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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新聞30分):原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發行監管部發審委工作處助理調研員王小石夥同他人受賄一案,今天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公訴機關在起訴書中指控:2002年2月至9月間,當時擔任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助理調研員的王小石夥同他人,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接受福建某紡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請托,並通過中國證監會發審委其它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幫助這家公司申請上市,從中收受這家公司給予的賄賂人民幣140多萬元,並與他人私分。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王小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本人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取鉅額財物,情節嚴重,觸犯了國家法律。
被告人王小石在庭審調查中為自己的行為進行了辯護,雙方均出具了相關的證據。
截止記者發稿時,法庭調查還在進行當中。
責編:武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