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某大學財務處會計三年貪了學生139萬餘元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2月05日 10:05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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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福州2月4日電 從2001年10月起,福建某大學財務處會計肖書毅將該校用於學生特殊困難補助金及獎學金的資金139萬餘元轉入其個人賬戶,共作案150次,直到2005年1月31日,銀行在把學生困難補助金輸入學生賬戶時才發現金額不符,到學校財務處對賬時才發現。此案經福建省泉州市豐澤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日前以貪污罪判處肖書毅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該大學發放學生特殊困難補助及獎學金的程序是:各院係填寫“學生特殊困難補助及獎學金髮放花名冊”(簡稱“發放花名冊”)一式四份後送學生處審批,後送財務處審核,由財務處審核後將“發放花名冊”送銀行,銀行工作人員根據“發放花名冊”上學生的姓名和賬號向學生發放。銀行按肖書毅報送的“發放花名冊”以轉賬的形式向冊上的有關人員賬戶匯入獎學金、助學金及困難補助金。
承辦檢察官介紹,肖書毅將該校各院係通過學生處送到財務處欲報支的一些“發放花名冊”一式四份(按規定一份送銀行作為向學生發放獎學補助的依據、一份留財務處做賬、一份送學生處、一份送回報送的各院係)中的本應在審核後送回學生處、各院係的“發放花名冊”截留下來。當各院係、學生處再向財務處送新一批“發放花名冊”時,肖將以前截留下的“發放花名冊”套入這次“發放花名冊”中重報一次賬,後將重報一次賬的“發放花名冊”的總金額以肖書毅自己的姓名填入新“發放花名冊”中,並寫上自己的銀行賬號,向銀行報支。肖書毅從中非法佔有其重復報支的款項,作案150筆,每筆最少1000元最多達3.1萬元。
肖書毅貪污的贓款大多用於揮霍,案發時他的存摺中只剩1萬多元。案發後,檢察官共追回贓款20多萬元和一部12萬元的小轎車。(記者張仁平 通訊員洪志強 賴友誼)
責編:王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