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12日訊 記者王欣報道:今天上午召開的公安部新聞發佈會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長楊鈞發佈了節日和春運期間群眾外出旅行應注意的事項。這些注意事項包括:
(一)乘坐客車時,不要攜帶任何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上車。
(二)不要乘坐非法營運車輛、超員車輛、帶病車輛、無牌證車輛以及有其它違法行為的車輛。
(三)在旅途中如果發現車輛駕駛員有疲勞駕駛、超速行駛、超載行駛或酒後駕駛等違法行為的,要及時予以指出,或報告執勤的公安民警和客運管理部門。
(四)自駕車外出旅行前,要全面檢查車況,了解行經路線路況。了解近期天氣變化情況,遇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條件,儘量不要自駕車外出。如自駕車外出,一定要注意路面結冰、大霧等情況,減速慢行,注意發現險情,及早採取措施,不要緊急制動、急打方向,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五)如果在旅途中車輛出現險情或發生事故,要迅速到右側路肩上,並及時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或請求路過的車輛駕駛人、行人等撥打報警電話和急救電話,並盡可能清楚地講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以便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醫療部門及時趕赴事故發生地點搶救傷員、處理現場。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上述情況,駕駛人和乘車人要迅速離開車輛,撤離到高速公路外,以防二次事故的發生。
責編: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