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在巴被佔領土服役 以預備役做辯護(圖)
央視國際 (2002年10月24日 11:45)
央視國際消息(整點新聞):今年2月,一批以色列預備役人員拒絕在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服役,他們中的一些人甚至因此被以色列政府逮捕,23日,這些預備役人員向以色列高等法院遞交了一份請願書,表明自己的行動是合法的。
在請願書中,這些預備役人員為自己辯解説,根據國際法,以軍侵佔巴勒斯坦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城鎮的行動是非法的,因此他們拒絕在那裏服役並沒有錯。
拉米 卡普蘭(以色列預備役少校):“我們有兩點主張:首先,最重要的一點是這種佔領是非法的,因此我們拒絕(服役)是合法的;另外一點是我們是因為道德原因而拒服兵役,這應當得到以色列人的承認。”
在以色列,拒服兵役的情況是很少見的。以色列實行義務兵役制,凡是年滿18歲的男子都需要服役3年,女子2年,另外,所有55歲以下的男性公民和35歲以下女性公民每年必須服役45到60天。
今年2月,大約150名以色列預備役人員拒絕在巴勒斯坦被佔領土上服役,這一事件在以色列國內引發了激烈的討論,也引起了以色列軍方的高度重視。
責編:陸玨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