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廣電總局發佈《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和《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
央視國際 (2004年12月07日 20:00)
CCTV.com消息(新聞聯播):近日,國家廣電總局向社會公佈了我國首部《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和《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對廣播電視編輯記者、播音員主持人隊伍的道德取向、素質要求和工作方法提出了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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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廣播電視編輯記者職業道德準則》要求廣播電視編輯記者切實擔負起弘揚民族精神、維護國家利益、傳播先進文化、推動人類文明的崇高使命和社會責任;堅持客觀公正的職業理念,忠於事實,追求真理;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恪守敬業奉獻、誠實公正、團結協作的職業道德;嚴格做到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反對任何形式的“有償新聞”。
《中國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職業道德準則》強調,播音員主持人作為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公眾人物,應時刻保持謙虛謹慎的良好品格,自覺追求德藝雙馨;在工作和生活中始終保持良好的儀錶和文明舉止,自尊自愛,樹立良好形象,維護媒體公信力;播音員主持人不得將自己的名字、聲音、形象用於任何帶有商業目的的文章、圖片及音像製品中。
責編:張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