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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罪的代價》 2003-12-8 

央視國際 (2006年04月19日 14:02)

  主創人員名單:

  總製片人: 梁建增

  製片人: 張 潔

  編 導: 張天賀

  攝 像: 李 季 、孫海南

  錄 音: 李宏衛

  解 説: 姚宇軍

  責 編: 杜曉靜、王琦冰

  合 成: 劉 昕

  監 制: 李 挺、莊殿君

  總監製: 孫玉勝

  被採訪對象名單:

  李先文 湖北省隨州市人民檢察院黨委副書記

  萬中原 原湖北省天門市紀檢委副書記

  王憲龍 湖北省天門市市委書記

  彭炳發 湖北省天門市人民法院法官

  張愛國 湖北省天門市市委副書記

  程克武 湖北省天門金天公司法律部經理

  廖雄濤 湖北省金天公司財務部

  三年前,湖北天門金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陳遠豪因涉嫌挪用資金被逮捕在看守所中度過了兩年零八個月。今年三月,陳遠豪被終審判為無罪。是什麼樣的力量使陳遠豪深陷牢獄?作為一名企業負責人,他的這段經歷又會給企業帶來什麼呢?

  一、審判

  2000年是陳遠豪人生當中的一個轉捩點。在這一年的4月,他因出色的經營業績被推薦為全國紡織行業勞動模範,由他一手經營的湖北金天集團總資産達到5.8億元,成為湖北省天門市最大的一家企業。

  陳遠豪:當時天門市惟一年上交稅超千萬元的就是金天公司這一家。我要眨眼就是一拳或者一腳,反正站著不準你動,兩腿中間夾紙,紙掉下來了要打你。

  1994年,湖北天門國有吉田棉紡廠和深圳金田公司以股份形式組建天門金天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經營棉紡加工業,當時擔任深圳金田公司副董事長的陳遠豪被任命為天門金天公司董事長。經過6年的艱苦創業,天門金天公司逐漸確立了湖北紡織業龍頭地位。然而,正處在事業巔峰狀態的陳遠豪沒有意識到,他即將面臨人生中最艱難的一段歲月。就在被推薦為全國勞模的一個月後,陳遠豪被採取強制措施,從此開始近三年的監禁生活。

  陳遠豪:你眨眼也打你?我真正體會到什麼叫做喊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

  今年3月,湖北省漢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遠豪作出無罪的終審判決,3月13日,陳遠豪走出看守所。

  陳遠豪:失去了三年的人身自由對我家庭,對我父母和親戚,對我本人終生留下一個難以忘懷的陰影。我是完全被冤枉的,因為他們現在所指控的這些事實都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陳遠豪案,又稱5.29專案,在當地轟動一時。天門市對此案極為重視,下撥30萬元專項經費,並決定由市紀檢委&&,公安、法院、檢察院、審計局、計劃委員會等近20家單位聯合參與辦案。陳遠豪案先後經過4次審理,耗時2年零10個月時間,而陳遠豪認為自己自從一開始就是被冤枉的。

  記者:2001年的5月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挪用資金等罪名起訴了陳遠豪,但是在今年漢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判定陳遠豪無罪,您怎麼解釋這件事情?

  李先文:這個案件當時由市紀委和公安局聯合承辦這起案件,要求批捕陳遠豪,檢察機關通過審查案件認為此案證據不力,不能足以認定陳遠豪有罪,不能批捕。

  當時由天門市紀檢委和公安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向檢察院提供的主要證據是一份複印的“聯營意向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複印件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那麼,聯合調查組為什麼會提供複印件給檢察院呢?

  萬中原,原天門市紀檢委副書記,陳遠豪一案中,擔任聯合調查組負責人。目前因在辦案過程中涉嫌貪污等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記者:這些證據是紀委跟公安局聯合調查拿到的?

  萬中原:對。

  記者:像這樣的複印件能不能作為證據採信?

  萬中原:法律上它是怎麼樣我們不太清楚,當時他們證實了這個證據,應該説沒有偷改沒有搞的什麼痕跡。

  記者:那這個原件呢?

  萬中原:原件陳遠豪沒有提供。

  記者:怎麼會呢?這個原件不是你們去查的嗎?叫做聯營意向書?

  萬中原:對 聯營意向書。沒有, 沒有。聯營意向書我們沒取到,我們所取到的都是複印件。

  記者:也就是説您自始至終都沒有見過這個聯營意向書的原件?

  萬中原:沒有 沒見過原件。

  記者:檢察院的李先文曾經明確地表示過,覺得這個案子當中證據不足,所以不應該批捕和起訴。你們當時是什麼態度?

  萬中原:我們沒有態度,領導什麼態度就是什麼態度。

  記者:領導是什麼態度?

  萬中原:當時研究的時候,李先文提到過這個問題,但是也有人跟我説證據夠了。

  由於檢察院和紀檢委、公安局雙方看法不同,2000年6月,天門市委決定就陳遠豪一案召開協調會。

  李先文:市委派出一名市委副書記參加協調會議,當時我就提出陳遠豪這個案件證據不行,不能批捕。如果一定要捕,那麼錯了歸誰負責。

  記者:他怎麼説?

  李先文:市委副書記見我有想法,想不通有意見,就説捕錯了由市委負責。

  2000年8月25日,天門市檢察院作出了批准逮捕陳遠豪的決定。2001年4月13日,天門市公安機關經過半年多的補充偵查後,決定將陳遠豪案移送天門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李先文:公安機關將陳遠豪案件移動我院起訴,我院經過審查案件認為根據現有的證據,不能足以認定陳遠豪有罪。

  記者:跟批捕之前有什麼變化嗎?有一定的變化, 變化不太大。

  半年當中對於陳遠豪的調查,沒有更多的進展 是這樣嗎?

  李先文:有一定的進展。

  記者:就是説這種進展就是説材料比以前多了一點/?

  由於檢察院不同意以現有證據起訴陳遠豪,天門市委決定再次召集紀檢委、政法委、公安、法院、檢察院開協調會。當時擔任天門市委書記的張二江主持了這次會議。

  李先文:張二江講了,他説陳遠豪根據現有的證據能夠認定他有罪,我們幾位認為他有罪。誰説他不構成犯罪?由於張二江的壓力,法院的院長在會上表了硬態。

  記者:怎麼叫表了硬態?

  李先文:他説我們法院堅決按照張書記的意見辦,堅決與市委保持一致。根據現有的證據現有的材料認定陳遠豪有罪並且還要重判。

  當時擔任天門法院院長的黃業祥目前已調任天門市人大法工委主任,他拒絕了記者提出的採訪要求。2001年5月11日,湖北省天門市人民檢察院以挪用資金罪和職務侵佔罪對陳遠豪提起公訴, 8月8日,天門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陳遠豪採取偽造虛假聯營意向書,以虛構的聯營公司需要資金為理由,擅自將本單位資金110萬元挪出用於其家庭成員及親戚的經營活動,判決陳遠豪犯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二、一個人的抗爭

  陳遠豪在看守所中等到了一審的判決結果,此時他已經在這裡渡了1年零2個月時間。

  記者:你知道這個判決結果之後心裏什麼反應?

  陳遠豪:我不覺得意外。我在天門開了庭以後我就開始寫上訴書。

  記者:你為什麼這麼想?

  陳遠豪:因為他們已經費了這麼大的勁,要給我尋找犯罪事實,他怎麼會放過我呢?不可能!

  2001年10月26日,湖北省漢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陳遠豪的上訴作出刑事裁定:認為原判認定陳遠豪挪用資金110萬元用於自己及親戚進行經營活動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天門市人民法院對陳遠豪的刑事判決,並將案件發回天門法院重新審判。

  陳遠豪:在這種情況之下我感到還有點希望。因為兩個原因:一個當時的市委書記張二江在2001年7月份已經被立案審查了一把手換人了。

  2001年7月,原天門市委書記張二江因涉嫌貪污受賄被立案審查,2002年9月因貪污受賄罪名成立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8年。天門市市長王建鳴接任天門市委書記一職。

  陳遠豪:第二個漢江中院已經做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記者:做出這個裁定,你當時對誰抱有期望?

  陳遠豪:我當時還是對法律抱有希望?

  2002年3月11日,天門市法院重新開庭審理陳遠豪案。此時陳遠豪已在看守所中度過了第二個春節。

  記者:結果呢?

  陳遠豪:結果又出乎我的意料!從第二次開庭的氣氛我就感覺出來了。

  記者:什麼氣氛?

  陳遠豪:基本不讓你説話。當時我要求説話,就不讓我開口。所以我感覺到沒有説話的餘地所以我就不抱有希望了。

  記者:你當時明白是怎麼回事嗎?

  陳遠豪:我明白還是市裏主要領導在操縱這件事情。

  陳遠豪案經漢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時,天門市委再次組織公檢法各部門召開協調會。現任天門市委副書記的王憲龍當時擔任市紀檢委書記,曾參加過這樣的協調會。

  記者:中院把案子發回到天門法院重審的時候有沒有開過協調會?

  王憲龍:他們專班經常在一起商量,我記得我參加過一次。

  記者:是誰組織召開的?

  王憲龍:我記得有一次王建鳴書記,我的印象中有一次也參加過一次。

  記者:協調會這個最終的目的是什麼?

  王憲龍:就是把它辦成案子,把他定罪。

  記者:就是説開這個協調會的目的是為了給陳遠豪定罪?

  王憲龍:嗯。

  記者:那麼不就是説在案子進入正常的司法程序之前,就已經有結論了嗎?

  王憲龍:那不能這麼説?

  記者:當時協調會有沒有人提出意見説,這個案子可能就是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判陳遠豪無罪。有沒有這種聲音?

  王憲龍:這種聲音好像沒有,因為當時公檢法都是檢察院從他那個角度。就是現在審判委員會要定的話還缺什麼證據還缺什麼證據?就説這些話説沒有這個證據的話,這個事情就很難定,有這樣的聲音。

  2002年3月18日,天門市人民法院對陳遠豪一案作出第二次判決:認為陳遠豪挪用110萬元資金給自己和親戚經營使用的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記者:那你對這個結果做了什麼準備?

  陳遠豪:我做好了上訴的準備,所以最後法院拿判決給我簽字的時候上面我就寫了—、我是無罪的,希望法院依法辦案。二、《刑法》399條,對於無罪的人員如果你要判決有罪司法人員要承擔責任的。我把這個也寫上去了。

  記者:你在二審的判決書上寫下這兩句話?

  陳遠豪:對。

  記者:你不擔心你未來的處境嗎?

  陳遠豪:我不擔心。因為我始終堅信,我相信黨中央,相信省委省政府,相信國家法律,相信上級的司法機構。

  記者:你這個上訴書什麼時候寫的?

  陳遠豪:開庭以後的當天我就開始寫,當他把那個判決給我的時候我的上訴書就已經寫好了。他第一天給我判決,第二天我就交上訴書。

  2003年3月12日,湖北省漢江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陳遠豪的上訴作出終審判決,認為一審用於定案的主要證據“聯營意向書”和“請款報告”均不是原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該證據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宣佈撤銷天門市人民法院對陳遠豪的刑事判決,被告人陳遠豪無罪。此時陳遠豪已在看守所中渡過了2年零10個月的時間。

  記者:你是什麼時候知道這個判決結果的?

  陳遠豪:我是到3月13日宣告無罪的時候,我才知道已經做出這個決定。但是在我心裏我早就知道,這一天遲早會來的,所以我在看守所裏面,我一直做到三個百分之百。

  記者:什麼意思?

  陳遠豪:百分之百地無罪,身體不跨 信念不倒。

  記者:你怎麼做到呢?

  陳遠豪:我利用這幾年時間,我讀了很多的書,包括法制方面的、國外著名的一些企業的自傳,包括一些著名的經典案例。

  記者:看這些的用意是什麼呢?

  陳遠豪:一個來説因為時間不能夠荒廢在這裡面雖然我不能在社會工作,但是我要抓緊學習不然不學習可能就會落後,這是一個。第二個實際也是給自己一個充電,我精神上得到振奮 得到鼓舞,同時我堅持每天跑步。

  記者:你在看守所怎麼跑?

  陳遠豪:原地跑五千步。

  記者:每天跑多久?

  陳遠豪:每天跑五千步,再一個天天洗冷水澡。在2002年的春節,我也把我在裏面的體會寫了一首詩。也是表達自己的感覺。

  記者:能念給我們聽聽嗎?

  陳遠豪:當時這首詩是:

  坐牢不尋常,

  坐牢不尋常,

  我把牢房當書房,

  讀書看報練書法,

  遨遊滄海藝更強。

  人説坐牢不尋常,

  我把坐牢當療養,

  跑步練操冷水浴,

  健身強身體更壯。

  人説坐牢不尋常,

  我把牢房當戰場,

  堅持真理鬥邪惡,

  定叫人間正氣揚。

  三、氛圍

  陳遠豪一案經湖北省漢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以複印件不能作為證據採信為由宣判無罪,那麼天門法院為什麼會兩次採信複印件作為證據宣判陳遠豪有罪呢?記者來到天門法院進行調查。

  記者找到了在陳遠豪案中發回重審時擔任審判長的法官彭炳發。他接受了我們的採訪。

  記者:您明明知道這份意向書不是原件,為什麼還要採用它?

  彭炳發:不是原件 , 有些沒有原件。也不是我們非要這個證據不可

  記者:我只是説不是原件為什麼要採用它

  彭炳發:不是原件。我説這個原件它滅失了怎麼辦?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原件,我認為它是原件。怎麼不是原件呢?

  記者:您認為它是原件?

  彭炳發:打印的不是原件是什麼?哪樣是原件呢?

  記者:我們看到的明明是手寫的一個複印件。

  彭炳發:我沒有看到。你在哪看到手寫的?

  這就是那份漢江中院認為不能作為證據採信的手寫複印件。

  記者:漢江説不是原件。

  彭炳發:他説不是原件你相信就行了,我相信他。

  記者:那您為什麼採用一個不是原件的?

  彭炳發:我沒有採用,我哪有採用了

  記者:第六點

  彭炳發:第六點.他説他有意向,我還有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你為什麼只查我第六點?

  記者:您別激動 。

  彭炳發:我沒激動啊。

  記者:也就是説您還是採用了它?

  彭炳發:我至今還認為陳遠豪是有罪的。

  那麼,天門市委市政府對陳遠豪一案又是怎樣的態度呢?記者在天門採訪期間,幾次向天門市委書記王建鳴提出採訪申請,最終,王建鳴委託市委副書記張愛國接受了採訪。

  記者:陳遠豪今年被法院終審判決無罪釋放。天門市委是怎麼理解這個判決決定的?

  張愛國:法院做出這個判決決定是存疑無罪。所謂存疑無罪就是説涉嫌還是犯罪,因為考慮證據不足,這樣就是説判決無罪。

  記者:這是哪個法院得出的結論?

  張愛國:中院吧,漢江中院。

  記者:我這裡有一份漢江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在結論上説得很清楚,一審用於定案的主要證據不是原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證據不能作為有效證據使用,撤銷天門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第二被告人陳遠豪無罪,這當中都沒有提到。您所説的存疑無罪這個概念。

  張愛國:那就不全了。因為這個是由法官口頭給我們做解釋的,我認為法律還是公正的,還實事求是的。我們都要尊重法律,但是對一個人有罪沒有罪,作為一個企業家,作為一個企業的廠長、經理我們也從中吸取教訓,是不是有錯誤。

  記者:什麼樣的教訓?

  張愛國:比如説作為陳遠豪來説,作為一個國有的控股企業。在重大的經營決策上,是不是我們更慎重一點。

  記者:可是這個跟他後來被關押這三年,有什麼關係嗎?他做錯的事情他應該由市場來承擔。

  張愛國:他做錯的事肯定是市場來承擔。但是他個人的問題要由他個人來承擔。

  記者:陳遠豪到底有什麼樣的個人問題,讓他付出了這三年的代價?

  張愛國:這個因為當時紀委採取雙規措施他有他的條件,你如果問這個問題,紀委他們對這個事最清楚。

  記者:陳遠豪因為什麼被雙規?

  萬中原:雙規的時候沒有任何理由

  記者:在雙規的當時沒有發現任何違法的事?

  萬中原:沒有, 沒有依據。所以當時市委把任務交給我們的時候跟我們説的是三條意見。第一條意見是,你們給我把陳遠豪的問題整出來

  記者:怎麼整?

  萬中原:就是調查、 查賬、 審查他。

  記者:調查什麼呢?

  萬中原:查他的賬,查他整個金天公司的賬。

  記者:從哪兒查起?

  萬中原:就是把他所有的賬,他在任職期間的賬目我們全部審了一遍。

  記者:你知道是要查什麼問題嗎?

  萬中原:當時沒有目標。第二個就是把雙規他的依據找出來

  記者:讓你們去找雙規的依據?

  萬中原:對。第三個問題就是説出了問題由市委負責。

  記者:你覺得這樣的雙規正常嗎?

  萬中原:我就是説這是一次踐踏黨的法規的行為,我就是這麼定性的。

  記者:如果您認為這樣的雙規是錯的。為什麼要執行它呢?

  萬中原:我只能説我作為一個執行者,市委決定的事情我去執行,不論錯對。他只要是決定了我就得執行。

  那麼天門市委市政府和陳遠豪之間究竟有什麼樣的矛盾呢?

  程克武:我感到他和政府之間的關係不是融洽的問題,而是很不融洽。

  程克武,1999年開始擔任天門金天公司法律部經理,一直負責公司的法律事務。

  記者:陳遠豪在被雙規之前,他跟政府的領導之間有過節嗎?

  程克武:張二江任書記王建鳴任市長以後,陳遠豪和他們的關係不是很融洽。

  記者:您怎麼覺察出來的?

  程克武:有一次我們公司1999年開年終表彰大會,當時市委書記帶了市裏一班領導

  到公司參加這個會議。會議結束以後陳遠豪很勉強地説:“你們在這兒吃飯走啊!按照我們正常的習慣應該是死心塌地請政府領導到這裡吃頓飯。當時我對陳遠豪這個做法不能理解我説你怎麼不留領導吃飯呢,規規矩矩留他們在這裡吃飯是天門的風俗習慣。按照一般禮節這是很正常的。當時陳遠豪説了一句令我很意外的話他説這樣的領導離得越遠越好不要跟他們靠得太近。按他們的意見辦我們的企業沒有出頭的。

  廖雄濤:陳總在會上經常説一句話:就是説在市長與市場之間,我永遠選擇的是市場。

  記者:他這句話經常會在什麼情況下説?

  廖雄濤:當時在會議上在有時候我們之間交往説的時候基本上也是這樣談的,他就説企業發展必須遵循市場。我選擇肯定是選擇市場。

  記者:他為什麼總是要強調這句話?

  廖雄濤:因為他一直覺得就是説,企業肯定必須跟著市場走,因為你市長可能來説他只是給你提供寬鬆的環境。他對市場的了解、 分析、 細化,他肯定不如你一個企業的總經理,應該是這樣理解的。

  記者:那在天門辦企業需要面臨市長的壓力嗎?

  廖雄濤:這個我們也不是很知道的,這個不太清楚。

  記者:當時在政府的領導層看起來,陳遠豪是不是一個有才能的,能夠把金天管理好的企業家?

  王憲龍:從上到下從領導一直到部門各個方面都反映陳遠豪這個人難纏。

  記者:説他難纏主要是指什麼?

  王憲龍:不聽話。

  記者:你在這個事情發生之前,知道政府的領導對你有意見嗎?

  陳遠豪:我知道。知道,因為我不聽話,就是沒有滿足他們的一些要求。二個來説,

  地方財政比較困難發工資。從這一點他們希望解決一些困難。後來説我不是那麼很聽話,他就把這個企業拿過去。原來向我要錢要打借條,那麼現在他拿過去以後,誰也不要管了是不是?也不説打借條變成自己是老闆了。

  記者找到了一部分當年政府部門向金天公司的借款協議:其中天門紡織工業局在1999年1月28日向金天公司借款5萬元,理由是財政困難,借款發工資。2000年1月20日,天門市經貿委向金天公司借款3萬元,理由是缺資金髮工資。而在1999年底天門國稅局涉外分局和天門地稅局兩份借條中,共借款70萬元,理由是為完成兩家稅務局當年的稅收任務。而所有這些借款,到陳遠豪離開金天公司時,仍然沒有歸還。

  記者:陳遠豪這個人在天門算一個什麼樣的企業家?

  王憲龍:當時是最大的企業家

  記者:在您看起來,他跟天門其他辦企業的人有什麼不一樣?

  王憲龍:當時整個天門的經濟,企業還是計劃經濟,非常濃厚的計劃經濟這樣一種氛圍。他來以後嚴格按照深圳企業那種這個企業好像是我的,這個企業資金怎麼調度、管理、要不要人、 生産經營,一切由我説了算。你市委也不要管我, 政府也不要管我,各個部門也不要到我這裡伸手。幹什麼事,他是一概拒絕。

  記者:那讓政府心裏是什麼感覺?

  王憲龍:當時至少從領導到天門上上下下的氛圍,就是認為這個企業是國有企業。陳遠豪你怎麼把這個企業,作為你自己的企業來對待,那行嗎?這個認識就這麼形成的。

  記者:這個認識一致嗎?很多人都有這個認識嗎?

  王憲龍:當時至少在決定對他進行立案的時候,上上下下都是這麼濃厚的氛圍。

  在這樣一種氛圍中,2000年年初,陳遠豪開始了他兼併九江的投資計劃,讓他沒有想到的是,這一計劃的實現卻最終改變了他的命運。

  四、緣起

  1998年全國棉紡行業仍處於低潮期,産品大量積壓,許多棉紡企業開工不足瀕於倒閉。陳遠豪卻認為此時正是擴大企業規模,進行低成本擴張的有利時機。當年,天門金天集團兼併了湖北洪湖棉紡廠,1999年兼併湖北漢川棉紡廠,2000年年初,陳遠豪投資兼併江西九江的兩家大型棉紡廠。這一兼併實現後,天門金天將擁有紗錠30萬錠,成為當時全國排名第二大的棉紡企業。然而正是在九江的這項投資,卻受到了天門市委市政府的堅決反對。

  記者:在九江的投資擴張會給天門帶來什麼問題嗎?

  張愛國:帶來天門這兒的流動資金更加緊缺甚至就會停産,那個地方投産以後可能這兒就停産。

  記者:你們怎麼得出這個推論的?

  張愛國:分析呀。

  但是天門市審計局在1999年作出的一份審計報告中認定,截止當年9月底,天門金天公司資産總額為57991.97萬元,累計實現利潤5280。71萬元,資産負債率為73。12%。這對於當時整體狀況不景氣的棉紡行業來説,應該是一份相當不錯的成績。

  張愛國: 我個人認為1999年當時這個審計結論是不可信的。

  記者:這個審計結論是不可信的。

  張愛國:對。

  記者:這個審計結論曾經抄送到市委辦公室。

  張愛國:對。

  記者:市人大辦公室 、市計委市經委、 市紡織工業局,你們在當時都沒有提出疑義嗎?

  張愛國:其他的領導提出疑義我不清楚,但是事後去年改革以後審計的情況,才講了1999年的審計結論。因為後面又有一次審計結論所以不可信。

  張書記向我們提供了他認為真實可信的審計報告。這份報告中列出金天公司2001年度財務收支情況:經審計核實2001年末公司資産總額為40674。87萬元,負債為45005.5萬元,公司負債超過100%,這意味著公司已經處於資不抵債的困境。

  記者:兩次調查都是由政府部門得出的,我們該相信哪一種?

  張愛國:還是相信事實。

  陳遠豪:當時我們兼併洪湖漢川已經實踐證明,這條路是非常成功的。我們這兩個企業僅僅只做了一年多的時間,就實現了利潤一千八百多萬接近兩千萬的利潤。

  張愛國:他在這兒賺錢是帶來本部更大量的虧損。與其這樣,我還不如不擴張我何必擴張呢。

  陳遠豪:他們把到天門市以外的合理投資認為是資金外流,他們認為我天門的企業自己在天門發展,不準到外面去發展。

  張愛國:政府可以建議你不要擴張,可以提要求,可以提建議,可以規勸。

  在多次勸説陳遠豪終止對外投資無效的情況下,2000年5月30日,天門市委決定解決陳遠豪的問題。

  王憲龍:這天上午張二江當時他是書記,就通知開一個書記會。專門研究陳遠豪的問題他在會上就説農業銀行的行長跟我報告,陳遠豪把企業的流動資金逐月在向九江方面轉移轉移這麼多流動資金出去以後,這個企業可能馬上要垮掉現在有必要採取措施。

  2000年5月初,根據金天公司與九江方面簽訂的協議,金天公司的第一筆啟動資金共160萬元匯往九江。

  記者:那雙規陳遠豪這個決定是誰做的?

  王憲龍:會上做出決定的。

  記者:是張二江一個人的決定嗎?

  王憲龍:就是會上那麼幾個人一起商量,商量,大家都同意了。

  記者:還有誰?

  王憲龍:還有王建鳴書記,當時是市長。還有江德壽書記還有我一個一次書記會議嘛。

  記者:大家都同意把陳遠豪雙規?

  王憲龍:對。然後就把這個任務交給我這個事情由紀委去執行。

  記者:雙規他的原因是因為防止資金的外流?

  王憲龍:嗯。

  記者:從金天公司提供給我們的資料來看他們在九江的投資,是一個經過了股東大會職工代表大會和董事會決議的,一個正常合法的投資行為為什麼政府要認為他是一種不正常的資金外流呢?

  王憲龍:在這之前我也沒聽他説過,因為我不去管經濟工作也不管這個企業。我是在那天會議上他們突然提出這個問題。

  記者:突然?

  王憲龍:我才有這個印象。

  記者:很突然?

  王憲龍:嗯。

  記者:那在把陳遠豪雙規之後這個問題是怎麼處理的?沒有審查這個事?

  王憲龍:沒有專門就這個事進行審查。

  記者:既然這是雙規的主要原因,為什麼不審查這個事情呢?

  王憲龍:因為從現在來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沒有哪一條説一個企業對外擴張和對外投資紀委也沒有從這個方面,去尋找任何證據構成什麼違法。

  2000年5月30日陳遠豪被雙規當天下午,由副市長鄧星亮帶隊的政府工作組進駐天門金天公司,宣佈終止與九江的兼併協議。隨後,天門市政府推薦的市經貿委副主任劉德斌順利通過董事會選舉,正式擔任天門金天集團董事長。當年7月開始,天門金天集團在洪湖、漢川等地的投資也被陸續收回。陳遠豪的投資決策被終止之後,天門金天這家企業的命運又如何呢?

  五、企業毀在誰手中

  記者:陳遠豪離開的時候當時的公司是個什麼情況?

  程克武:應該説陳遠豪離開的時候這個企業正是興旺發達。蒸蒸日上的時候

  記者:怎麼呢?

  程克武:現在金天公司員工痛心的也就在這裡,因為我們當時有洪湖一塊。一年可以賺八百萬有漢川一塊一年可以賺一千多萬,僅僅這兩部分每年就有兩千萬的純利潤。

  2003年2月18日,就在陳遠豪無罪獲釋一個月前,天門金天與新組建的天門金天紡織有限公司簽署資産轉讓協議,以總價款一億五千六百萬元賣掉了這家企業。

  記者:從1994年到1999年,金天公司不斷地規模在擴大。每年上交政府足夠的稅收還給銀行足夠的利息給職工的工資也都足額發放。

  張愛國:對。

  記者:我們知道另外一個情況,是在陳遠豪被雙規關押之後,金天公司逐步衰落一直到現在這樣一個狀況。

  張愛國:這也許是個巧合。

  記者:你是説這跟陳遠豪在不在任沒有任何關係?

  張愛國:應該説關係不大。如果陳遠豪即使在任金天的結局也是這樣。

  記者:您可以確定?

  張愛國:我可以確定,也維持不下去。必須尋求改革,尋求出路。

  2003年3月,陳遠豪無罪獲釋後,向天門市表示希望能重新回到天門金天工作。

  記者:您已經因為金天公司的事情而獲罪了,為什麼還要想回到金天去?

  陳遠豪:因為我確實太愛這個企業也太想把這個企業搞好,我認為我有能力把這個企業搞好。

  看著這個企業一天天垮下去我確實感覺到心裏不是一種滋味,所以我在今年3月13號被宣告無罪以後,3月14號,我就找到金天公司現任的董事長,我就跟他提出我的建議。

  記者:在你看來你當時已經是被冤枉了很長時間了,還用這種低姿態去要求別人給你一個在金天工作的機會,心裏怎麼想呢?

  陳遠豪:我還是想把這個企業搞好不考慮別的我如果考慮個人來説,我本身家是深圳的

  那我回深圳金田集團。回深圳肯定安逸一些同時也離開這個令我痛心的地方,但是我考慮人應該幹一番事業。同時金天這個企業我熟悉它我了解它有把握能夠把它搞好,我想我應該把它搞好。

  最終,陳遠豪回到天門金天工作的願望沒有實現。2003年10月,陳遠豪受聘出任湖北邁亞紡織集團副總經理,全權負責集團棉紡經營項目,新公司地址在與天門市交界的湖北省仙桃市。

責編:武林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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