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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推薦評選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黨中央、國務院決定,今年首次以黨中央、國務院名義開展全國民族團結進步模範表彰。
《通知》明確了推薦評選工作總體要求。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以及中央民族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黨對評選表彰工作的領導,堅持政治標準,突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主線要求,突出實績導向。
《通知》明確了推薦評選範圍和條件。2019年以來為我國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均可被推薦,符合條件的已故人員可以追授。推薦對象應當在推動落實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各項任務、加強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中取得顯著成績。
編輯:楊書傑
責任編輯: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