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節目主要內容: 上海市長寧區,未成年人小明(化名)的父親因患有精神疾病需常年住院治療,而小明的母親也因病去世。在臨終前,小明的母親留下遺囑,指定小明的姨媽為小明的監護人。鋻於小明父親尚在人世,若將來涉及到小明的就學、就醫等問題,僅憑遺囑可能使得監護權的行使變得困難。因此,根據檢察機關的建議,小明的姨媽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確定她為小明的監護人。最終,法院做出判決,終止了小明父親與小明的監護關係,確定小明的姨媽為其監護人。同時,法院判決由長寧公證處監管小明和小明父親的財産。在小明姨媽擔任監護人期間,社區居委會作為小明的代理人,具有指導、幫助和監督的職責。 (《今日説法》 20231208 臨終囑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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