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節目主要內容: 案例一:保姆曹愛菊被僱主羅佳剋扣工資,離開時順走一件羅佳的物品;案例二:健身教練王大鵬為讓粗心學員黃龍長記性,決定給他點教訓,將他的項鏈藏起來。兩起案例的當事人都沒有主觀佔有的惡意,為何最後都被認定為盜竊罪?更多精彩,盡在本期節目。 (《法律講堂(生活版)》 20251127 無心“小”偷獲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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