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方禁止巴警察繼續佩槍
央視國際 (2004年11月15日 20:05)
新華社耶路撒冷11月15日電:以色列國防軍總參謀長亞阿隆15日表示,以色列允許巴勒斯坦警察在阿拉法特葬禮期間以及之後的3日哀悼期內佩槍的期限已到,從即日起巴警察執勤時不能再攜帶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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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阿隆否認了以軍已經允許巴安全人員繼續攜帶武器的報道,稱以方只允許在約旦河西岸城市拉姆安拉的巴警察在阿拉法特葬禮期間以及之後的3日哀悼期內攜帶武器,以維持當地治安。
在阿拉法特葬禮前不久,巴以雙方達成協定,巴方全權負責葬禮期間的安全保衛工作,以方允許巴安全人員在此期間內佩槍執勤。
責編:陸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