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勤春來早,又一個全民義務植樹節到了。植樹設為法定節日,是要求在這一天開展全民植樹活動,廣泛動員全社會參加林業建設,提醒國人,加快經濟發展,莫忘生態平衡。
然而,在各級領導幹部抓義務植樹工作的同時,必須警惕“植數”。
何為“植數”?樹苗栽下了,不去用心澆灌護理,促其成活長大;而只是點個“數”,湊個“績”,就算完事;是其一。
隨意玩弄數字游戲,明明沒有植那麼多,卻非要把“泡”吹得老大,搞浮誇虛報,只見“數目增”,不見“樹木長”;是其二。
不尊重客觀規律,不注重因地制宜,明明有些樹木不適宜在此地生長,卻也非要種不可,結果只能是勞民傷財;是其三。
荒唐地將“綠化”變成“畫綠”,為了糊弄、應付上級或傳媒,對劈山建房造成的大面積裸露山體,只在低坡處栽了近百棵樹,其餘的卻用油漆給“畫”綠了;是其四。
更有甚者,無“種”生“有”,沒“植”説“栽”;是其五。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可見,在一些地方,就是有人違背連小學生都懂的常識,在義務植樹活動中,熱衷於搞形式主義,做表面文章,把植樹造林當成撈取政治資本、謀求加官進爵的良機,把植樹變成了植“數”。
眾所周知,生態環境的日益惡化是當今國人所面對的嚴峻問題。綠色是生命之源。植樹造林,綠化環境,實際上是滋養我們的生命帶,受益者是我們每一個人。
因此,生態工程絲毫馬虎不得,糊弄不得。對於植樹,不僅要在“植樹節”,大張其鼓地植;更要在平常日子,只要氣候、環境等適宜,堅持不斷地植。各級領導幹部抓義務植樹工作,不僅親自動手去種幾棵樹,起模範&&作用;更關鍵的是,要以對黨和國家、對子孫後代切實負責的態度,把本地的植樹綠化工作全盤地、長期地組織好和落實好,真正負起領導的責任來,絕對不能只去做做樣子,讓人“照幾張”、“攝幾下”,露露面、走過場。
同時,筆者也建議,有必要儘早建立健全生態工程的審計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嚴懲那些一手製造“植數造零”的領導幹部。
行文至此,恭錄鄭州市長陳義初日前嚴厲痛斥一些基層領導幹部將植樹變為“植數”的一段話:“如果把歷年來各地上報的植樹數字累加起來,恐怕全國都要成森林了,再想植樹得到國外去了。”(詳見2月26日《經濟參考報》一版)此話真是一針見血,譏諷辛辣到位,理應值得人們好好深思!(張偶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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