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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虛假藥品廣告為何屢禁不止?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15日 10:56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張曉松)隨便翻開一張晚報或都市報,十有八九可以看到誇大其詞、進行違法宣傳的各類藥品廣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顯示,目前報紙藥品、醫療器械廣告違法發佈率高達90%以上。

  虛假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為何屢禁不止?記者調查發現,利益驅使、處罰不力、體制不順是主要原因。

  “巨大的利潤空間,促使不法藥商不惜採取各種手段,通過違法藥品廣告攫取‘黑錢'。”在今年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吳海鷹代表指出,目前一些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生産經營企業,大肆進行違法廣告宣傳,雖然屢次受到處罰,但為了追逐高額利潤,仍然不惜以身試法。

  2005年第三期違法藥品廣告公告匯總顯示,在今年5月至6月僅兩個月的時間裏,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就發現172家藥品生産企業的218個品種的違法廣告發佈次數在5次以上。其中,雲南名揚藥業有限公司生産的舒心通脈膠囊違法發佈廣告竟高達503次,可謂屢罰屢犯,毫無顧忌。

  受到利益驅使而為違法廣告推波助瀾的還包括一些新聞媒體,甚至是黨報。根據廣告法,廣告發佈者有責任查驗證明文件,核實廣告內容;對內容不實或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不得發佈。然而,目前未經審批擅自發佈的廣告已成為藥品廣告違法行為的主體,佔到違法藥品廣告總數的近九成。顯然,很多媒體對違法廣告採取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

  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會長張鶴鏞指出,當前對違法藥品廣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是不予批准的,但不被批准的廣告照樣在媒體刊登。這表明,作為重要“把關人”的媒體及其主管部門,並沒有對打擊違法藥品廣告盡到他們應盡的職責,反而為違法藥品廣告提供了生存空間。

  相對於巨大商業利益的誘惑,目前對違法廣告的處罰力度仍然偏輕。這使得違法廣告發佈者的獲利空間極大,而風險成本較小。

  目前,有關部門由於人力、物力所限,只能對廣告進行抽查。今年1到7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181份報紙發佈的10598次藥品廣告進行了監測,違法率高達91%。也就是説,目前企業每次發佈的、報紙每天刊登的藥品廣告幾乎都是違法的,而被監測到的無疑只是一小部分。

  依照現行的廣告法,工商部門可對發佈虛假廣告的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佈者處以廣告費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那麼,即使企業或媒體偶爾因違法廣告受到處罰,與其日復一日、鋪天蓋地的違法廣告宣傳所産生的豐厚利潤相比,實在是“無關痛癢”。

  工商總局廣告司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現行法規的不完善,造成了打擊違法行為的效果較差。比較突出的是現行法規處罰偏輕,難以形成震懾力量。此外,現行廣告法律法規存在著規範性條款不健全、操作性差等問題,如調查取證難、認定虛假廣告難、開具小額發票問題突出等。

  我國現行的藥品廣告監管體系也為違法藥品廣告的出現埋下隱患。目前,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的審批權歸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而監督處罰權屬工商部門,儘管兩部門多次表示將加強溝通、及時移送,但與國外通行的藥品廣告審批權和監督處罰權同屬一個部門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銜接和配合問題。在對違法發佈廣告的媒體加大處罰力度的問題上,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等部門的配合也亟待加強。

  此外,廣大消費者也需要提高警惕和鑒別能力,自覺抵制各類虛假藥品、醫療器械和保健食品廣告的誘惑,從而斷絕違法廣告利潤鏈條的源頭。據調查,目前相當一部分消費者不知道處方藥不能在大眾媒體發佈廣告、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宣傳療效、藥品廣告不得以醫生和患者的形象進行宣傳等基本常識。這也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教育消費者。

責編: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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