障、導彈部隊機動保障、空投物資保障、單兵保障和野戰後勤指揮等七個方面的後勤裝備,完成了86種新裝備的論證、研製和試驗。
為實時、準確、透明地獲取和處理後勤保障資源、保障需求、保障狀態等信息,軍隊正在組織可視後勤系統研究。
2002年7月,中央軍委頒佈施行《中國人民解放軍後勤裝備條例》,促進了後勤裝備的正規化建設。
●武器裝備
人民解放軍適應軍事高科技發展和防衛作戰需要,認真貫徹科技強軍、質量建軍方針,加快武器裝備發展,努力提高武器裝備現代化水平。
武器裝備管理體制和機制進一步完善。1998年4月總裝備部成立以後,各軍兵種、軍區直至軍、師、團級作戰部隊均成立了裝備部(處),進一步加強了武器裝備建設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武器裝備全系統、全壽命管理,有效提高了武器裝備建設的整體效益。2000年12月,中央軍委頒佈了第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規範了軍隊裝備工作的組織領導、職責分工和管理程序。
2002年6月、10月,中央軍委先後頒佈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維修工作條例》和《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役裝備保障綱要》。裝備工作的一系列法規制度,促進了武器裝備工作向科學化、正規化、法制化方向發展。
武器裝備現代化水平不斷提高。人民解放軍堅持以自力更生、自主創新為主,並積極借鑒國外先進技術發展武器裝備。根據未來高技術條件下防衛作戰需要,人民解放軍重點發展高新技術武器裝備,有選擇地對現役武器裝備進行現代化改裝,努力實現武器裝備機械化、信息化雙重歷史使命,初步形成了種類比較齊全、結構比較合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武器裝備基本體系。
武器裝備管理能力明顯增強。人民解放軍認真管好用好現有武器裝備,不斷提高新型武器裝備的管理能力。軍以下部隊普遍建立健全武器裝備管理規章制度,實行裝備財務規範化管理,開展武器裝備管理科學化、制度化、經常化的考評活動。同時,組織新型裝備使用和管理集訓,培養裝備管理和技術保障人才,完善管理配套設施,做好武器裝備成建制、成系統形成作戰能力和保障能力的工作。
武器裝備採購制度改革逐步深化。人民解放軍積極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武器裝備發展的需要,大力推進武器裝備採購制度改革。軍隊裝備部門行使裝備訂貨甲方責任主體職能,武器裝備科研、訂購和維修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法規實行合同制管理。近年來,軍隊在武器裝備採購工作中,堅持以競爭為核心,逐步實行招投標制度,建立和完善競爭、評價、監督和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強駐廠軍事代表隊伍建設,完善質量認證體系,提高了武器裝備經費使用效益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産質量。
●幹部培養
人民解放軍堅持把培養高素質新型軍事人才,作為推進軍隊現代化建設跨越式發展的根本性措施。
人民解放軍的幹部包括軍官和文職幹部。近年來,軍隊不斷提高生長干部的培訓層次,調整生長干部的來源結構,建立了科學合理的生長干部培訓體制,軍事人才培訓層次、質量和效益得到明顯提高。目前,全軍幹部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已超過80%。3萬多名軍隊幹部獲得博士、碩士學位,其中不少已走上師、團職領導崗位。與此同時,為借鑒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軍隊建設的有益經驗,1996年至今,人民解放軍先後向20多個國家派出軍事留學人員近千名,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師、團職軍事指揮幹部和專業技術幹部。
2000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和1999年6月中央軍委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職幹部條例》明確規定,指揮軍官和非專業技術文職幹部每晉陞一級職務、專業技術軍官和專業技術文職幹部每晉陞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應當經過相應的院校或者其他訓練機構培訓;在機關任職的幹部應當經過相應的院校培訓。軍隊在職幹部的培訓正在逐步實現由學歷教育向全面的繼續教育轉變。除少量幹部進行學歷教育外,絕大多數幹部的知識更新主要通過短期培訓解決。
2000年5月,國務院、中央軍委頒佈了《關於建立依託普通高等教育培養軍隊幹部制度的決定》,明確要充分發揮普通高等教育在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中的作用,拓寬選拔培養高素質軍隊建設人才的途徑。目前,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50余所高等學校承擔了為軍隊培養幹部的任務,每年向軍隊輸送大批優秀人才。
為適應科技強軍的要求,軍隊高度重視對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工作。近兩年來,全軍博士後流動站和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有了大幅度增加,學位授權體系逐步完善,培養規模有了較大增長。2002年5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議通過了《軍事學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決定設置和試辦軍事學碩士專業學位,標誌着軍隊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的培養邁上一個新的台階。
人民解放軍把幹部交流作為培養鍛煉幹部、提高幹部素質的重要途徑。《中華人民共和國現役軍官法》對軍官的交流做了進一步明確和規範。2002年1月中央軍委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職務任免條例》,對軍官交流的條件、範圍以及組織實施等做出了具體規定。根據1998年12月頒發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幹部輪換暫行規定》,駐香港部隊幹部實行全員定期輪換制度,目前已輪換三批。參照駐香港部隊的做法,駐澳門部隊也已開始實行幹部全員輪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