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1月25日 19:20 來源:
新華社重慶1月25日電(余顯波、黃豁)原中國農業銀行黔江分行解放路支行副行長王四海就任不久,便與楊恩、周萬濤兩名會計主管合夥將“歷史”遺留下來的一筆81萬餘元的公款瓜分。重慶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分別判處楊恩、周萬濤、王四海有期徒刑11年、有期徒刑8年和有期徒刑7年。
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間,原中國人民銀行黔江地區分行共計劃轉給農行解放路支行民貿貸款利差補貼112萬餘元。收到這筆錢後,該行沒有按規定將該款作為利息收入入賬,而是劃入金融機構往來科目貸款利差補貼收入賬戶,後又轉入民貿優惠利息專戶賬上。
2001年3月,該款從民貿優惠利息專戶頭上,用銀行特種傳票轉到黔江區供銷集團公司。同年6月,農行黔江支行營業部在沒有任何單位申請的情況下,將該供銷集團公司更名為集團公司,使該款成為事實上的賬外賬。
自從此款成為“小金庫”裏的一筆“私財”後,該行就有了處置的權力。據了解,2002年9月,農行黔江分行營業部從集團公司賬戶上劃出69萬元用於職工住房補貼,計劃職工住房建好後,用集資建房款來償還。2003年7月,35萬元的集資建房款轉入集團公司賬戶。此時,原來賬戶上的112萬餘元變為78.87萬元,加上2001年6月至當年6月的利息收入為2.9萬元,賬戶餘額為81.77萬元。
去年4至6月,王四海任解放路支行副行長不久,與楊恩、周萬濤兩名會計主管多次商量如何把這筆錢瓜分。6月30日,他們擬訂出“完美”分錢的計劃:先偽造印章,然後去開假賬戶、私人存摺,最後找人把錢取走。
7月初,他們開設兩個假賬戶,將81.77萬元轉到這兩個賬戶上,然後找人取款,前後共18次將錢全部取走。
據了解,“私款”失蹤半個月後就被發現。案發後,該筆款項已悉數追回。
責編: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