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明天》第五季!“保護”未成年人

  《守護明天》是由最高人民檢察院、中央廣播電視總臺聯合製作的大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節目,由總臺社教節目中心《法律講堂》欄目負責策劃、製作。節目旨在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強化未成年人法治宣傳教育,促進形成“家庭、學校、社會、網絡、政府、司法”保護未成年人的合力,在全社會大力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節目採取檢察官説案、舞臺劇再現、專家團建議、案件紀實拍攝等多種電視表現手段,講述真實案例,分析背後成因,提出預防措施和專家倡議。五季節目內容涵蓋校園欺淩、監護侵害、性侵害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入職查詢、強制報告、社會治理、罪錯分級等十多項社會普遍關注的關於未成年人保護的法律問題。2017年9月至2021年11月,《守護明天》在總臺社會與法頻道連續播出五季,見證了國家未成年人保護及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度的不斷完善。節目收視連創新高,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成為深受公眾信任和喜愛的未成年人法治品牌節目。
  播出時間:11月20日—29日每晚18:56在在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社會與法”頻道播出。
    
《守護明天》第一季        《守護明天》第二季        《守護明天》第三季        《守護明天》第四季

分集簡介


11月20日《欺淩同學的代價》


  2019年6月,西安某職業學校發生了一起性質極為惡劣的校園欺淩案件,幾名女生多次在宿舍毆打同學,並拍攝裸照及不雅視頻發到自建的群裏。辦案民警在調查取證之後,曾用“難以想象”和 “令人髮指”來形容這起案件。
  那麼這樣一起性質惡劣的校園欺淩案件究竟是如何發生的?幾名打人的女孩最終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怎樣的代價呢?本期節目聚焦校園欺淩話題,解讀最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對校園安全與學生欺淩的最新規定。


11月22日《摔傷孩子誰之過》


  2020年2月,北京市兒童醫院急診室接診一名三歲女童,經診斷孩子顱骨骨折、顱內出血,面臨腦疝風險。經過醫護人員及時有效的救治,孩子的病情逐步穩定。按照診療規範,醫生對孩子受傷的原因反復詢問,並由此得知孩子的受傷與其父相關,於是院方依照“強制報告”制度的要求,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過警方調查,這是一起由家庭矛盾引發監護侵害,導致幼童重傷的案件。身為父親為什麼傷害自己的親生女兒,他又該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呢?本期節目聚焦新寫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強制報告制度,同時呼籲全社會遇到兒童被侵害時都能及時發現、主動報案,為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成長形成合力。


11月23日《黑培訓班裏的噩夢》


  2019年2月,江蘇省某市的一個小鎮上發生了一起猥褻女童案,9歲的女孩在上校外補習班的時候被老師潘某猥褻,警方第一時間將潘某抓獲。然而在調查此案的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潘某作案手段非常卑劣,補習班裏還有多個女孩遭到了他的毒手,而且潘某十幾年前在外地竟然有過犯罪前科,罪名正是猥褻兒童罪!
  潘某的案件敲響了一記警鐘,當地檢察機關會同教育部門展開了一次教師隊伍清查行動,防範有違法犯罪前科的人再次威脅孩子的安全!本期節目聚焦入職查詢和制度,探討如何從源頭織密保護未成年人的法網。


11月24日《“消失”的親生父母》


  生而不養,遺棄自己的孩子逃避撫育責任,這是為人父母最大的惡。而本期節目就聚焦這樣一個降生即遭遇遺棄的女嬰。這個女孩半歲前,在醫院由醫護人員照料長大,半歲後在當地民政部門的安排下,進入當地福利院生活。轉眼到了即將入學的年紀,由於沒有身份信息,孩子入學很可能遇到問題。福利院向來院走訪的檢察官及時反映情況,警方介入調查,再次開始查找孩子親生父母的下落。最終小女孩的父母被找到,而當年遺棄女嬰的前因後果也由此一一浮出水面。
  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他們狠心遺棄自己的孩子?這種遺棄行為要承擔什麼樣的法律責任?這個小姑娘在福利機構和社會各界的關懷下,又會迎來怎樣新的生活?節目從遺棄罪的定罪量刑為切入點,聚焦遺棄子女問題,從撤銷監護權,到新修訂的未保法明確民政部門對未成年人臨時監護和長期監護責任等問題進行深入探討。


11月25日《迷失在“義氣”中的孩子們》


  2018年8月開始,雲南某市的城區KTV、酒吧、客運站、學校等地發生了多起聚眾鬥毆案件,一個通過網絡組織起來的以未成年人為主的團夥“風雲家族”(化名)[去加黑]由此浮出水面。“風雲家族”是這個網絡社交群名,案發時群成員400[400]多人,在某視頻平臺還有粉絲1900人。其中大部分成員都是在校學生,最大的十六七歲,最小的只有十三四歲。
  經過警方調查發現,與這個“家族”相關的案件共6起,涉及46名未成年人。這樣一個基本由未成年人組成的團夥在法律上如何定性?不同程度涉案的未成年人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本期節目關注罪錯未成年人分級干預制度,探討如何對未成年人犯罪不枉不縱,精準懲治,同時又要及早干預,做好教育矯治工作的話題。


11月26日《賓館裏的侵害》


  深夜時分,兩男子帶著兩名滿身酒氣、步履踉蹌的未成年女孩要入住賓館,這令人生疑的一幕並沒有引起賓館前臺服務員的警惕,她不僅沒有按照規定詢問、登記身份信息,也沒有聯絡孩子的父母,更沒有想到要向公安機關報告,就直接按照兩個男子的要求開了個“三人間”。當夜,一名女孩被其中一名男子性侵,另一名女孩險遭毒手。
  案發後,兩名男子受到了法律的懲處,而涉案賓館不但受到停業整頓和罰款的行政處罰,還成了被告。江蘇省檢察機關支持了被害人起訴賓館索要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本期節目關注賓館違規接待未成年人話題。


11月27日《被刺痛的青春》


  近幾年,文身人群開始出現低齡化現象,小濤和小辰就是這樣兩個未成年文身者。他們的文身經歷都從初中時開始。當時他們羨慕有文身的人,覺得這樣不但很有個性,還能對周圍的人有威懾效果。小辰更是不顧父母的反對先後在手上、[、]胳膊上、肚子和前胸都文了圖案。
  但隨著年齡增長,小濤和小辰的想法卻發生了變化,曾經值得炫耀的文身圖案成了他們想要洗掉的印記,這種前後巨大的反差是如何形成的呢?心智還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盲目文身,會給他們未來融入社會帶來哪些阻礙與影響?怎樣規範文身行業,最大程度地保護孩子們的利益?本期節目關注未成年人文身話題。


11月28日《問題少年的回歸路》


  小安是一個有著特殊經歷的男孩。父親早年去世,母親再婚後不告而別,11歲的他開始流浪街頭,靠著在黑網吧小偷小摸填飽肚子。他的情況被相關部門發現後[,]被送往福利院進行安置。4年後,不願被約束的小安偷偷從福利院逃走,再次開始流浪生活。他白天在網吧打遊戲,晚上就在街上四處遊蕩,為了活下去又走回了偷竊的老路,曾兩次因盜竊被判刑,這中間只相隔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在辦理案件過程中,未檢檢察官發現小安沒有戶口,沒有父母監護。小安服刑結束後,不但不能正常融入社會,而且依然存在再犯的風險。那麼怎樣幫助像小安這樣的孩子接受法律懲戒後不再重犯,真正回歸社會,回歸正常的生活軌道呢?本期節目關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服刑結束後未成年人如何回歸社會的話題。


11月29日《打架的“乖孩子”》


  男孩小岩從小不在父母身邊,由外公外婆照顧長大,直到9歲的時候,才跟做生意的爸爸媽媽團聚。由於覺得虧欠了孩子,所以父母對小岩有些溺愛,其他長輩們對他也是呵護備至、有求必應。後來由於身體原因,小岩在高中時退了學,而忙於工作的父母無暇照顧他,對他的日常行為缺乏監督和管理,在出現抽煙喝酒、夜不歸宿等不良行為時,也沒有及時干預制止。作為父母,他們也不了解自己的孩子在外面交了什麼朋友,做了什麼事情,直到有一天接到電話,才知道兒子闖下了大禍。原來小岩在外與人打架,和其他幾名未成年人持械打傷3人。
  2020年5月,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檢察院向小岩父母現場宣告送達“督促監護令”,督促他們改變家庭教育方式。本期節目聚焦與督促監護令相關的問題,將圍繞著這項制度的推行、法律依據、在家庭教育中起到的作用等問題展開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