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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名“吃剩飯”農民工竟無一人簽有勞動合同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4月21日 23:37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4月21日電(記者 黃全權) 農民工“吃剩飯”讓人如鯁在喉,但“吃”卻僅僅是農民工遭遇不公的一個方面。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遭遇“吃剩飯”事件的11名農民工生存環境令人揪心,11人中,竟無一人與所在勞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在北京市海淀區靠近清華大學西門的一個出租院落裏,11名農民工的棲身處就在其中。房間中,幾個光禿禿的上下鋪鋼架床緊緊相連,形成了上下兩層“大通鋪”,環境之簡陋、臟亂令人吃驚。

  在門外,一處灶臺在露天搭起,一口骯髒的大鍋,地上污水橫流......這就是農民工的“食堂”。而在這個“食堂”裏,不僅衛生許可證無處可尋,工地上安排過來做飯的人也無健康證,飯菜基本的衛生都成為不可企及的奢求。

  “這樣的條件,就算沒有‘剩飯’的情況,也是被絕對禁止的。”來自工會部門的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

  根據建設部發佈的《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中的強制性條文:施工現場宿舍嚴禁使用通鋪。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證上崗。標準同時要求,炊事人員上崗應穿戴潔凈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並應保持個人衛生。食堂的炊具、餐具和公共飲水器具必須清洗消毒......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這11名“吃剩飯”的農民工均來自河北邯鄲,是經3次倒手、層層轉包,先後經過四川、安徽的幾個包工頭,才落到了金壇市唐王建築工程公司這個工地。

  32歲的王俊傑告訴記者,他們11個人在這處位於海淀黃莊的工地已幹了將近一個月了,金壇市唐王建築工程公司卻從未與任何一人簽訂過勞動合同和任何書面協議,“也從來沒有人過問過這個事。”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建設部2005年聯合發出的《關於加強建設等行業農民工勞動合同管理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使用農民工,應當依法與農民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北京市有關方面在這方面也作出了明確規定。

  “這無疑暴露了當前建築市場在勞動用工方面依然存在很大的不規範。”全國總工會海員建設工會建築工作部部長李長春説。“而這已成為農民工權益保護方面的一大硬傷。一旦發生糾紛,後患無窮。”

責編:薛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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