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13日 15:09 來源:
日前,北京律師程海將一紙訴狀寄往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他以鐵道部沒有正確履行職責,導致自己春節前買不到回家火車票,不能及時與父母團聚為由,要求法院責令該部賠禮道歉。(《新華網 》2月12日)
其實,這類案件已不少見,2005年4月15日,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由於在轄區內懸挂“堅決打擊河南籍敲詐勒索團夥”字樣的橫幅,被兩名河南鄭州市民以龍崗分局的行為侵害了他們名譽權為由,告上法庭,要求龍崗分局公開賠禮道歉。兩名原告認為,在無任何證據證明在其轄區內存在“河南籍敲詐勒索團夥”的前提下,挂出這樣的橫幅,明顯帶有地域歧視。
據報道,自1989年我國頒布《行政訴訟法》以來,像程海這樣的“民告官”案件,全國各級人民法院一審受理已超過100萬件,在已結一審行政案件中,三成原告勝訴。其中大量案件是最近幾年發生的,以北京為例,最近5年的受案量佔到總受案量的71%。
昔日,在中國的百姓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民和官鬥,自找難受。不是掉皮,就是丟肉。”如今,“民告官”案卻大幅攀升,這足以證明了我國的法制建設已經取得了很大成績,老百姓懂得了用法律“治官”,學會了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這實在令人可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雖然“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但在一段時間裏,我們的法制建設基本上是空白。文化大革命使無政府主義登峰造極。甚至連堂堂的國家主席都沒經過任何法律程序就被“奪了權”。真可謂“和尚打傘”無法無天!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黨和國家領導人總結了過去的經驗教訓,全力加快法制化建設。如今,“依法治國”已經寫入了我們的憲法,人民大眾自覺學法、守法、用法,勇於依法維護自己的權利。對侵犯自己利益的行為敢於“討説法”。甚至把國務院的22個部委推到被告席上。真是“膽大包天”了!這充分證明了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法治意思已經大大提升。
“民告官”案的大幅攀升,也反映了我們的政府、各級官員在依法行政方面還存在一定問題。曾有報道:安徽省審計了一年來的100多個省級文件,結果是違法比例高達60%。政府如此違法,那麼一些官員執法犯法,以權謀私,徇情枉法也就不足為怪了。
從根本上説,法律就是公民如何行使並維護自己的權利,政府如何履行職責以保障公民的權利。對公民來説,法律是權利,對官員來説,法律是義務。所以,治理社會違法,首先是規範政府的行為,治理官員的違法。(作者:人間正道111)
責編: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