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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郵報:美軍可以使用24種手段審訊犯人

央視國際 (2004年06月11日 07:20)


關塔那摩基地內的“恐怖嫌疑人”被美軍提審

  人民網消息:自從美國在阿富汗開展了反恐怖戰爭後,位於古巴的關塔那摩美海軍基地就變成了關押被俘“基地”和塔利班成員的“三角洲集中營”。為了能從這些“恐怖嫌疑人”口中獲取更多情報,五角大樓方面于2003年4月16日通過了24條“合理審訊方法”,其中比較常用的包括:將犯人囚禁在非常令人難受的審訊室內,並讓這些人感到,自己已“落入對其知根知底的中東審問者手中”。最終因為精神壓力太大,無法繼續支撐下去而向美方開口交代問題。雖然這些做法並沒有達到“虐待俘虜”的地步,但如此審訊手段卻在駐伊拉克人員手中被“發揮”成了令人髮指的虐待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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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郵報》披露,美國官員介紹説,如果關塔那摩集中營裏的犯人不好好合作,他們將不會得到像樣的食物,同時會被關押在與其他人無法接觸的“單間”裏。另外,諸如強行改變犯人的睡覺習慣,或者將其暴露在高溫和寒冷環境中也都是關塔那摩集中營裏犯人能享受到的“家常便飯”。儘管上述“24條合法審訊規則”中有7條超越了美軍方條例許可的範疇,但是依然被駐伊拉克美軍,尤其是傳出虐待俘虜醜聞的阿布格萊布監獄奉為“經典審訊法”,並予以進一步擴充,最終將包括“讓俘虜保持難受站立和坐姿”、“禁止睡覺”和“使用軍犬恫嚇”等等更為過分和殘酷的手段加了進去。

  美軍經常在審訊中使用的方法包括:直接提問並給予積極回答問題者某種獎勵;營造某種讓受審者感覺舒適或者害怕的環境;使用諸如“你的事情我們都了解”之類的話語來詐對方口供;讓審訊室內保持異常安靜的氣氛也可讓對方因感到巨大壓力而放棄抵抗。在動用如下措施前必須得到上司的批准:第一,將囚犯單獨關押;第二,降低在押人員的自豪感和自信;第三,在囚室內營造一種亂七八糟的氣氛,從而攪亂對方心境;第四,暗示對方現在處於一種危險可怕的環境中。在修訂上述“24條”過程中,美軍也廢除了一些過分的審訊辦法,比如在犯人頭上蒙濕漉漉的毛巾,從而讓其誤認為自己即將窒息而死,或者扒掉囚犯衣服等等。

  同伊拉克不一樣,在關塔那摩的囚犯並不享受戰俘身份,他們是所謂的“非法敵方戰士”,據説布什政府要求美軍看守根據《日內瓦公約》來對待這些囚犯。2002年12月2日,美國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批准審訊人員動用“更具攻擊性”的方法來拷問被捕的恐怖嫌疑人。不過,在美軍內部許多高級律師的強烈抗議下,短短一個月後,被拉氏首肯的審訊方法遭廢除。事後,拉姆斯菲爾德要求軍方重新制定出既不違規又行之有效的審訊辦法來。這就是24條審訊方法出臺內幕。儘管上述24條方針並沒達到“虐待”程度,但拉姆斯菲爾德依然要五角大樓及其他政府部門的律師找到在特定環境下“可虐待犯人的法律依據”。

  美國防部于2003年3月呈交給拉姆斯菲爾德的一份秘密備忘錄建議,美國總統布什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不受國際法和美國國內法律有關禁止虐待囚犯的規定的約束。不過,美國司法部長阿什克羅夫特在國會作證時堅持強調,布什沒有下達過允許虐待囚犯的命令。路透社報道,上述秘密備忘錄是由五角大樓指定的一個民事和軍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在2003年3月完成的。這份長達56頁的報告宣稱,美國總統出於國家安全方面考慮,在戰時擁有廣泛的權力,而這些權力在特定的情況下可以超越禁止虐待囚犯的國際條約和美聯邦法律,並不受《日內瓦公約》的限制。有專家説,如此解釋等於為刑訊俘虜打開了綠燈。(高軼軍)

責編: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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