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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訪談》 20240514 高效“複合肥” 全憑一張嘴
來源 : 央視網 2024-05-14 20:02 內容簡介 關注
《焦點訪談》 20240514 高效“複合肥” 全憑一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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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更新時間:2024年05月14日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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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節目主要內容: 請客吃飯、免費講課……最近幾年,一些化肥“忽悠團”打著“廠家直銷”的幌子進村推銷偽劣化肥。他們頻頻“變裝”流竄多地,忽悠了不少不明真相的農戶。這些“忽悠團”為何能屢次得手?江西省景德鎮市多部門聯手破獲了一起跨省市制售假化肥案件,挖出了背後的隱秘團夥,“忽悠團”詐騙鏈條也隨之浮出水面。(《焦點訪談》 20240514 高效“複合肥” 全憑一張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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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內容

  央視網消息(焦點訪談):莊稼一枝花,全靠肥當家。農民種地,少不了要用到化肥,要是碰上假劣化肥,別説增産了,可能莊稼都長不好。可是最近幾年,有一些化肥“忽悠團”打著“廠家直銷”的幌子流竄鄉村,通過車接車送、給農戶授課、請農戶吃飯等方式拉近關係,忽悠農民掏腰包購買偽劣農資,讓農民受傷不輕。這些化肥“忽悠團”為什麼能夠頻頻得手呢?江西省景德鎮市多部門聯手破獲一起跨省市制售假化肥案件,挖出了背後的隱秘團夥,“忽悠團”詐騙鏈條也隨之浮出水面。

  每年的3月至5月是農資銷售的高峰。但最近幾年,在一些地方,從春耕開始,化肥“忽悠團”就不請自來。

  江西景德鎮市昌江區種糧大戶洪勤遷:“我也不知道他們哪弄來的號碼,打我電話叫我去土菜館,他説來這兒吃飯,來看看我們的肥料。”

  説是請客吃飯,到了地方卻要先上課。“忽悠團”售賣的所謂化肥總是號稱比複合肥更好用,但又比正規複合肥便宜十幾二十塊錢。買來的化肥到底怎樣?這幾年出的事可不算少。

  在許多地方,這樣的“忽悠團”打一槍換一個地方,並不斷更換産品包裝和品牌,既讓農民們難以分辨,也給執法追查帶來了困難。打擊“忽悠團”工作的轉捩點發生在2023年3月。農業執法人員接到舉報,稱浮梁縣多個村莊出現了一種新型“複合功能肥”。品牌名稱起得有些草率,就叫“大鍋菜”。有了以往的經驗,農業執法人員第一時間與警方開展聯合行動。

  江西景德鎮市農業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黨支部副書記、一大隊大隊長裴戈:“暫扣的這些肥料,‘忽悠團’的,大概這裡1100多包,它裏面就是一個個小顆粒,硫銨或者是氯化銨,這個硫銨、氯化銨就是氮。”

  檢驗報告印證了農業執法人員的判斷,所謂的“大鍋菜”複合功能肥,缺磷少鉀,其實只是單一的氮肥。那麼,單一氮肥可以標注“複合功能”這樣的字眼嗎?

  國家化肥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北京)常務副主任汪洪:“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GB-18382里,對複合肥都有明確定義,它是指氮、磷、鉀三個元素。強制性標準裏面對肥料的通用名稱有明確的規定。複合功能肥、聚控肥都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規定。它這個就是簡單的氮,所以它不能稱為複合肥,它加上‘複合’兩個字可能更多有點誘導和忽悠的成分。”

  國家強制性標準還明確要求複合肥包裝袋上的養分元素要按照氮、磷、鉀的順序標示各元素所佔的百分含量。“大鍋菜”的包裝上也印了一些養分元素,它標的又是什麼呢?

  裴戈:“你看這個正規(複合肥)包裝,這是氮、這是磷、這是鉀。像這個它就混淆了,氮它是氮,硫是一種中量元素,像這個銨態氮、酰胺態氮它還是氮,實際上它只有一個(元素)。但老百姓看見這是三個複合、四個複合。”

  專案組與包裝袋上標注的河北隆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進行電話求證。沒想到,對方回答很乾脆——承認錯誤,主動認罰。

  按照現行的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在農業農村部門,對這類“忽悠團”行為只能進行最高三萬元的行政處罰。執法人員發現,僅2023年,這夥人就已經在南昌、上饒、九江等地接受過多次農業行政處罰,到這起案件時,罰款總額已達八九萬元。

  裴戈:“他不懼怕我們行政執法的這種打擊,這就是‘忽悠團’的典型特徵。他希望把農業部門的行政處罰儘快處理掉,把這個事抹平,不要接著往深了抓,趕快把這個事情了掉。”

  江西省農業農村廳執法監督處副處長彭嘉瑤:“所以要加大執法合力,加大監管合力,來進一步保障糧食安全,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

  專案組三次往返河北、河南、安徽、山東等省,行程上萬公里調查取證。在河北邢臺市的臨西縣,專案組人員終於見到了隆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的負責人張某華。

  專案組發現,張某華曾用自己註冊的河北隆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的名義向河北、山東等地的六家小化肥廠訂貨,讓他們代工生産最便宜的單一氮肥,裝在隆昌公司精心設計的“複合功能肥”包裝袋裏,河北立強肥業有限公司就是其中之一。對代工生産的要求,立強公司其實很清楚。立強肥業有限公司並不具備複合肥的生産能力,但他們卻欣然接單,把單一氮肥裝進了“複合功能肥”的包裝袋。

  2023年7月,當專案組來到這家工廠,該公司負責人對自己的行為矢口否認。但執法人員卻在這家企業的倉庫裏發現了大量已經裝好還未運出的化肥,標注的生産商就是河北隆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這次發現的隆昌公司定制的化肥又有了新變化,品牌從“大鍋菜”換成了“隆茂昌”,通用名也從複合功能肥變成了更加不知所云的“碳酶聚控肥”。顯然,這是“忽悠團”化肥的再一次變裝。被發現的供貨合同也坐實了這家企業和隆昌公司之間的合作關係。眼見事情暴露,立強公司的負責人只得承認。

  河北立強肥業有限公司負責人劉某霞:“包裝袋是用貨拉拉送來的。‘大鍋菜’複合功能肥是按800斤氯化銨、200斤硫酸銨配比生産出來的。”

  氯化銨和硫酸銨都屬於氮肥的生産原料,成本價約為800—900元/噸。據專案組調查,幾個代工廠將原料簡單攪拌裝袋後,賣給定制化肥的總經銷商張某華,價格就變成1100—1200元/噸,中間差價約300元/噸;總經銷商張某華把化肥交付給代理商張某昌,價格為1375元/噸,差價約200元/噸;張某昌轉賣給實體“忽悠團”的價格為1900元/噸,中間差價約500元/噸;“忽悠團”賣給農戶的最終價格為3250元/噸,其中:業務員每噸抽成500元,講師每噸抽成150元,“忽悠團”幾位負責人每噸獲利700元。就這樣,每噸成本不到1000元的氮肥,披著複合肥的外衣,在農戶手裏翻了三倍多。

  經查證,該團夥共售賣偽劣化肥800余噸,涉案金額200余萬元。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為農戶挽回損失120余萬元。2024年4月,售賣“大鍋菜”牌複合功能肥的“忽悠團”成員以“銷售偽劣産品罪”被提起公訴,由行政案件升級為刑事案件,意味著對這類案件打擊力度的加大。

  化肥“忽悠團”詐騙手段的出現其實已有近十年時間了,雖然打擊力度不斷加大,但“忽悠團”現象卻一直未能斷絕,這究竟是為什麼呢?

  江西景德鎮市公安局食藥環分局副局長羅勇:“這裡面一個最大的問題是從刑事範疇來講打擊難度極大,因為到目前為止,我們國家還沒有專門制定和修訂針對化肥的條例法規。到底是屬於行政處罰範疇,還是作為我們公安刑事打擊範疇,這是一個難點。”

  近年來,我國一直大力推進農資領域的法治建設。2021年頒布了《種子法》,2022年新的《農藥管理條例》修訂實施。與種子、農藥、獸藥、飼料等主要農業投入品均有法律法規的情況不同,化肥至今還沒有專門的法規。

  化肥屬於産業鏈條較長的農資産品。從原材料,到生産、銷售,最終到終端使用環節,管理職責分屬於多個部門。條塊管理又缺少相關法規,為化肥“忽悠團”的操作留下縫隙。

  就在售賣“大鍋菜”假化肥的“忽悠團”案件開庭審理期間,記者再次來到河北立強肥業有限公司。作為上遊生産端,這家公司目前還沒有人被追究法律責任。當我們再次詢問“複合功能肥”的代工情況時,這家工廠的人員這樣説:“我們現在都停工檢修。你去吳橋,吳橋好幾家,你到那兒看看,或者你把袋子拿過來,拿過袋子咱們談。”

  在另一家沒有被執法人員調查過的工廠,負責人的膽子就大了很多,直接報出了價格。當我們詢問單一氮肥灌裝進複合肥包裝袋是否不合規時,廠家負責人顯然很有經驗,説:“複合功能肥你用企業標準就行,你那個嚴格地説都不行,因為氯化銨只能標氯化銨,硫銨只能標硫銨。你可以用你的企業標準,你弄個企業標準就行。”

  這位負責人所説的企業標準是指化肥生産企業自己申報的標準。按照規定,企業標準的技術要求不得低於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技術要求。河北隆昌生物肥料有限公司就先後申報了“複合功能肥”“碳酶聚控肥”等多個企業標準,打開“標準信息”可以發現它們幾乎都是單一的氮肥,但這些名字均獲得了生産許可。將企業標準生産許可標誌印在包裝袋上,隆昌公司就可以去定制“忽悠團”所需的任何肥料了。

  今年,國家七部門聯合行動,對化肥“忽悠團”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已經産生了不小的威懾力量。也希望有關化肥的法律法規早日出臺,更好地保護糧食安全和農民利益,讓坑農害農的化肥“忽悠團”無縫可鑽。在國家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的同時,我們也提醒廣大農戶,購買化肥等農資産品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對那些超低價的肥料要多留個心眼,碰上講課忽悠、請客吃飯讓您購買化肥的更是要加倍小心。購買農資還是要選擇正規渠道,萬一遇到疑似假劣産品,就第一時間聯絡本地農業農村、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舉報反映。

編輯:甄濤 責任編輯: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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