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德俄提交對伊拉克問題的備忘錄(全文)
央視國際 (2003年02月25日 08:18)
中國日報網站消息:美國當地時間2月24日,就在美國、英國和西班牙向安理會提交新的伊拉克問題決議希望獲得聯合國對伊動武授權之際,法國、德國和俄羅斯針鋒相對地提出了伊拉克備忘錄,希望通過和平手段解除伊拉克的武裝。以下是這個備忘錄的內容:
1,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有關決議全面有效地解除武裝仍然是國際社會的迫切目標。我們應該優先考慮通過核查來和平實現這一目標,軍事手段應該只是最後的選擇。到目前為止,對伊拉克使用武力的條件並沒有出現:
雖然仍存在一些疑點,但沒有證據證明伊拉克仍然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或者仍然具備這方面的能力;
核查工作剛剛全面展開,正在不受阻礙地進行著,核查已經取得一定的效果;
雖然不能令人完全滿意,但伊拉克正在加強合作。聯合國首席武器核查官已經在上一次的報告中提到了這一點。
2,安理會必須加強努力,提供和平解決危機的真正機會。就此而論,以下條件是極為重要的:
必須保持安理會的團結
必須進一步對伊拉克施加壓力。
3,滿足這些條件後,我們的共同目標——查明伊拉克解除武裝的情況——就能夠通過執行以下建議獲得實現:
a,核查必須有明確的行動計劃:
根據1284號決議,聯合國監核會(UNMOVIC)和國際原子能機構(IAEA)必須向安理會提交工作計劃以獲得安理會批准。必須加快速度,儘早提交工作計劃,特別是説清伊拉克尚未完成的解除武裝方面的重要任務。伊拉克必須履行職責,滿足687號(1991年)決議以及其它相關決議中解除武裝的要求,完成這些任務。
將按照優先順序對這些重要的遺留問題做出明確規定,應該明確清晰地説明伊拉克如何做才能逐一完成這些任務。
對伊拉克需要完成的任務做出明確規定將迫使伊拉克更加積極地合作,這也將為安理會提供評價伊拉克是否合作的明確方法。
B:強化核查
1441號決議建立了強有力的核查機制。在這方面,並不是所有的可能都被探究。應該採取進一步的措施強化核查,就如同法國在同首席核查官溝通時指出的,這些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增加核查人數,擴大核查人員的專業範圍和技能;建立機動實施旨在對卡車進行檢查;完成新的空中監視系統;對新成立的空中監視系統所提供的數據進行系統的分析。
C:核查和評估時間表
應該在安理會1284號和1441號決議的框架內,根據現實的、嚴格的時間表,逐一執行工作計劃。
將要求核查人員提交工作計劃,在定於3月1日的報告中概述需要伊拉克完成的實實在在的任務,這包括導彈/運載系統,化學武器/前體,生物武器/原料和化學武器。
在通過根據1284號決議做出的工作計劃120天后,聯合國監核會和國際原子能機構應該就計劃的完成情況提交報告;
根據1441號決議第11段規定的內容,在任何時候,如果伊拉克有任何干涉核查以及不能履行解除武裝責任的行為,聯合國監核會主席和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需要立即向安理會報告。
安理會應該在任何時候都能決定召開特別會議,其中包括高層會議。
為了盡可能地實現和平解決問題,應該給核查人員必要的時間和支持。不過,核查不能無限期地進行下去。伊拉克必須解除武裝,伊拉克必須提供全面積極的合作。正如布利克斯先生在2003年2月21日的信中所講的,這種合作必須包括對核查人員提出的問題提供全部的具體的信息。制定工作計劃,強化武器核查,設立明確的時間表,以及軍事集結為安理會的再次團結提供了現實的途徑,也將對伊拉克施加最大限度的壓力。
責編:劉鑫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