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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少數國家將聯合國改革狹隘成“增常”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06月12日 17:52 來源:

  新華社北京6月12日電(記者嚴鋒)一段時間以來,少數幾個國家為謀求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聯手展開外交攻勢,一度把聯合國改革問題狹隘化,造成不少誤區。事實上,在政治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各國依存不斷密切的當今世界,聯合國的改革應該是全方位、多領域的,不僅涉及發展和安全問題,而且關係到政治領域的諸多議題。

  聯合國政治改革的目標,歸根結底,就在於加強國際關係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設,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奠定堅實的政治基礎,營造良好的政治氛圍。中國政府在7日發佈的《中國關於聯合國改革問題的立場文件》中,專門闡述了中國在聯合國政治改革問題上的立場,就聯合國在法制、人權和民主等方面的改革提出了一系列主張和建設性意見,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

  首先,聯合國在處理國際政治和人道主義危機的過程中應認真貫徹《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特別是要嚴格遵守主權平等、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等有關規定。無論是處理一國政治內亂還是人道主義危機,都應尊重當事國作為主權國家在保護本國公民方面負有的首要責任,尊重有關當事國及其所在地區組織的意見。要本著和平解決爭端的原則,在聯合國框架下由安理會根據具體情況判斷和處置,盡可能使用和平方式。如果涉及強制性行動,聯合國應慎重行事,不應動輒加以干預,更不能輕易地訴諸武力。

  其次,聯合國要本著獨立、公正、有效和普遍性的原則,推動國際法制建設。要通過改革,促使國際刑事法院和國際法院等機構克服目前存在的不足或缺陷,以其公正、有效的工作贏得國際社會的普遍接受,從而發揮其作為國際法制機構應有的作用。國際法制機構在行使職能時,應當尊重各國自由選擇和平解決爭端方式的權利;安理會在是否將有關局勢提交國際刑事法院時,應該慎重行事。

  第三、必須扭轉將人權問題政治化的現狀,這是對聯合國人權機構進行改革的關鍵。作為聯合國政治機構的重要組成部分,聯合國人權機構本應是世界各國就人權問題開展平等交流和對話、共同探討如何促進和保護人權的平臺。但長期以來,由於一些發達國家抱著冷戰思維不放,在聯合國人權機構大搞政治對抗,玩弄雙重標準,借人權問題打壓和醜化發展中國家和弱小國家,以謀求政治私利,使聯合國人權機構陷入嚴重的信譽危機。同樣出於政治目的,少數發達國家還無視發展中國家的“生存權”和“發展權”,片面強調和拔高個人權利及公民和政治權利,借此推行西方價值觀和意識形態,強迫別國接受西方的政治制度和發展模式。這些現象不僅違反了《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也與促進和保護人權的事業背道而馳。

  第四、聯合國政治機構的改革應當遵循民主、公平和提高效率的原則。對於擬議中的“民主基金”,應首先説明其基金來源、使用規則和評估方法,以便各方進行討論。應尊重主權平等,不能武斷地將各國分成“民主”和“非民主”國家。在對聯合國人權會和人權高專辦等聯合國人權機構的組成進行改革時,必須遵循公平地域分配原則,確保這些機構具有廣泛的代表性並得到廣泛的支持。對於聯合國政治機構的改革,其中包括聯合國大會、聯合國人權機構和國際法院等,還應有利於提高這些機構的工作效率和經費利用效率,使其更加有效地行使職能。

  作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權威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聯合國在國際事務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聯合國憲章》的框架內,本著尊重法制、發揚民主以及公平、公正和提高效率等原則,積極而穩妥地推進聯合國政治改革,有利於推動國際關係民主化和法制化進程,有利於聯合國更好地發揮作為國際社會集體應對各種威脅和挑戰平臺的作用,更好地發揮維護世界和平使者的作用。這無疑符合全人類的共同利益。

責編:逯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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