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7月10日 09:11 來源:
《瞭望》消息: 7月7日倫敦遭恐怖襲擊爆炸事件打破了2005年以來的反恐形勢相對平靜期。
2005年上半年,整體上看,全球恐怖主義活動有所降溫。但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問題相互交織,霸權主義和恐怖主義難以受到根本遏制,國際社會依然面臨反恐與反霸的雙重重任。倫敦爆炸事件打破了2005年的反恐形勢相對平靜,國際反恐再次面臨嚴峻形勢。實際上,從2001年“9 11”事件以來,國際社會儘管作出種種反恐努力,美國尤其大力推進單邊反恐進程,但效果難以令人滿意。
多邊反恐合作
國際組織對反恐合作不敢掉以輕心。“9 11”襲擊事件以來,國際社會出於對美同情、自身需要和來自美的壓力,空前重視通過雙邊或多邊渠道,在全球性或區域性國際組織之間展開密切的反恐合作,世界反恐大潮有聲有色。聯合國、八國集團、亞太經合組織、歐盟、北約、亞歐會議、東盟地區論壇、歐安組織、阿拉伯國家聯盟、美洲國家組織、非洲聯盟、國際警察組織等全球重要國家組織或國家聯盟,紛紛在聯合國精神指導下,在其組織內部或組織之間頻繁就反恐合作問題召開會議,發表聲明,反恐與國際合作已成各國際組織或國際會議的首要任務和議題。歐盟、東盟、北約等許多國際和地區組織、許多國家自身都設立了專門和統一的反恐機構。這些密集的雙邊和多邊國際反恐合作,不但對恐怖主義和恐怖活動起著抑制或震懾的作用,而且也抑制著霸權主義、單邊主義,促進著世界發展多極化、國際關係民主化和法制化進程。
國際社會探索建立立體反恐模式。國際社會在各方面加強反恐合作。政治上營造全球反恐聲勢,提高國際社會合作反恐意識。經濟上,開始注意對反恐能力相對薄弱的發展中國家和不發達國家進行援助,增強其反恐能力。法律上,國際社會和個體國家自身注意加大力度,協調、加快反恐法律體系建設,對反恐立法、執法以及具體的引渡法律、司法程序等環節作出探討與修改。在金融方面,展開大規模嚴厲的反洗錢行動,要求各國切斷任何恐怖組織和個人的一切恐怖資金和經濟來源。宣傳上,媒體的正面介入對抑制恐怖主義的規模、頻率、減輕恐怖活動的破壞烈度都起著一定作用。更多的民眾開始認清恐怖主義的危害和實質。在通關手續方面,國際社會也展開密切合作,以使這些信息在歐盟範圍內得到共享。國際社會還加強技術交流和技術援助,提升了反恐合作的技術含量。
重視聯合國作用
聯合國一度面臨被排斥的尷尬處境。“9 11”事件以來,在國際反恐進程中,聯合國處於美需要時打打下手、做些人道主義工作的被邊緣化處境之中。美主導反恐聯盟併發動阿富汗戰爭和打擊伊拉克都沒有經過聯合國授權,聯合國的權威、國際法和現代國際關係準則受到嚴重挑戰。人們還是看到了不願看到的情景:世界反恐大業實際上是聯合國挂名,個別國家主導。美國往往在順利時拋開聯合國單獨行動,一旦認為有必要時,就敦促聯合國通過符合其意旨的決議或張羅召開一些反恐會議。在是否承認聯合國在反恐中的核心地位問題上,連歐洲盟國也與美國之間存在很大分歧,歐洲國家早就在強調重視聯合國的核心地位方面達成共識並多次作出呼籲,但美國多次以漠視相回應。
聯合國反對單邊行動,努力將反恐合作納入多邊合作框架。一、領銜通過一系列反恐協議。如“9 11”恐怖襲擊發生後,聯合國安理會空前一致通過第1373號決議,要求各成員國切斷恐怖分子的經濟來源。安理會還專門成立了由其15個成員國組成的反恐委員會。再如,2004年6月,美國被迫作出重大妥協,聯合國安理會順利通過有關伊問題的第1546號決議,對伊局勢發展、美國政府政策和國際形勢都産生很大影響。二、建立有關反恐的法律體系。從20世紀70年代起,聯合國就先後通過《關於制止航空器內的犯罪和其他某些行為的公約》、《反對劫持人質國際公約》等一系列反恐文件。2002年4月,聯大通過的《打擊向恐怖主義提供財政資助的國際公約》生效。聯合國目前正在討論並推動通過《關於打擊恐怖主義全面公約》和《關於打擊核恐怖主義國際公約》。
國際反恐遵循什麼主張
聯合國與美國主導之辨。國際反恐形勢發展迫切要求進一步強化聯合國的主導作用和權威地位。在聯合國的框架內在政治、經濟、法律、技術等各方面展開全面合作,加強和完善國際法律體系建設,解決如引渡、司法審判、越境打擊如何不違反國際法等具體法律問題;客觀、公正、準確地統一制定反恐合作規則,制定和發佈正式文件規範和約束恐怖主義、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的定義與界定標準;進一步探索如何強化反恐機構的職能和合作機制等等。要繼續大力倡導雙邊和多邊合作,推動世界多極化、國際關係民主化和法制化,國際反恐要在聯合國框架內、在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指導下進行,遵循互信、互利、合作、公平、協商的原則。聯合國主導國際反恐合作有利於保持各國利益的平衡,進而促進和加強合作。
單邊與多邊道路之辨。早期殖民主義、霸權主義干涉和強權政治製造了不少領土、宗教和民族糾紛,這是導致現代恐怖活動不斷的重要根源。個別國家的單邊霸權主義與伊斯蘭極端恐怖活動長期以來是一對相互刺激的孿生兄弟,“9 11“襲擊事件的發生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個別國家政府先前的一系列咄咄逼人的單邊霸權舉動刺激了國際恐怖勢力,給其發動大規模恐怖襲擊製造了藉口。
軍事反恐與標本兼治之辨。第一,恐怖主義作為一種非傳統安全方式,單純用軍事手段反恐,呈現出明顯的不對稱性。國際恐怖主義是個體國家內部複雜矛盾的反映,必須從政治、經濟、教育、國際援助和軍火貿易控制等方面展開立體合作,通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謀求社會公正、提高社會教育水平等途徑手段逐漸消除導致恐怖主義産生的土壤。在這一點上,美國和聯合國、歐洲盟國之間存在嚴重分歧。歐洲國家更加強調在反恐合作中的執法合作和綜合治理,反對單純軍事反恐的觀點,更反對把反恐戰爭與伊拉克戰爭相提並論;美國從各方面衡量,依舊認為伊拉克戰爭是反恐戰爭的基石,堅持認為反恐戰爭就是一場戰爭。第二,在軍事反恐之外,當下發達國家要擔負起對參與反恐合作的發展中或不發達國家的援助使命,加大支持力度。發達國家必須在遵循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的前提下,從技術和資金上對發展中國家進行反恐合作援助,加強其反恐設施,訓練其反恐力量,而不附帶任何先決條件。
“文明衝突”與霸權私欲之辨。國際反恐合作中的宗教和民族因素不容忽視,部分恐怖活動産生於宗教壓迫、宗教極端主義、民族壓迫和種族歧視,但從源頭上追究恐怖主義的産生並不代表把反恐合作針對某種民族、宗教或文明本身,杜絕先入為主,主觀臆斷地將某種文明或宗教為假想敵,人為擴大打擊範圍和誇大反恐程度。人為製造“文明衝突假象”將激發廣泛的對立和反感情緒,將為恐怖組織提供更多發展機會和土壤,致使反恐合作陷入越反越猖獗的困境和怪圈,完全背離合作反恐的初衷和方向。所謂“文明衝突論”是站不住腳的,西方文明涵蓋的國家有幾十個,為什麼恐怖分子就只獨獨盯著其中幾個呢?其中的邏輯關係想必經不起起碼的推敲。必須尊重各民族的獨立自主,尊重傳統文明的多元性以及發展模式的多樣性,以一種文明代替另一種文明是行不通的。只有平等、互利才能共享機遇,戰勝挑戰。
統一標準與“雙重標準”之辨。個別國家對恐怖主義的實用主義政策(包括雙重標準)長期以來就是催生國際恐怖主義的重要根源。恐怖主義至今沒有完整準確的定義,個別國家鑽了空子,在定義恐怖主義方面實行“雙重標準”,偏離反恐軌道,背離反恐初衷,導致今天恐怖活動愈演愈烈,尾大不掉。伊拉克戰爭就是個別大國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轉移反恐方向,繞開聯合國決議,剷除對手、謀取大國霸權的典型案例。要以充分發揮個體國家主觀能動性、充分尊重個體國家主權為基礎,在國際法和國際關係準則指導下進行反恐,決不能超越國家個體漠視甚至侵犯他國主權。國際反恐既要針對個體恐怖活動,同時也要針對一國對他國、強權對弱國的“國家恐怖、集體恐怖”行徑。國際社會反對將恐怖主義作為實現某種合理目的的手段,但在客觀上要對帶有反侵略、反佔領動機的恐怖活動加以注意,以便為對恐怖主義進行綜合治理提供依據。
短期鬥爭與長期準備之辨。恐怖主義並非始於“9 11”以後,聯合國和國際社會也並非在這之後才展開闔作反恐。伴隨經濟和科技發展全球化趨勢,恐怖主義活動也出現許多新的複雜發展態勢。恐怖活動同時向兩個極端發展,即恐怖手段的“無限多元化”和更熱衷於進行大規模屠殺。紅火的國際軍火貿易和無節制的武器擴散等更使恐怖分子的作案成本相對低廉,但作案目標卻空前廣泛,破壞後果非常嚴重。當前,國際社會越來越面臨核技術、生化技術等帶來的大規模恐怖襲擊的現實危險,生物毒氣襲擊案例已經在美國和日本發生多起,“基地”組織頭目扎卡維甚至揚言已經掌握了核武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的飛速發展也使恐怖活動如虎添翼。從“9 11”恐怖襲擊到西班牙“3 11”爆炸案,國際恐怖主義的政治目的空前明顯,各國大選、世界性盛會等都可能成為其影響的目標。所以,國際社會的反恐鬥爭是長期而艱巨的,但只要尊重民族與宗教,採取多邊合作方式,恐怖活動是可以減少的,完全可以避免越反越恐的困境。(楊鴻璽)
責編:劉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